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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说说笑笑,老方这才回过神来,拉着那个大家不认识的女生,大声说到:“大家猜一下,这是谁?”

我们七想八想,巧梅看我们表情,故意神采飞扬的,就是不给提示。说了好几个名字,往同学身上靠,都不是。那女生,反而显示出得意的表示,完全没有尴尬的表情,笑眯眯地看着我,好像对我有特别的好感。

“你们这些狗屁!连张老师都忘了?”巧梅冒出粗话那一刻,我们都受到了震惊。

“幺妹子?你是幺妹子?”我先开口问出来,大家都在喊这个名字,因为我们都是张老师的学生。张老师的女儿,比我们小两岁,我们读一二年级的时候,她就在学校,张老师上课,她就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面,玩她的小玩具,也算是我们的同学,是我们全班最小的成员了。她读书,比我们虽然低两个年级,但由于我们经常到张老师家去,所以,把她就当我们的妹妹了。

此时,幺妹子却说话了,虽然声音很小,但很好听,像张老师那样,不紧不慢的。“你是庄娃吧?那这个,就是二娃,这个就是红红了?”

大家兴奋起来,毕竟十几年没见面,就凭她还记得我们,就了不起。当然有前提,我们的身材长相,并没有变得巧梅那样。

这一下,大出我们意外,当年最疼爱的小妹妹,居然出落得这么漂亮,在我们印象中,她还是那个细声细气叫我们哥哥姐姐的人。

她其实是刚大学毕业,在我们达县的一个中学教书,巧的是,老方的老婆,也在那个中学教书。老方在市政府一个部门当个科级干部,他老婆是个教书的,我们也见过。

老方这人是我们这帮同学最早结婚的,他之所以如此成功,全在于他脸皮厚,对女人死缠烂打,好女怕缠,就这样上当了。当然,他岳父是政府的官员,他后来提科长,也因为这个。

老方对同学,也是脸皮厚。他结婚时,我刚回达县办汽车修理厂。他给我打电话:“庄娃子,凭我的关系,这结婚你恐怕得出些血,晓得你钱都投入了,就不找你要钱了。结婚当天的婚车,你是修车的,这要求不过分吧?十台,二十万以上的,就这样,不跟你多说了。”

我还没来得及申辩,他就把电话挂了。怎么办?我只得找婚庆公司帮忙联系,租了十台好车,狗东西,还不如我送一万块钱,写在人情簿上,有面子有里子。这样搞,我还花得多些。

他跟二娃发的微信,还过瘾:“凭我们的感情,给你个微信号,就不要发红包了,有限额,你发这多个也没时间。我银行账号也发给你了,直接的,酒席定金还没交,在线等,急。”

这家伙,硬是在二娃那里敲诈了两万块的定金。

这家伙虽然有点无赖,但是,今天这事,做得够好。这个人见人爱的小妹妹,不仅因为张老师的关系,而且因为她从小的乖巧,让我们童年的回忆,都有粉红的色彩。

在大家准备唱歌的时候,我发现大家都文明起来了。没有刚才我们那样痞,估计是幺妹子来了的缘故,我们要继续那种童年的美好,并且做一个好哥哥姐姐的模样。

谁知道,幺妹子却变了。“今天哪个请客?”她大喊起来,超爽而直接。原来,她刚才的温柔是装出来的。

“我请我请。”大家纷纷表示自己请时,二娃把我从座位上推了起来,说到:“算了,都莫争,今天庄娃请客,庄娃子,我说得对不对?”

我怕他继续说下去,把我妈的事也说出来,就转移主题了。我只好说到:“对,来的时候我跟二娃都说好了的。况且,幺妹子来,第一个就该我请客。”

幺妹子歪着头,假装天真地问:“为啥子呢?”

看到她放松的样子,我当然就没顾忌了。说到:“幺妹子,你想想,在座的,哪个有我,在你家吃的饭多?”

这当然是最硬的理由,她笑了笑,向我身边靠了靠,说到:“好吧,就你请了。”

估计是二娃带的头,大家一阵哄笑。老方的笑声尤其可恨,居然跟母鸡一样,嘎嘎嘎的,拉低了整个聚会的档次。

“那,我们是不是先请幺妹子来一曲?”这是红红在叫喊。

幺妹子摆着手说到:“你是音乐委员,你不起音,哪个敢唱?”

这话厉害,她果然就开始唱歌了。音乐委员近年来,估计在歌厅混得多了,很会应景,她叫到:“老方,我们打个样,来个情歌对唱,然后其它人一对对的来,怕不怕?”

“怕个鬼,大白天的,我们就唱个恋爱。”

两个人还真唱了起来,歌词大约是,原来的恋人分了手,后来女人跟别人结婚,男人很痛那什么的。对了,叫《心雨》,老掉牙的歌,却是同学聚会的必唱曲目。

他们其实是在惺惺作态,他俩根本没有故事。假装有故事的人,是最无耻的,把我们这种真有点故事的人,搞得不好意思。

我决定,拿出我的强项来压压惊。“啤酒啤酒,二娃,敢不敢喝酒?”

“你是怕他酒后乱性咋的?”巧梅说到:“二娃,莫怕他,有我呢。”

怎么办,二娃被迫同意。毕竟当哥的,在幺妹子面前,不能认怂。我同情地看了看他,知道,如果我们喝失控了,最终受损的是他,而巧梅,仿佛早就准备对二娃偷袭。

我凑近幺妹子耳朵边问到:“张老师还好吧?”

她点点头,说到:“在成都我哥那里住,身体好得很,天天参加一个歌唱队,还演出,神气得不得了。”

好人有好报,张老师肯定幸福,我当时是真这样想的。我必须得找时间,专门到成都去看望她。因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的住址,同学们以前都不知道。

“你就喝点饮料吧,莫跟我们喝酒,免得吃亏。”我低声说到。

“有你们在,我吃得了亏?”

是这个理,通透,果然是自己人。当一个人相信你的时候,你得到的,是温暖。这是我今天最感温暖的时刻。

“哎哎哎,那两个说悄悄话的,搞什么呢?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了?起来起来,唱歌,我点了,亲密爱人,快。”红红拿着话筒对我俩个喊,而老方,居然把话筒往幺妹子手里塞。

话筒扩音出来很明显,巧梅与二娃本来处于喝酒拜把子的状态,也扭头望着我们。

幺妹子拿着话筒,说到:“你们继续,我就是要跟庄哥说悄悄话,怎么,不行啊?”

这话直接,把老方咽住了,他被迫接过了幺妹子手中的话筒,塞给了二娃。

二娃唱歌一开口,就自带幽默,因为,他跑掉的水平,简直达到了魔幻的程度。别人跑调最多可以用公里来计算,而他,根本没一个音在调上。巧梅将错就错,挽着二娃的胳膊作亲密状,接着那跑调的音居然也能够接下去,完全像俩个神经病装正经,把我们震惊了。这两个人,喝点酒,居然可以这样不要脸。

他们故意在我们面前挤眼弄眉,扭捏作态,笑得我们差点喷出酒来,而幺妹子往我肩膀一靠,我耳边感受到她的呼吸,她捂着肚子笑,在轻声叫到“哥哎!”

这分明是妍子的声音,我猛然惊醒了。

好梦一场,以妍子的叫声而醒,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有一个理智告诉我,一定要把这个长梦记下来。我没有动作,假装宾馆的一切环境不存在,闭上了眼睛,进入回忆模式。

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做了梦,是因为不记得。许多梦那么美好,后来淡忘,是因为没在第一时间回忆它。

我回忆了三四遍,也许因为情感的因素,自己对其中许多片断,无意识地进行了加工。因为人脑,喜欢把片断组合成完整的线索,按自己的爱好。

但是,主要片断我还是记住了,并且,自认为,加工的因素估计很少。因为,我始终没再睁开眼睛。

这个梦给我巨大的打击。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梦啊,几乎把我所有没有满足的情节,都填充进来了。

梦的主要功能,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是满足潜意识中没有满足的东西。我知道,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美好的人际交往,同学情父母情如此融入,这才是我真正的内心。哪怕我只是开了一个小店子,只是在达县,根本没有今天的富足,但我的人生,却如此美好,只是在梦中。

为什么,在梦中,幺妹子的声音如此像妍子?估计,她在我心中,代表了妍子的角色。大胆并且纯真。张老师,难道不是冯姨当年的角色吗?这是家人的角色,这是母亲的角色,这是把亲情融入恩情的角色,这是一个完整家庭的想象,从恩情到亲情,合二为一。

我知道,我曾经活在那个世界里,当年我找到妈时,当年跟妍子生活在一起时,我也曾有过那种幸福感。

但一切随风而逝,如同傅雷翻译的名著,英语中,随风而逝的书名,他翻译成了《飘》,而我,如同一片枯叶,漂泊在风中,流落到异乡。并且,我再也回不到梦中,再也回不到与妍子曾经的幸福。我没有家了。

二娃成了我如亲兄弟的一般人,他是我的童年,他是我的挂念,在梦中,他与我的感情,一切都没变。老方的厚颜无耻、红红的精明强干以及巧梅的火辣大方,不正是我希望看到的同学感情吗?

梦有这点好,可以让你看到自己最想要什么。

梦有这点不好,因为终究会醒来。

我终于得面对现实,这宾馆白色的墙壁和灯光,以及我身上白色的被单和枕头。我想照照镜子,是不是有我惨白的脸?

人生如梦,这句话,可不是瞎说的。

苏东坡的词,我想起了第一句:“夜来幽梦忽还乡。”那是悼念亡妻的,兆头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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