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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了二十多年无神论教育的林晓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搭上转世重生的班车。看着现在身体上又脏又破的乞丐服,皮包骨一般的身体,他真是欲哭无泪。yy小说没少看啊,怎么人家不是皇子就是王爷,最不济也是千户,怎么轮到自己就是一个乞丐啊!

郁闷了良久,饥饿让他不得不暂时放下抱怨,开始面对食物的问题。作为乞丐,食物的来源当然是乞讨。可是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就没有一个人说停下扔给他一个两个铜板的。他又拉不下脸面出声乞讨。好死不死的旁边又是一家酒楼,里面飘出的饭菜香气让他不断的吞口水。奶奶的,有了钱一定要两桌,吃一桌,扔一桌!

心里阿q一般的精神胜利着,却不得不爬起来抓起破碗和那根木棍转移阵地。木棍?哦,饿的没多少力气,不用木棍支撑着根本走不了路。刚走了没几步,几个大汉就从街的另一边飞奔而过。其中一个一脚踢在了林晓的屁股上骂道:“妈的,臭要饭的敢挡你家大爷的路,快滚!”林晓饿的身体无力,走路都是坚持,哪里禁得住壮汉的这一脚。只觉屁股上的骨头一阵剧痛,惨叫一声趴在了那里。

一群大汉大笑着过去了,林晓奋力的爬起来,浑然忘却了身体的伤痛,只感觉心里无尽的屈辱。我发誓,我一定要成为强者,有一天将这个世界踏在脚下!他在心里疯狂的嘶吼着,强忍着不让泪水留下,破碗和木棍也不要了,一股不服天地的心态让他坚持着往镇子外面走去。

出了镇子向东是一片山脉,他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他要设法捕猎。再不济也要弄点野果,不然最后肯定要被饿死。附身的这个身体他也不知道多大,因为实在是饿的枯瘦不堪,很难判断。不过最大也不会超过十三四,因为骨架在这摆着呢。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支配一具少年人的身体,还是饿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的身体,林晓怎么感觉都有点不适应,还需要时间来锻炼啊。

山里多虫蛇,林晓也不敢大意,他现在有点后悔没拿着那根木棍。现在让他再折一根,他都没那个力气了。只好捡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探索着往前走。很快他就看到了红彤彤的果子,不过生在一棵大树的高处,他有力气还能爬上去,现在一点力气没有,只能干瞪眼。试着上去用身体撞了几下。

把自己撞的疼的厉害,果子一个没掉下来。林晓骂骂咧咧的放弃了,继续向前挪去。之后又有两次看到了果子却吃不到,林晓都要气疯了。走了这么长时间,身体已经很疲惫了,他找了个大石依靠着休息。初秋的阳光不是很烈,照在身上暖融融的却又不烫,没有温室效应就是好啊。

忽然背后的石头上传来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撞碎在上面。然后一样东西就从上面滚落在他的怀里,林晓看着手里的东西,傻了。竟然是一只灰色的大野兔,初秋的兔子经过盛夏的吃食最是肥硕。

难道守株待兔就是这么回事?林晓的脑海里冒出了数个大大的问号。就在他疑惑的时候,天空中一声清脆的鹰鸣传来。林晓抬头看去,一只巨大的黑鹰伸展着长大两米的巨翼向着他扑了下来。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只兔子竟然是这只黑鹰的猎物,黑影把兔子扔下摔死再吃,却不料他在下面接住了。

看黑鹰来势不善,林晓骇然奋起全身的力气抓着兔子爬了几米,钻进了一个大石的凹陷,躲过了黑鹰的扑击。这个凹陷是大石一块凸起和地面之间形成的,幸好他身体瘦小干枯,不然还不一定能躲进来。

有了食物,林晓哪里还客气。他在旁边找了块有棱有角的碎石划开了兔子的外皮,然后在兔子肥硕的大腿上划下了一块血淋淋的瘦肉。林晓不是特种兵,也不是雇佣兵,更不是野兽,所以从来没有吃过生肉。他吃过最生的肉是烤的六分熟的羊肉串。

看着手里还挂着血丝的鲜肉,肚子又不争气的轰鸣起来。林晓眼睛一闭,把生兔肉塞进了嘴里。大脑无意识的开始机械般的咀嚼,然后吞了下去。虽然恶心,可是那种胃里微微充实的感觉让他感动的差点哭了,这下死不了了。

有了第一口,他也接受了这个现实,用碎石割下兔子后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他的泪水边流,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时候,为了活命他茹毛饮血,仿佛原始人一般。或许对于这个世界的原住民来说没有什么,可是对于一个来自拥有高度文明程度世界的林晓,这是一种磨难,一种屈辱,一如之前在镇子里被那个大汉踢倒一般。

变强的念头在他的心里死死的扎根,他以后再也不要过这样的生活!

头顶的巨石砰的一声,碎石四溅滑下,天空中鹰鸣阵阵。那黑鹰被林晓夺了食物,却无法抓到林晓,意图报复,竟然抓起石头开始砸林晓藏身的这块巨石。可惜这块巨石着实大的很,不是它抓起的那几块石头就能砸碎的。

或许是还有小鹰需要喂食,所以黑鹰又扔了几块石头后见无法达到目的,终于飞走了。那阵阵鹰鸣让林晓感觉心里发憷,打着饱嗝自语道:“妈的,一头扁毛畜生还挺能记仇,幸好少爷我机灵,看来畜生就是畜生,无论如何是斗不过万物灵长的人类的。

胃内有粮,心里不慌。林晓吃饱了躺在那里休息。一只肥大的兔子被他干掉了整整一只后腿。休息够了,林晓爬了出来,伸了一个懒腰,又在发痒的地方抓了几把。把兔子的皮剥下,掏出内脏后,剩下了不少的肉。看来够吃几顿的了。

忽然看到地面上多了几块闪闪发亮的石头。石头银色,表面光华。他好奇的抓起一个看了看,入手沉重,竟然有种金属的质地和色泽。上面点点闪烁着仿佛万千星光。林晓不知道这是什么,还是收起来吧,没准还能卖上几个钱。那块兔皮也能卖几个钱,加起来或许能买几个包子吃。

收起这些金属,他数了数,一共七颗。最大的那个有乒乓球那么大,最小的也就葡萄大小。刚要收起来,却发现身前出现了一个人影。林晓警觉的抬头看去,顿时惊呆了,脑海里只有两个字,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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