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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鬼地方!”

梅林坐在自己已经提前打烊的小酒馆里,他正操纵着自己的守护灵渡鸦维克特,在坎大哈城南方的茫茫的戈壁上快速飞行。

借助和守护灵的视界共享,梅林在举目四望之处,发现除了一片阳光炙热的荒芜大地之外,他几乎看不到任何人造的建筑物。

他控制着渡鸦之灵快速飞过荒无人烟的大地,那常人无法看到的灵体,在这一刻就像是一个移动的雷达一样,试图在这片莽荒高原上寻找到生命的迹象。

但过去几个小时的搜查已经告诉了梅林那个让人失望的结果。

他似乎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有些太小看这片被称之为“帝国坟场”的土地了。

在过去数个小时中,他操纵着维克特,快速搜寻了数个位于坎大哈南部的峡谷,有大的,也有小的,但他一无所获。

在这片不见人烟的地方,如果只依靠地面的标志物来辨别方向的话,是很容易迷失的。

虽然梅林不需要指南针来辨认维克特所在的位置,灵体也谈不上疲惫一说,但要依靠他自己的魔力,来操作着维克特完全探索这片山区,他估计得花上一个周甚至是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眉目。

这还是在他拥有好运气的前提下。

最重要的是,守护灵维克特的存在不仅仅需要魔力维持,它和梅林之间的联系也是有范围的,在超过30公里之后,梅林和维克特的联系就会变得非常微弱。

也就是说,一旦维克特探索完附近的区域之后,梅林就需要自己动身,朝着那些气候恶劣的未知区域进发了。

在白日的高温之下,即便是化身雾气,也会让梅林感觉到灼热,地表的温度更是热的发烫,虽然并不致命,但却会让梅林的精神很疲惫,对体力也会产生很大的负担。

一旦进入沙漠,为了保持最好的状态,梅林就只能选择避开最高温的时刻活动,这样搜索的效率就更低了。

而且他再怎么神秘强大,他也还是个生命,是生命就需要进食和饮水。在沙漠中,饮水方面可以用唤水咒解决,但总是啃压缩饼干和军用食物,梅林自己也会受不了的。

在这方面,他其实是个挺挑的人。

梅林控制着维克特悬浮在半空中,他看着自己眼前的地图,那地图上已经有了数个红叉,代表着维克特已经搜索完毕的地方。

但看着地图上那不到二十分之一山区的探索面积的红叉,梅林觉得自己的头真的很疼。

虽说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有收获。但笨办法就是笨办法,使用笨办法,往往意味着付出和收获根本不成正比。

几分钟之后,梅林解除了自己和渡鸦之灵的联系。

在坎大哈遥远的天空中,渡鸦之灵发出了一声难听的叫声,就消散在了天空里。而在梅林的小酒馆中,梅林思考了片刻,便摸出手机,拨打了弗瑞的电话。

“事情有了些眉目。”

梅林对弗瑞说:

“但我现在遇到了难题,我需要借用神盾局的权限,动用军事卫星扫描坎大哈南部的山区。我现在已经确定十戒帮的驻地就在那里。”

“动用卫星问题不大。”

弗瑞回答说:

“但你要做好一无所获的心理准备,梅林。”

“如果十戒帮的那些武装分子的藏身地,能轻易的被卫星发现的话,他们是挺不过残酷的内战的。”

“我看了你前几天发回来的报告,我只能说,如果十戒帮能在这阿富汗这破地方存在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那就只能说明,那群家伙很懂得隐藏自己。”

弗瑞的话挺有道理,但梅林也只是在其他方面做个尝试,他对弗瑞说:

“我不能按图索骥的,一个峡谷一个峡谷的找过去,弗瑞,那样太浪费时间了。坎大哈附近的情况要比我想的更糟,各种武装分子的派系在互相攻击,CIA还在暗中戳火扶持一些势力,这里就和一潭彻底被搅浑的水一样,我现在迫切的想要完成这件事,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需要你用卫星帮我排除一些目标,留下需要重点搜索的区域。”

“行。”

弗瑞答应的很干脆,他说:

“详细搜索是需要时间的,等结果出来之后,我会它发到你的邮箱里。另外,梅林,我在纽约也找到了一些可能对你有帮助的东西。”

“CIA在两个周前,对阿富汗地区的特工体系进行了一次微调,一个新的主管去了那里。他叫罗林斯。应该是去负责情报收集和扶持本地势力的工作的,最巧的是,他现在应该也在坎大哈附近。”

“你觉得那个特工主管有问题?”

梅林问到:

“另外,你在CIA内部也有线人?我只听说过打入敌人内部的特工,却还没说过打入自己这边部门的间谍。在这方面,弗瑞,你可真有一手。”

“不,我还是有底线的,梅林。”

弗瑞解释到:

“一个传承了很久的组织就算再怎么腐朽,内部肯定也有坚持原则的人,他们不希望看到自己服务的组织落入黑暗之中。而比较幸运的地方就在于,我的朋友其实挺多的,有一个在CIA工作并且还保持着原则的朋友,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很正常不是吗?”

“哦,原来是朋友。”

梅林耸了耸肩,他对弗瑞说:

“那就这样吧,我会去观察一下那个罗林斯特工,我也会等你的结果。”

梅林挂断了电话,他看了看时间,然后给自己做了顿简易的午餐。

在十几分钟之后,他穿着一身宽松的本地服饰,带着遮阳帽和眼睛,开着自己的三手破车,朝着坎大哈城外驶去。

他打算在下午的时间,去附近走一走,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不过就在梅林刚驶出城外快十分钟的时候,他意外的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年轻人。

那是个高瘦的白人。

有一头金色的短发,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大概是天气炎热的原因,他把外套脱下来,系在腰间,肩膀上还背着一个类似于书包一样的东西。

如果这身打扮是在纽约的街头,那绝对没什么问题,甚至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但这里是阿富汗,是一个正在酝酿战争的地方,而就在这荒凉的路边,这么一个看上去像是学生的人,以这种打扮出现,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梅林想了想,便开着车,停在了那年轻人身边几米远的地方,他对那个左顾右看的年轻人喊到:

“嘿,需要搭车吗?”

“呃,谢谢你,好心的先生。”

听到梅林的邀请,这已经很疲惫的,面容憔悴的年轻人有些狼狈的道谢,然后快速打开车门,坐在了后座上。

梅林再次启动汽车,在引擎发出的杂音中,他通过倒车镜观察着那个年轻人。

他看上去只有20岁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25岁。

“你从哪里来的?这个时候来阿富汗旅行可不是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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