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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刀无命”的神话破灭了,被逍遥神教的大祭司西风所破。

当然这件事情鲜为人知。世人只道那个名噪数年的狂傲杀手是被庄王何其殊府上的高手所灭,在民间议论纷纷:不愧是庄王!从未有过收到猫尾信还能活下去的猎物。

——他们依然习惯称呼三刀刺杀的对象为猎物,因为那个杀手总是像凶悍的豹子,攻击迅疾且准确,不给对方留下任何生的余地。

雪千寻听了,不免心中冷笑,她十分明白,那个庄王何其殊,比他们任何人想象得还要厉害百倍。而事实上,昨夜之事又何尝不是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好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庄王,竟能驱使逍遥神教的大祭司西风亲自出马!

在最近的四、五年中,逍遥神教乃名副其实的武林新秀。它从不挑衅其他门派,但对待侵犯者,却是无一例外地赶尽杀绝,绝对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气势之汹涌、手段之毒辣,多为名门正派所不齿,纷纷与之划清界限;而其教主龙吻却又多次与一些黑帮邪派激烈冲突。因此,逍遥神教是夹在黑白两道之间且傲然独立,同时,亦是继水月宫之后,又一个令朝廷也忌惮三分的江湖势力。

西风正是那个强大而神秘的逍遥神教之中、地位仅次于教主的人。

在雪千寻印象中,西风原是个传奇般的人物。从光顾春江院的豪杰游侠口中道出的逍遥大祭司,是个冷酷、强大、威慑武林的魔鬼。而直到半年前,雪千寻在凌波湖撞见那场轰动武林的“高野决战”时,她才意识到,西风,她其实是个魔王。那一天,曾经横行帝都以南七郡八县的高野帮的四大首领,竟然像鬼卒般被西风碾得粉碎。

因此和许多人一样,雪千寻难免抱有一个疑问:面对如此霸气冲天的西风,能够凌驾于她之上的又会是什么人?那个只存在于口耳相传中的、被称为龙吻的逍遥神教教主,又是何方神圣?

“嚓”地一声轻响,雪千寻手中的书卷不慎脱手。

——她不可能不想到一个人,尽管这实在有违她的意愿。

“哟,想什么出了神?”一袭紫袍破风而入,声音清朗,不怒自威,说话间,一只大手从紫袖中游出,将那即将落地的书卷拦腰截住。

雪千寻回身,双手接过书卷,微展笑意:“王爷,昨夜可曾被扰了清梦?”

庄王何其殊皱了皱眉,苦笑:“你这个小人儿,几时才能把本王放在心上?七日来,这帝都之中不知有多少人在一旁瞎折腾,或有为本王担忧的、或有同情本王的、或有且等着看热闹的,更有无数幸灾乐祸的戚戚小人。倒是你,天崩地裂了,也不大出一口气儿。”

雪千寻笑道:“他们惊慌也不见怪,那杀手毕竟是三刀。数年来,猫尾信几乎等同阎王的宣判。只是,我所知道的,世人却有所不知:王爷您原就是凌驾于阎王之上的。”

何其殊侧过脸去,长眉飞扬,嗔道:“呵,你这是笑我呢!”唇角却现出一抹笑意。

雪千寻道:“哪敢。我知道的,王爷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略一顿,似不经意地:“只是从来都想不通你是怎么做到的。”眼眸一转,直视何其殊。

庄王抬手刮了她的鼻尖,道:“都是些打打杀杀的野蛮事,不该你一个小女人家关心。”

雪千寻垂首,细声道:“唔,我知道了。”

何其殊略为惊诧:“怎么、不高兴了?”

雪千寻婉然一笑,倾国倾城:“有王爷在我身边,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何其殊喃喃:“奇怪了,雪千寻竟也有柔顺的时候。轮到本王想不通了。”

雪千寻道:“因为我发觉狂傲并非一件好事,尤其是狂得成了习惯。”

何其殊一怔,继而恍然大悟,道:“淘气鬼,你连死人也奚落!”

“三刀死了?”雪千寻不禁急问,心情复杂,按说这个结果,她早该料到,却转念又想:那么,是西风赢了?原来昨夜她不是被人追杀,可是明明赢了,怎么不立刻唤出黑雕,反跑到琼玉园来?抑或是她追杀三刀来的!

——三刀竟跑到了琼玉园外……

“他当然死了!”何其殊面有得色,“你说的不错,习惯这个东西呵……”略一思忖,忽然冷哼一声,笑道:“三刀若不是像往常一样,在执行任务之前给猎物一封猫尾信,此时此刻,本王还真不一定能安然无恙地见到你。”

三刀果然死了!雪千寻的手指在长袖中微微一颤,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变化。不过这样也甚好。而且,从庄王的话中不难看出,西风并非时时守在王府的。想到西风,雪千寻就难免心绪缭乱,不知她目前可好。

“千寻?”敏锐地察觉到雪千寻脸色的微变,庄王柔声唤道。

雪千寻抬首望他,已经换作一副巧笑倩兮。庄王放下心来,问:“累了?”

雪千寻摇头:“我给王爷弹奏一曲吧。”

庄王轻轻一摆手,道:“不了,本王还有要事去办,这就走。唔,对了,有件事想问你。”

“哦?”对她一个深藏青楼的琴师,有什么可问?

“——昨晚你可去过琼玉园?”

雪千寻不知他先前是否问过春江院的女主人锦瑟,认为不可轻易隐瞒他,缓缓眨了眨眼,凝视他:“去过。”琼玉园本就属于她雪千寻,虽然入冬才刚刚竣工,她还未曾搬进去长住,可闲来无事过去走走瞧瞧,也当然无可厚非。

“可曾看见什么?”何其殊语声平和。

“看见一人。”雪千寻毫不犹豫。

“是谁?”庄王目光一烁,紧紧盯着她的眸子。

雪千寻移开目光,微一蹙眉,道:“可惜没看得真切。只听见一声哨子响,我身边没带丫鬟,不敢走近去瞧,只远远看见个拿剑的人……”

“你可认得她?”

“她背对着我,身上有杀气,我怕被她发现,急忙跑了。”

庄王轻呼一口气,道:“好,好。总之你安然无恙,我就放心了。”

雪千寻急切地问道:“怎么了?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她为何闯入琼玉园来?”

庄王温和地一笑:“我何以知晓?方才听锦瑟说,在琼玉园的荷塘边看见血迹。许是江湖人的纷争。哼,竟打到琼玉园来了!——千寻,虽然你爱僻静,但往后再去园子里,定要带上几个随侍丫鬟。”

雪千寻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微笑,却在心里狠狠怨道:臭锦瑟,你好多嘴!

庄王走后,雪千寻径奔春江院西楼的顶层——锦瑟的屋子。上午时光,这里相对清闲些,客人极少,许多姑娘尚未起床。

春江院的主人锦瑟沏了一盏清茶,半卧在榻上,一边轻轻摇晃手中的青瓷盏,一边抚弄膝上皮毛如雪的小银狐,看见雪千寻直走进来,慵懒地眯起眼睛,漫声道:“我只沏了一盏,可不能给你。”说完,急忙噙着茶盏泯了一口。

作为帝都最为风雅的销金之所——春江院的主人,锦瑟仿佛过于年轻了,墨发如云,腮若桃花,粉红的唇角微微挑起,弯如新月,是个无论何时何地都面带笑容的女人。

锦瑟并非帝都昕京人氏。一年前,她翩然立于春江院的大门口,肩上托着一只通体银白的小狐,双眼弯弯清浅一笑,霎时恍若千树万树桃花盛开的灼灼风华。雪千寻斜倚栏杆瞥过去,她便微微侧过脸,两道目光傲然迎上来,烟波浩淼如同江河解冻。

当时的青楼老板热切地迎出,惊喜地哭道,锦瑟是自己的远方侄女,如今可算重逢了。

一句话令全院的姑娘惊奇了好一阵。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不详病情,不久之后,一向健壮的前任老板竟暴病身亡,年轻的锦瑟自然接手了这家青楼。

——十分特别的遗产。

雪千寻漠然望着锦瑟那副慵懒的模样,沉面走上前,一手夺过她手中的茶盏,按在桌上,道:“多嘴的锦瑟,你向庄王讨了多少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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