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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唐翊南递了过去,“自已看。”

叶桑夏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精致的水晶发夹,很漂亮。

叶桑夏看着这个发夹,有点疑问的看向他,“为什么给我这个”

“送给你的,喜欢吗”

唐翊南将发夹夹在她的头发上,“嗯,戴上这个,可有女人味了。”

叶桑夏,“……”

她故作嫌弃,“这个发夹不适合我。”

说着,将发夹取了下来,塞回唐翊南的手上。

唐翊南不满,“不行,你必须带着她。”

叶桑夏翻了一个白眼,“那为什么给我送发夹这个对我一点意义都没有。”

唐翊南道,“我觉得这个好看,而且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有一点点装饰品,爱美是女人的天性。”

叶桑夏反驳道,“我现在已经不是女孩子家家了。”

唐翊南顿了顿,“你现在确实不是女孩子家家,但是对于我来说你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小女孩,所以你还是把它带着吧,带给我看也好呀。”

唐翊南坚持要把这个发夹送给她,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他在渣男的记忆中回忆起一件事。

曾经叶柔儿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发夹,她很是羡慕。

而叶柔儿知道叶桑夏的心思,她故意把这个发夹送给了叶桑夏,叶桑夏因为身材肥胖,戴上这个发夹一点也不好看,这无意中就打击了她。

所以,叶桑夏当时是非常自卑的。

他当时看到发夹的时候,就是想将发夹送给她。

她戴上这个话绝对比叶柔儿要好看1000倍。

叶桑夏也知道他的心思,心里还是蛮感动的。

到最后她将发夹收下了,“谢谢你,唐翊南。”

唐翊南把脸凑了过去,谢谢我的话要不要亲我一下

叶桑夏傲娇的转了过头去,“不要。”

唐翊南笑笑也不勉强,“那我们走吧。”

叶桑夏摇头,道,“我想去找个人。”

“找谁”

叶桑夏学他以前,“保密。”

其实她要找的是那个小李。

她记得小李的商场就是在这里。

……

商场办公室。

李总热情又激动的自办公桌前站了起来,迎向叶桑夏和唐翊南。

“你就是叶桑夏吗我家小李总是提起你,总算是见到你了,真是太好了。”李总激动得差点落泪,伸手要和叶桑夏握手。

她可是儿子的救命恩人呢。

若不是一直在忙,他早就应该登门道谢的了。

叶桑夏当初给小李献血也只是举手之劳,面对李总的热情她有点不好意思,也伸出了手,“李总不用太客气,当时那样的情况,换成另外一个人也不可能会见死不救的,所以,您真的不用这么客气的,弄得我都不知如何时好了。”

在两人手即将握在一起的时候,唐翊南抢先一步握住了李总的手,笑了笑,“李总,你太客气了,我媳妇人善良,你就别把这件事情挂在嘴上了。”

李总怎么说也是一个商场的老手,听着唐翊南带着醋味并且酸酸的语气,不由得笑了笑。

这小伙子的占有欲还真的挺强的。

这让他不禁想到自己年轻的时候。

自己年轻的时候喜欢孩子他妈时,也恨不得时时刻刻跟她黏在一起,别人多看她一眼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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