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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样艰苦的环境,都阻止不了一个心怀梦想的人。这句话,曾经被很多人用来装饰自己需要需要励志的人生。

包括大齐王朝的最风骚丽人——丽婕妤。她遮住了自己的弱点,瞒过了目光如贼的芳贵嫔,甚至为了达到目标,不惜拿出十二分的力气,在皇帝的身下伪装了无数次高潮。没有人可以叫得如此声嘶力竭,只有丽婕妤。

为了早日实现自己的伟大梦想,她把芙蓉姑娘召来了。

召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一下最近淳容华的动向,以及自己的计谋落实情况是否如预想的一样完美。

芙蓉的汇报很详尽,淳容华前几日的确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正如萱承徽得到的情报所称,皇上去了两次,都没见到淳容华的面。储御医说龙胎倒是无碍,只是莫名其妙地身子弱了,总是各种不适,终日昏昏沉沉的。

不过,储御医到底是技艺精湛,淳容华接连服了几日药,今天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脸色也有点恢复红润,估计不久便可以出门。

听到这儿,丽婕妤显得有点失望。又问:“那帕子还用着吗”

芙蓉本来就长得清秀老实,在丽婕妤面前更是表现得老实:“用着呢。每次轮到我当值,便连盒子一起换掉,神不知鬼不觉的。”

丽婕妤赞许地点点头:“好,你以后要加倍小心,听说福熙宫那个行侍宫人寇玲珑是出了名的精明。可别让她看出破绽。”

“放心吧娘娘,淳容华如今有孕,牵扯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对这些杂活她早就不如以前上心了。不过,娘娘,那帕子上究竟是什么药”芙蓉内心还是隐隐地希望,丽婕妤并不是那么恶毒。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反正不会是致命的药,御医不也说了,没有影响到龙胎嘛。本宫虽说不喜欢淳容华,但也不会要你去冒险啊。”丽婕妤笑得一脸虚假。

这事要搁以前,芙蓉兴许还会感动,可当她听了储若离的话,知道这药用得不好,保命便可以变成送命之后,她对丽婕妤已经没有了半点好感。

虽然心里这么想,芙蓉还是没表露出来,甚至面带感激地说:“谢谢娘娘体恤。”

丽婕妤从怀里掏出个东西,塞到芙蓉手里:“你妈的病怎么样了,这个拿去给她补补身子吧。”

两句话衔接得太快,显得对芙蓉母亲的身体状况其实并不关心。

不过芙蓉不管这些,照单全收。

既然收了礼,那丽婕妤就要提点新要求和新目标了。

“这么看来,这招还挺灵的。”

“是的,淳容华一天要洗好多回手,所以用得多,且这个又不比吃食和用物那样惹人注意。”

“嗯,不过,竟让储若离给治过来了,看来以后还要加强。你看看,还有什么法子,可以加重些用量”

此话包含的恬不知耻,着实让芙蓉暗暗心惊。别说是自己被逮个正着,为求自保不得已才倒戈相向,若是早发现她竟是如此心狠手辣之人,只怕自己不会那么轻易答应为她服务。

“这个奴婢得想一想,一时也没有好的法子,也要留意一下淳容华的起居习惯,才好做定断。”

“嗯,一定要快,你尽快啊。”

急,的确急,眼见着春天过去,夏天很快便会到来,淳容华那个骄傲的肚子到时候一定会戳得丽婕妤双目喷火。所以丽婕妤没忘了再加一句:“事成之后,自然你是功劳最大的,别说给你娘治病,要什么都可以商量。”

丽婕妤笑得很甜蜜,跟一朵花儿似的。可芙蓉却看见这艳丽的花蕊里,流出了乌黑的毒汁。

春天的确很快过去了。

这个春天有几桩值得庆贺的事,比如它孕育着莫瑶肚子里的宝贝,比如它带来了莫琨的消息,而对于民众来说,最大的喜事就是皇室里终于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肖沛青终于在柳絮纷飞的时候,如愿以偿地嫁给了麦潜。十里红妆走过了京城最繁华的太安里,老百姓拿出了比以前围观皇室婚礼高出数倍的热情,将太安里堵得水泄不通。

要问原因,有点惊世骇俗。

麦潜将军骑着高头大马,胸佩喜花,自然是威风八面,孤清帅绝。

可这不稀奇。京城的群众,那也是口味被养刁了的群众。能引起他们这么强烈的围观欲的是新娘——肖沛青——青郡主。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哪一场婚礼,新娘没有红盖头,没有大花轿。青郡主与麦潜并肩,骑在一匹雪白的骏马之上,一身戎装,英姿飒爽。

往常看婚礼,从来只能猜测新娘子长啥样。这次居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那啥——你说不成体统群众们都不这么认为。

肖家的皇室,终于收获了自肖璎太子迎娶被平反的忠烈唐门遗孤之后最最热烈与追捧的民众好感度。

玲珑在深宫这中,随着莫瑶也听了不少八卦,关于婚礼这段,她是听徐美人讲的,姑且算她有三分夸大,也能想像那七分的狂热盛景。

于是夜晚当她躺在床上的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世,不仅想,如果在那个世界,这场婚礼一定会招至各路线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小到青郡主的戎装品牌,马匹履历,大到婚礼路线,嫁妆清单,以及出席婚礼的各路嘉宾,然后还会有起码连载十几天的恋爱历程,以及半真半假的新娘新郎极品前任们。

这个社会不缺八卦的心,只缺八卦的途径。口口相传这种古老的方式,容易走样,容易走散。玲珑胡乱想着,还没等到策划好大齐朝的八卦媒体鼻祖,就已经愉快地去见了周公。

又者,在那个世界有句俗语——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大齐朝没人提曹操,但这个定律却从未被打破。

这日,莫瑶回宫,却发现一件软锦的绣花披风落在了昭阳宫,便命玲珑折回去取。

刚走到昭阳宫门口,只见雪卉拿着披风急急忙忙地走出来。迎面碰到玲珑,一阵高兴。她正打算将披风送去给福熙宫,这下倒省事了。

玲珑接过披风,提在手里。一边往回走,一边想:天气果然热了许多,早上过来还有点凉意,这一会会儿的功夫,穿件单衣居然也就足够了,怪不得会忘了披风这档子事。

嗯,我也热了,回宫也得换个衣服,不然一干活就一身汗,太唐突了容华娘娘。

正想着,前面提的“曹操”就来了。

玲珑赶紧退到一边,一直紧贴到墙根。

听说青郡主一成婚,就随着麦将军回家省亲去了。这过了一个多月才进宫,该是谢恩来了吧。

怪不得青郡主对麦潜如此情有独钟,果然好人才!古书里咋说来着——“蜂腰猿背,鹤势螂形”,说的只怕就是麦潜这样的人物。用玲珑那颗在二十一世纪生活了三十年的心来揣摩,这男人到那儿,当个超模是绝对没有问题。

肖珞也算是高大健康的型男了,但跟麦潜一比,肌肉还是差了一点点,略显单薄。

打住,为什么会想到肖珞

看着青郡主一脸幸福地走在麦潜旁边,玲珑终于明白,大鸟也可以依人啊。所谓柔软,真的在于女人的姿态,而不是体型。

问题是,看到青郡主,不想到肖珞那是很难的。谁让玲珑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心里把他们两个视作未婚夫妻呢

“是你”

什么声音和谁说话

玲珑一抬头,发现青郡主不知何时站在自己的面前,赶紧施礼再说。

“玲——珑——是不是”青郡主调皮地指着她。

“回郡主,正是奴婢。”

“珞叔叔不是说,不让你自称奴婢的么”

玲珑哑然失笑道:“不自称奴婢,又自称什么呢”心中却想,难为这么大个郡主,时隔这么久居然还记得自己。

“待会儿我来说说珞叔叔,既不让你当奴婢,又不把你讨走,这样的男人最讨厌。”青郡主说话真是教人害羞,实在是一点没有忌讳。饶是寇玲珑自谦为“皮太厚”,也架不住她当面说这样的话。

玲珑脸一红,虽然心里想的是“什么,肖珞马上要出现”,嘴上却说:“郡主别再取笑奴婢了,都让奴婢无地自容了。”

麦潜在一旁看着好笑,自己的娇妻向来行事如风,想到一出是一出,哪有这样当面说人家一个未婚姑娘的。

“青儿,你是不是应该介绍一下”

玲珑却怕青郡主介绍出点什么花样,赶紧自我介绍道:“奴婢是福熙宫淳容华跟前的宫人寇玲珑。”

与此同时,青郡主也介绍说:“玲珑,珞叔叔的……”然后就卡壳了。

是啊,这就是现状,其实玲珑不是肖珞的任何人。

“又在背后说我什么”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人已站在了跟前。

玲珑一阵眩晕,这个人出现得也太及时了吧,他他他,不会听到刚刚青郡主的那些话吧!

肖珞跟麦潜相互抱拳,算是行了江湖之礼。转身,很轻松自然地说:“玲珑,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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