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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海岸,暴风城矿山区。

矿山每年出产的魔晶有极高的价值,梅赛斯特商会的采掘单位有大陆领先的技术,更是加进了采掘的效率。城内的设施几乎每月在翻新,仅仅三年,矿山里的三个采矿车间便采用了纯魔晶打造的设备。

暴风城城主,不,现在应该是前城主特伦斯·斯托姆察觉到了矿山的作业有些超出预期,决定在矿石贸易的体制上加一些限制——避免梅赛斯特打压城中其他商会。

但让他下定决心出动重装骑士队的原因,并不是红怒魔晶的消息。

那伙袭击矿山区骑士守卫的红岩盗贼,其实是梅赛斯特伪装而成的。特伦斯笃定圣扎迦利想隐瞒红怒魔晶的消息,这种行径已经触及了他的底线。

考虑到商人的狡猾,特伦斯决定亲自带队,将矿山里肆虐的“红岩盗贼”们抓获,彻底握住圣扎迦利的要害。

暴风城重装骑士队,全副武装,一共15人。再加上第二轻骑士队,第四巡游骑士队,普通骑士的数量高达85。再算上身为第二级战士巅峰的自己,特伦斯可以拍着胸脯保证,就算梅赛斯特商会准备了五百人,他也会用铁蹄碾碎其野心。

101人的浩荡队伍出发了,疾驰的骏马很快抵达了矿山所在的森林区域。

晴日的阳光很是耀眼,三处采掘车间都被搁置,巨大的魔晶机械一动不动,空旷的矿洞外面没有一个人,骑士们面面相觑,感觉被淋了一头的冷水。

也许行动声势太大,对方都撤离了,特伦斯这么想着,他脚下的大地突然悲鸣起来。

地动山摇之际,数量众多的红光从密林里冲出,长满红色晶刺躯体依稀可见骑士甲的模样,这些红晶怪物们有超强的力量,悍不畏死的可怕意志,骑士队瞬间被冲散。

暴风之名绝不是吹嘘出来的,特伦斯虽然吃惊,但很快调整好了队伍,对红晶怪物们展开了反击。

战况并不算焦灼,重装骑士一人便能抵挡两只红晶怪物,损失了一些人手,特伦斯砍下了最后一只怪物的头颅。

但这不是最让人心寒的,特伦斯和手下们调查红晶怪物的尸体时,发现了它们身上的暴风城骑士甲的残片。

坐上暴风城的城主之位十几年,特伦斯感觉自己还是太小看梅赛斯特这个商会。

正当他思索之际,先前的震动又出现了,第二处的矿洞伸出一只硕大的红色手臂,刚一冒头便把附近的轻骑士连人带马全部扫飞,摔在地上折断骨头。精钢打造的骑士剑砍击在巨手上只能留下浅痕,特伦斯和戒备万分的骑士队开始后撤,红晶巨怪则逐渐爬出井口,展露了全貌。

模样和扒光铠甲的红晶骑士没有二样,只是身上的红色晶石颜色更深,身躯也大了好几圈,高度都接近三米。

它的肩膀上坐着一个赤.裸的女人,妖娆的身段远胜他所见的一般尤物,还有那对红玫瑰般的眼眸,摄人心魄。

战斗很快打响,但这次他们没有任何的优势,红晶巨怪蛮力无双,巨大的双臂凭空挥舞便能将普通的骑士砸成肉酱,堪称恐怖,特伦斯的骑士队拼死战斗,只是破坏了巨怪的部分躯体而已。

当特伦斯想要使用宝贵的魔法卷轴时,女人的红眸荡起了涟漪。

视野被卷入黑暗的漩涡之中,他失去了意识。

···

“我···的剑?”

特伦斯从噩梦中惊醒,冰凉的指尖触摸到更坚硬的物体,他立即就反应过来,剑柄还有剑鞘的形状异常熟悉,那是自己的骑士剑“钢烈”,只是绑带似乎断掉了,才会从腰间离开。

眼前漆黑一片,他开始深呼吸。

潮湿冰冷的气随着他的喘息涌入体内,肺部传来颤抖,发霉的腥味在鼻腔里扩散。

“第一级魔法,火蛇术。”

他很庆幸自己曾学习过低级魔法,火焰驱散了黑暗和寒冷,但那股浓烈的恶臭还是挥之不去。

吃力地拾起骑士剑后,他慢慢爬了起来。发现自己的骑士装布满了暗色的血污,四肢虽然酸痛异常,但很幸运没有受伤。

明亮的光线所至的暗色地面,是矿洞里常见的石质地面,早在他是一个冒险者佣兵时,他便到矿洞里看过,所以有些印象。

“我昏迷之后,被送到了矿洞里吗?”

他皱着眉,后背和后脑勺有些火辣辣的疼,说是送可能不妥,也许自己是被人从矿洞上丢下来的。抬起头向上看,除了手中火焰的光线,只剩下黑暗。

堂堂暴风城城主,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红晶骑士,红晶怪物,战斗的山呼,鲜血和残肢,血红的视野,还有坐在巨臂上赤.裸的妖艳美女,种种被遗忘的细节随着刺痛回归脑海。

“该死,梅赛斯特···我最后的记忆是?”

特伦斯瞳孔一缩,另一只手摸向怀里,但是空空如也。

价值数万金币的魔法卷轴“第三级·爆裂火球”不翼而飞了,一同那场虐杀的最终结果,没入了无限的黑暗。

那么多的重装骑士和轻骑士,还有他的大儿子,都去哪儿了?

很快地冷静下来,更详细地查看了自己的状况,身体有些疲惫,喉咙很干,他猜测自己已经昏迷了小半天。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现在该怎么办?

检查一遍身上的东西,唯一能充当照明物的只有荧光石,除了魔法卷轴,他出城之际带上的东西都还算完好,但基本派不上什么用场。

试探性地走了几步,前方的石质地面出现了模糊的物体。

望见那熟悉的铠甲样式,还有甲胄背后的标志,特伦斯的心中咯噔一声。

“重装骑士···不···”

镶嵌着魔晶的特制铠甲布满裂纹,尤其是胸口处,破开一处窟窿,周围都是干涸的血迹,再往上看,脖子处有银制的项链,闪闪发光,但尸体的表情却布满痛苦。

银色的项链上有斯托姆的字样,这是特伦斯亲手刻上去的,为纪念大儿子第一次猎熊归来。

名为悲痛的利剑刺穿了他的心脏,紧紧篡着项链,他感觉到眼角泛起热意。

无言地站起身来,手中摇曳的火焰将光放至更远的地方,同样的铠甲,同样的标志,只是尸体变多了。

莫名地,他对自己习得的魔法,产生了深深的憎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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