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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的父母便告诉我,我要努力,要变成一个优秀的人,要跟优秀的人在一起,要成为这个世界金字塔上层的人。

至今为止,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便活跃在各大补习班和兴趣班之间,跟着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亲的孩子一样,身上承载着他们未完成的梦想和期盼,学着自己感兴趣或不感兴趣的东西。

一开始觉得很神奇很有趣,因为我学什么都特别快,当然,我本人也特别聪明,每每都是班里最厉害最受老师喜爱的那个孩子,我享受的其他同龄孩子的崇拜,渐渐变得骄傲起来,也渐渐习惯万人追捧的感觉。

只是这样的日子久了,思想就开始麻木了,原来觉得有趣的课程,原来觉得无所谓的事情,也慢慢的失去了兴趣与耐心,虽然每一个课程我还是那么认真的去学习,却没有了喜欢的动力。

直到我遇见了肖珺且。

那是在我小学六年级一个古筝课程的兴趣班上,我从琵琶班转到古筝班,第一次遇见了他。

他是古筝班里最优秀的学生。虽然时长坐在角落里不爱说话,却也不会是那种小透明。

听班里的其他同学说,他只在古筝班学了一个季的课程,便掌握了古筝的一切技巧,天赋可加。

他深得兴趣班老师的喜爱,老师也经常叫他出来表演项目。

我的性格非常争强好胜,一直以来都是班里最好的,那是人生第一次被别人比下去。所以他比我得老师欢喜,比我更加厉害,我心中十分不愤。

孩子时期的心性总是简单的,当时我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他比我优秀,所以那段时间日夜练习研究古筝,就是为了比他做得更好。

我把他当成无形的对手,不自觉攀比、不自觉在意,即便对他敌意已经表露于面,也从未得他注意。

在古筝班的时候他只跟我说过一句话——“你好,麻烦让一让。”

当时,我与古筝班的另一个同学,挡在门口里。

他只在古筝班里待了两个季的班,上初中后,他便没在去了。而我本不喜欢古筝,却不知为何想在那里见到他,所以初中三年,我都让妈妈给我报古筝班,一直勤奋的去学习着,只是再也没在那里见过他。

那个时候不知为何,有点失望。

我没想到惊喜原来在后头。

去了市一中读高中,我竟然在新的班里新的校园里,与他偶然的分到了一个班级里。

他长的更高了,变得更帅了,还是那样,不说话,也依旧光彩夺目。

同学自我介绍,他只有寥寥几个字:我是肖珺且。

很酷,很高冷。

这是我高中重新遇到他后对他的第一印象。

在班里,我的入学成绩依旧排在他的后面。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明白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且绝对优秀的人,但对于他,我还是忍不住要紧跟他的步伐。

他似乎没有认出我,又或者他根本从来都不认得我。

一入学,我就自告奋勇地成了班里的副班长,他是全校第一,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

我们时常会因为班里的事务聚集到一起,但他还是不太说话,不过每次有什么难题,他都能够一语中的,尽管只是寥寥几字。

在暗自与他竞争的那段时日,我曾有那么一次,真的超越了他,哪怕只是一分。

那天,我很开心。

我从未这么开心过。

我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迄今为止最值得骄傲炫耀的事情,那天我甚至高兴到请所有人喝饮料。我本以为他会来找我,就算不找我,也至少有些什么反应。所以我上课的时候,经常瞟向他在的地方,直到放学,他的表情依旧是那样——不食人间烟火、不理凡尘俗世。

放学后,还是那样,和他的朋友们,在篮球场上肆意辉煌。

那刻我才清楚的认识到,一直以来我紧跟着他的步伐,原来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因为他全未在意过。

好像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意识到,我正在想要的,不过是得到他的注意。

那大概就叫做喜欢吧。

不,准确一点来说,我想,从我在古筝班在意他起,就已经开始喜欢上他了。

想明白这些,我变得主动出击。

时常利用副班长的职务找他,时常假装有意无意的去他常去的地方等候,时常会故意拿着自己不是那么明白的题目找他解答。

他虽然为人淡漠了些,但对人对事都十分的认真负责,也从不高傲自大。男生都喜欢跟他交朋友,女生不喜欢他的也把他当作男神。甚至于面对学校里女生给他的告白情书,他都会绅士并且委婉的拒绝,绝不会冷眼相待。

所以我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明恋着他。

我就是要明目张胆,我就是要告诉所有人我喜欢他,我就是这么强势。我不介意我的心思众人皆知,因为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引他注目。

高二,我选了我不太喜欢的理科,就是为了不跟他分班。尽管成绩依旧在上面,但却比原先学文要艰难许多。后来理科班的节奏加快,我有点跟不上,成绩一落千丈,所以高三才不得不转了文,于是我和他就这样分班了。

那时开始,我就会偶尔去他班门口“堵”他,在他那么多的爱慕者当中,我想我是最胆大的一个了,虽然我并未表白。

但他或许也知道一些,所以从来没有给过我机会,总是礼貌又无情的斩断我一切的下文。

我岂是轻易服输的人

当时因为我表现的太明显,那段时间老师或多或少也听到过一些我喜欢他的传言,只是我高三才转的文,成绩也是级里的佼佼者,所以在这点上,老师并不担心。但老师还是特意把我叫过去提醒我注意点收敛点,不然影响不好,而且当时,离高考不到半年。

喜欢侵蚀了我的理智,我又怎么会听得进去呢何况那时的我,正打算策划一场别出心裁的表白。我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告白,让众人记得我那时所有的喜欢,让他一辈子也不能忘记。

我想,老师大概也没有想到,我是这么不听劝且胆大妄为的人吧。

而当时,只有百日誓师这个大会,才能做到。

所以那天作为优秀学生上台发完,我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肖珺且表白了。

那么疯狂、那么胆大妄为。

当时我一直在舞台上看着他的反应,他可能没想到我会在百日誓师这么一个浓重尊严的大会上当众向他告白吧,所以听到我喊他名字说喜欢他他抬起头看向我的那一刻,整个人是愣住了的。

这么特别的告白方式,就只有我了吧。

其实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想,在朋友的怂恿下,在心理作用和冲动下,一股脑的热血劲儿冲了上来,我就这样了。

但有任性的资本,就要有承受表白之后被围攻的勇气。那天大会匆匆结束,连校长都惊动了,幸好那是我的表白,没牵连肖珺且什么,听说他的老师就把他叫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就没说什么了。

不过我的情况非常糟糕,主任把我父母都叫到学校里,打算开除我来着的。但看到我的成绩单还有我父母,最后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记了个大过,这件事儿就这么轻松摆平了。

但是我的父母那边却不太好对付。他们对我想来严格,期望也高,那天回去之后我爸直接给了我一个巴掌,说我做的事让他丢尽了脸面。而且我爸让我参加完高考就去国外读书,当时,我并没有反抗,按照我爸的意思,后来我也去了。

我至今也不后悔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件事。因为这是我做过的最大胆最随心的一件事,不受任何人摆布,只是我自己想做。

事情处理完后,我曾与肖珺且有过一次交谈,还是那么的面无表情,还是那么寥寥几句。仿佛那天他的片刻愣神,只是我的错觉一般。不过我知道,他是记住了。

他跟我说,他从来没想过要跟谁在一起,也不会要跟谁一起。

我知道,这已经是他,最后一次仁慈了吧。不过我也不气馁,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而且我的目的,是让他记住我。

当然,后来准备高考,也就没时间去想这些了。再后来,我便出国了。再也没见过他。

刚出国的头几年,我心里还是想着他的,但后来时间遗逝,且没再相见,久而久之,我便渐渐淡忘了,也在国外曾经交过几个男朋友。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九年多,直到有一天,我和前男友分手了,是他提出的。分手的理由是,我似乎对一切都毫不在乎,我根本就没真正的爱过他。

说来也是,交了这么多个男朋友,在一起是他们提出来,每次分手也是他们提出的,我好似真的无所谓。

那天我去了酒吧,展望了一下自己这些年来谈过的恋爱,忽然觉得,除了前男友,其他几个男朋友的样子也甚是模糊,能够想起来的事情也非常少。但就在那时,高中的记忆涌现,我忽然想起了肖珺且,想起那段我爱得最是疯狂的岁月。

我忽然的,就很想他。

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

他是最好的,我是最优秀的。

于是那晚我从酒吧出来,就向以前高中的同学打听他,打听他有没有结婚,打听他最近在做什么。

知道他自己创立了一家公司,并且至今单身,我甚至有点小期望。他是不是对我高中的全校表白印象深刻,所以至今也忘不了我好吧,我知道自己心里戏多,但当下,我便决定舍弃自己在英国打下的一切,回国内发展。

接着我处理好自己在英国的工作,便回了s市。我父亲是广浔市人母亲是s市人,只是小学时他们因为工作的缘故调去了清霖市,后来我出国,他们就申请回了s市,所以我刚回国就回了s市整理业余。

如此,便遇见了高俊杰。

我认得高俊杰,他是肖珺且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

我跟高俊杰说,帮我告诉肖珺且,我回来了,很快就会去找他。

像高中时一样那么强势且霸气的下战书。

只是我没有想到,肖珺且已经心有所属,并且他喜欢的那个人,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接受。

这是我人生第二次被别人比下去,而且那个人还是个小丫头。

回s市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国内的文学圈,我受到了很多出版社的邀请,最后决定在文峰出版社的文学盛典上初次露面。

对于肖珺且近来的消息我都十分留意,包括他公司的事情。我听说最近有个势头挺强的网文作家的作品与亘古签约了,而且是肖珺且亲自操刀的,知道那个作家也被受邀上来了这次的晚会上,所以我有特别注意。

我是这么想的,先拉个人过来,以后好办事。即便帮不上什么忙,也能与肖珺且扯上一点联系,或者是认识他生意上的人。

我已经在潜意识里,将自己当作正宫,当作亘古的女主人了。

因为我从来不允许自己失败,要做就做到最好,也要得到最好的。而且我当初我如此大胆,在肖珺且的心里,不可能没有印象。所以我对肖珺且,是势在必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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