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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

薄薄的晨曦还没有完全退去,太阳刚刚露出小半张笑脸,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下过一场春雨的缘故,空气清新极了。

光滑的石板路上湿漉漉的,还残留着昨晚夜雨的痕迹,潮湿的空气笼罩之下,气温渐渐升高,清新中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息,偌大的北京城就好像是刚刚欢好过的女子,透着慵懒的气息。

街角的豆汁摊子已经支架起来,刚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炸甜饼子”泛着诱人的金色,蓝色布围子上的“豆汁王”三个字已经有些褪色了。卖豆汁和的老王头象往常一样起了个绝早,习惯性的用抹布擦拭着桌椅板凳,将原本就很干净的老榆木桌子擦的都已经泛起了毛刺儿。

“郑爷来了,给郑爷问个吉祥。”卖豆汁的老王头热情的打着招呼,手里的麻木手巾都能舞出花儿来了:“怎还是老规矩”

郑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还是老规矩。”

“得嘞。”卖豆汁的老王头大声的吆喝着,将一大碗豆汁盛的海海满满,同时奉上了两个炸的外焦里嫩的甜饼子,另有一碟子腌老萝卜条子……给顾客供应免费的咸菜是京城的老规矩。

和郑头儿一样,京城里的老少爷们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饮食,他们的每一天都是从一碗豆汁两个炸甜饼子开始的。沿袭了多年的饮食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要是哪天不吃就会浑身上下不自在,好似缺少了点什么似的。

一碗豆汁两个甜饼,足以消磨掉大半个早晨的时光。吃喝反而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借着这个机会与街坊四邻和相熟的人们闲谈莫论。

郑头儿见多识广为人和善,素来就有很好的人缘儿,最重要的是他很健谈。

“就这一碗豆汁,两个甜饼,吃了几十年,还是吃不够。真真的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呢。”虽早已须发如雪,但郑头儿却依旧健壮,讲话的声音仍然洪亮:“老王的豆汁口味最是地道,尤其是这炸甜饼子,几十年的老手艺,绝对信得过……可比前街的好吃多了……”

老主顾的夸赞顿时就让卖豆汁的老王头眉开眼笑:“承郑爷金口一赞,旁的牛皮我老王也不敢吹,要说这炸甜饼的手艺,可着整个北京城我敢夸第一。一来是因为咱的手艺早就使老了,是祖辈上传下来的。再者也是因为咱用的油是正宗的豆油,可比那些乌七八糟的棉籽油强多了……”

随着棉花的推广,山、陕、鲁、豫甚至是京城本地及口外一带,开始大量种植棉花。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棉花唯一的作用就是纺棉线织棉布,属于典型的纺织原料,其实不然。

作为纺织的副产品,棉籽是非常重要的油料作物,不仅可以用来榨油,而且产生的残渣还是很值钱的精饲料……当然,日子过的实在恓惶的穷人也会吃这个东西。

随着棉花产量的激增,棉籽油也就顺理成章的开始即进入千家万户了。

因为是“工业副产品”,棉籽油的价格很低,这也是迅速推广普及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种油料,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极端喜爱和极端厌恶。

对于吃惯了豆油的老一辈而言,还是豆油的香味纯正,棉籽油则被当做是糊弄人的“假货”。

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具体的口味,到底是豆油更好还是棉籽油更优,根本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事儿。但是如同郑头儿他们这些吃惯了豆油的人,还是无法接受棉籽油这样的新鲜事物,他们更喜欢早就习惯了的老口味。

或许,这根本就不是口味的问题,而是对待新鲜事物的态度问题吧。

“郑头儿,听说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

“有这事儿!”早餐时间原本就是和老街坊们闲谈的重要机会,郑头儿很得意的说道:“有个蒙古商人欠了我很多银子,却又还不上债,就用汗血宝马来抵债了。”

“我听说那汗血宝马是大宛马,怎么会到了蒙古人手中郑头儿该不会是被骗了吧该不会是蒙古商贩用蒙古马冒充的吧”

听了这话,郑头儿险些把喝到嘴里的豆汁喷在对方的脸上,哈哈大笑着说道:“蒙古马是什么品相汗血宝马是什么样子我贩运蒙货这么多年,若是连蒙古马和汗血马都分不出来,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郑头儿这一生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京城之战,在“雷霆”行动之中出过很大的力气。因为属于大旗军的外围人员,后半辈子一直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着实赚下了不小的家当。

对于他来说,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好像母鸡和鸭子的区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搞错。

“蒙古人有汗血马,这有啥好奇怪的”郑头儿笑道:“史书上的大宛国早在千年之前就被大食国给吞并了,现如今大食国又纳入我大明版图。那边的蒙古人商人多如牛毛,满大街都是……”

随着大食国并入大明版图,大明朝各地的商人还有很多怀揣着一夜暴富心理的人们蜂拥而入,把传说的汗血宝马贩到内地来,真心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别说是大宛马了,就算是那些鼻高目陷的胡姬胡女,在北京城都是随处可见,一点都不稀奇。

“俺只听说那汗血宝马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却从来没有真正见过,这一回托郑头儿的福,终于可以一睹汗血宝马的风采了……”

“对呀,得了空闲,定要到郑头儿家里去看看汗血宝马到底是如何神骏……”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失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苏州绸缎商。”

“这么好的宝马良驹郑头儿怎么舍得卖掉”

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宝马确实是宝马,但却不好伺候啊。那畜生一天要吃多半斗精料,还有吃两升小米和五个鸡蛋,比祖宗还难伺候……”

宝马虽好,却不是那么好养的,光是饲料这一项就足以让很多中等的小康之家望而却步。

郑头儿虽然有些爱慕虚荣,但却知道这玩意不是自己能养的起,干脆就卖给了别人。

“咱又不是冲锋陷阵的大将军,养那样的宝马有什么用说到底也不过是个玩物罢了,那么金贵的物件儿咱是真的养不起呀……实在对不住诸位爷们了,没有让诸位看到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不要紧,不要紧,什么时候郑头儿再贩一匹汗血马回来给咱们爷们开开眼界,也就好了呢……”

郑头儿摇了摇头:“怕是没有这个机会了。恐怕以后我再也不会贩运蒙货了。”

“这是为甚”

贩运蒙货确实很赚钱,但那是以前。随着太平岁月的持续,蒙古人更多选择直接进入到内地做交易,而不是让诸如郑头儿这样的“二道贩子”再盘剥一次。更何况,现如今这个局势,小打小闹的商队根本就比不过那些势大财雄的大型商号,他们早已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露出了明显的颓势。

郑头儿这个人素来争强好胜又爱面子,当然不肯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自己的争不过别人,反而故作豁达的说道:“过了年我就是满六十六岁了,还能满世界的乱跑几天”

英雄迟暮,美人老朽,是最悲凉也最无可奈何的事情。

郑头儿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郑头儿,而是一个满头华发的老人家了。

他已经赚下了不小的家业,不想再为了点银钱就颠沛流离吃苦受罪了。

“以后哇,我就在这里老老实实的抱孙子……”

“啥郑头儿家里添丁进口了”

说起这事儿,郑头儿顿时神采飞扬,整个人的精气神马上就至少提高了一个档次,就好像是个打了大胜仗的勇士一般,用明显有些夸张的语气说道:“昨日酉时,新诞一个孙儿,七斤六两的大胖小子,七斤六两啊。一来是我老郑和该有这个福气,再者我郑家祖宗保佑,当然最主要还是我家的儿媳挣气长脸……”

郑头儿这个人,人缘好家境也不错,但却并非事事如意,最大的不顺心之处就是:一直没有孙子。

郑头儿的两房儿子已经生了五个丫头,却始终没有诞下男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个顶门立户继承家业的孙子,一直都是郑头儿的心中憾事,并且经常为此长吁短叹。

好在老天爷还算照应,终于让他得到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孙子。

此生无憾了。

“哎呀呀,这才是天大的喜事儿,先贺喜郑头儿了。”

“同喜,同喜。”郑头儿早已经笑的见眉不见眼:“在场的诸位老少爷们,有一个位算一位,下个月的初六到我家去吃满月酒哇。谁要是不去,可别管我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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