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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太多

内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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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于池子blog《鱼池子里没有鱼》

(1)

如果回忆会说话,我想它最想对我说的话就是:傻x。

大饼妞,你是一个傻x。这是在高二那个秋高气爽的时节,我被分到理科2班后,写在我那荒凉博客上的某一句话。

我一向自恃甚低。自从我的心里开出那朵名曰“自我”的花之后,它就一直只是当初的样子,只有当初那么高,从没见过阳光。长久以来,我喜欢并且习惯用别人的眼光来审视我自己,不管我做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会先猜,他会不会喜欢,他会不会说好,他会不会很厌烦,他会不会没感觉……

我忘记那朵花很久。

当我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十七岁了。而那朵花奄奄一息,头差点低进尘埃里去。

从七岁的时候,我就开始盼十七岁,因为邻居十七岁的姐姐穿的裙子上没有卡通人物的画像,不需要在左胸前别一条装模作样的花手绢。她在脚指甲上涂闪闪的蓝色指甲油,拿着电话冲着喜欢她的男生怒吼:“你给老娘滚得越远越好!”吼完了,还双手叉腰扭着身子问我:“于池子,姐姐好看不好看嘛”

“好看死了。”我崇拜地答。

“好看就是好看,不能说死了。”邻家姐姐弯下腰对我谆谆教导,“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千万不要说‘死’这个字,一点都不吉利!”

“什么叫不吉利”我问她。

“你真是笨死了!”她骂我。

“可是你刚刚也说‘死’字了哦。”我提醒她。

她转转眼珠,狡猾地说:“姐姐要去约会了,不跟你瞎扯了。”

她离开以后我躲到我家的卫生间,用彩笔涂我的脚指甲,脚丫子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同时我却在无比憧憬地想,快点快点长到那么大吧,可以随心所欲教训比自己小的孩子,可以称自己“老娘”,可以说话不算数,还可以——约会。

最后这个关键词,其实我当时还不能好好领会它的意思,我所能领会的就是,这一定是一个神秘的词汇,因为当它从邻家姐姐的嘴里轻轻吐出来之后,我以为她在念什么咒语,不然她的耳朵为什么那么红,眼睛为什么那么亮,连头发也比平时看上去有光泽。

约会,约会。

事实证明,我等这一刻等得实在是太久了。无数的蠢蠢欲动长时间停留在可耻的臆想期,一直到过了十七岁,我才努力扶正心中羸弱的小花朵,打算好好玩他一次真格的。

我要约会的那个人,有个超拉风的名字——横刀。

其实横刀出现的时候,我正在读一本超级脑残的书——《少女恋爱养成记》,是我花五块钱在我家附近的报亭买的。

上面写着:失恋圣经必胜法门:“由一个人替代另一个人,是失恋的最佳疗伤方式。推荐指数:五颗星。”

正值暑假,我决定以那本书作为恋爱蓝本,开始寻找可替代的“猎物”。

横刀是某文学网站的写手,他擅长的是“穿越文”。他的文风特点是:粉丝不多,更新奇快。我生平最鄙视穿越文,总觉得让一个现代人拿着一把手枪冲到古代是一件非常傻的事。所以,我就天天跑到他的博客上骂他。骂得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正想收手的时候,他却凑上来问:“可不可以求个qq”

所谓犯贱,大抵如此。

隔着网络,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毒舌功夫也日渐长进。哪知道一来二去,他竟然喜欢上我了,喜欢上我后,他就当机立断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后,他理所当然希望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猎物”手到擒来,本该高兴,没想到事情却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不怕传说中的“见光死”,非要见面不可!

我试图让别人替我顶包,可惜失败了。

因为横刀对我说:“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长得和你的文笔一模一样!”

什么鬼话!

既然他“灵性十足”,我就姑且继续实践那条“必胜法门”。况且,我太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若一个男生喜欢上像我这样的女生,他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卑微,会不会脑残会不会把我当成手心最大的宝会不会像阿牛一样穿着沙滩裤,抱着木吉他,胸前挂着一串美丽的野花,光着脚丫,对着我痴情的唱: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的走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而我,会不会跟当年向往的十七岁邻家姐姐那样,受到爱情咒语的临幸,也能在刹那变得不那么寻常

至于那个“他”到底姓横还是姓竖,是不是文学青年,身高几何,都不重要。我只是需要一场甜蜜的“约会”,为了那朵小花不会最终埋进泥土里枯萎,我要卖力地灌溉。

就这样简单。

我和横刀的约会地点是我定的——西落桥的河边。

这是我们这个小城唯一的一条河,小河不宽,也不清澈,跟城里那么多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相比,这里鲜有人光临。我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这条河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至于这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不起,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所以,当横刀出现在我面前,缩着脖子问我为什么要选在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难道不可以吗”

“谁说不可以谁说不可以!”他搓着手一连串地答。

我把下巴对着那个有点脏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经知趣地脱下校服,把它铺平在椅子上,请我入座了。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点爽。像压缩饼干刚刚下肚时的那一分钟,虽然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撑得太饱,但有迅速的满足还是让我身心舒畅。只可惜这个“爽”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横刀在我身边,挨着我坐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体内有种奇怪的气膨胀开来,好像要把我整个人撑爆了。本着即来之则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让别人看出真相的态度,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按住,没跳起来跑掉。

“米粒儿……”他深情款款地呼吸被我拦腰砍断,“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叫我我姓于,叫于池子。”

“我还是习惯了,嘿嘿。”他说,“以前在网上都这样叫你,现在叫大名,反而不太习惯。”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吗”我问他。

“我发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辩说,“不过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内疚,你还是忘掉它比较好。”

“哦。”我说。

如果不是错觉,他又坐得离我近了一点,而且直觉告诉我,再过一秒种,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来了。我觉得我心跳加速,眼睛发花,大脑交战,神经过敏……还好,事情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发生,他只是昂起脖子,轻声说了一句:“要变天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啸了,一不小心,就是灾难性的灭亡。

我不喜欢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干什么

就在我认真思考这个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他又说道:“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那个段……”

我用手势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我不想听到那个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问了。”他白痴地说,“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么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应该在乎那些闲言碎语。”

我还没问他都已经怎么样了,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声说道:“给你带礼物了,猜猜是什么!”

“什么”我努力调节气氛:“千万不要是什么整蛊玩具。”

“怎么会啊”我没想到他居然有点生气,脸上泛起一点红晕。他在我面前摊开手掌,说:“送给你——”

是两条嘴对嘴的接吻鱼的挂坠。

其中一条的尾巴有点歪到天上去,另外一只的眼睛处本该有一个黑色的小点,却少了一块漆,于是那只鱼只能对我翻着白眼。

连我这么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着它出门,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计会被损得连家门都找不着。

因为太害怕他接下来会开口说“我来替你戴上”之类的宣言,权宜之计,我只能捂着那条鱼,认命的说:“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过那条项链的时候,他却忽然摇头叹息,而且是一声长叹,紧接着他说:“米粒儿,你能感受到我的体温不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是恋爱的第一步。这对咱俩的未来有好处。”

海啸终于来了——那是夸张的说法。但我手心确实在发麻,联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坠,刚刚曾在他的胸口呆过,我恨不得把它捏碎才好。

我承认我错了,错得彻底。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喜欢抬起头凝视窗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随便讲讲冷笑话都能温暖人心的。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谁可以代替谁。

就算是游戏,也是绝对不可以的吧。

罢罢罢,就在我决定跑路的时候,好戏却才刚刚开始,我这边充满悔意地把那个项链揣进口袋,他那边又变戏法似的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纸盒来。

“又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撕开包装,露出围巾的冰山一角。

我吓得连忙拒绝:“这个绝对不行!”

我早知道,收围巾是要命的行为,表示答应一辈子被他“围”住。

“要的要的,是我亲手织的。冬天用得着,现在你不用围……”他把它硬塞到我手里,像朗诵诗歌又像发誓一样对我说道:“只为你而织,温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样礼物。

翻白眼的鱼挂坠,自己织的桃红色围巾,一盒金嗓子喉宝,一把纸扇子,一个手电筒,一个防狼喷雾,一打超市优惠券。

最拉风的当属防狼喷雾,他说:“我从我表姐那儿抢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还说,他山西老家有风俗,第一次见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礼,以后才能和和美美。

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后,他就像在煤坑里睡了几百年,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正睁着眼睛环顾四周的时候,我一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没敢拒绝他,因为面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满悲伤上前几步纵身跳进去,我铁定是今晚新闻节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这个险,一来为我,二来为我妈。

所以最后,我只能带着这七样令我啼笑皆非的礼物,和他告别。而他执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汉气概,我只能谎称要去接妈妈下班,抱头鼠窜。

瞧,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场约会,像场滑稽戏,而说穿了,导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里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草根,草根于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到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强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欲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干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叫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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