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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的《蜀山》因为涉及到封建迷信的因素没能刊登, 但温向平写连载小说的心思却一直没有断绝。

毕竟童话只是短篇, 不说从字数上逊色于长篇小说, 按字数记的稿费多不到哪里去;就是引起的热度也持续不长。《纽扣》能撑上近两个月,已经是罗家和运作有方了。

山不转水转, 既然仙侠类的小说不行, 温向平就打起了写八年抗战的主意。

这个主题可以说是既贴合实际不过“度”, 与封建迷信、投机倒把的思想彻底绝缘, 同时也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

但当下歌颂党带领人民千辛万苦、历尽艰险赶走侵略者,建立新中国的文章书籍绝不算少,要想在一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可就不仅仅是体裁新颖, 故事跌宕起伏能做到的。

于是,温向平找了不少的红色书籍和历史书来看,其中详细介绍了从民国建立伊始到新中国解放的三十几年,时间脉络、大大小小的事件、哪些著名的或小众的英雄人物, 从众多本书中也算是事无巨细的让温向平了解了个清楚。

这些书籍以摆理论现实和名人语录居多, 多走的是写实的朴实风, 算是很好的教材和资料。

虽然意料之中的, 这一沓子书大多行文严谨严肃,但竟也有许多短篇非但不至于拗口, 反倒朗朗易读,平仄押韵很是工整, 倒教温向平吃了一惊。

看来自己一开始果然还是托大了。

温向平于是又买了不少期刊报纸来研究, 发现其中也不乏有人画了形象生动的漫画, 也有用老虎、狮子和豺狼打了比喻讲历史的。

不少的作品让温向平也津津有味的读了一会儿。

等资料都翻过,温向平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凡是易于上口的,都是给不识字的乡民或者孩子们念的,而给成人和有文学素养的人看的书,就无一例外走了严肃的风格,虽然也有各种手法的运用,但总体而言,读的时间久了,还是显得枯燥无味。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温向平就要用幽默风趣,甚至是滑稽的语言去写这段历史。

这段用无数英勇的中国英雄鲜血铸就的历史不应当被玩笑对待,而是值得用最郑重的态度、最虔诚的心灵去描写。

温向平虽然喜欢剑走偏锋,柳暗花明的构思,却也没想着不择手段、哗众取宠。

他曾去过屠杀纪念馆,也曾翻阅过当时外国人笔下的受苦受难的国民,更是曾亲眼看过外国记者所保留下来的真实而稀少的影像。其哀嚎之揪心、鲜血之淋漓让在座之人无不动容甚至避目而不敢去看。

这段历史之惨痛、之严肃自然无需多说。

而就算他敢这么做,都不用专家学者来批评指责他,广大的读者和人民群众就要先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这离新中国建立才刚有一代人的时间,可以说从三十岁的中年人往上就没有没经历过那段痛苦的岁月的。侵略者的暴冷血还历历在目,死难者的鲜血还未冷却,怎能容人戏谑。

温向平想要写一段八年抗战的故事,但他选择用更接地气的法子,用更直白的语言借一个发生在华夏一角的故事映射当时的整个国家。

以小见大,从情入手,比平铺直叙的理论和语录更能让每一个读到的人都为之揪心,也深深地感同身受。

既然决定要写这样的一本书,自然不能轻易下手,而是必须在真实透彻的了解当年历史的情况下,适当的加以艺术修饰和拔高,从而兼顾作品的真实性和艺术性。

为此,温向平又拄着拐从五层高的楼跑到离医院颇有一段距离的百货商城去亲自挑了厚厚一沓子书回来,原本空荡荡的房间此刻地上以堆满了书。

但他私自乱跑的行为却惹得苏玉秀嗔他。

“咋不让我给你买去,就不能好好养着伤么,这脚还没完全长好呢咋就惦记着乱跑,下次再要买什么,提前跟我说,我下了班给你买去。”

温向平讪讪的摸头笑,却也没应苏玉秀这话。

一来他需要的书多而杂,可苏玉秀每天在食堂已经够忙够累了,回来还要给他们父子仨做饭,哪儿有精力见天儿的往百货商城跑。

二来,有不少书虽然名字不同,但内容大体是一样的。也有些书又不包含他所需要的时间段。除此之外,不同的书对不同事件、人物的侧重点也不致相同,到底得他亲自过一遍眼才好。

毕竟他只有在对那段时期了解的尽可能透彻以后,才能写出符合史实的情节、环境和人物。要是他在小说中来一句“伪装身份的军统的特务拿了一张钞票买了几个包子,找回来几个银元”之类的,那可就真的要被历史学者和所有上了三十五岁的人指着鼻子骂了。

真正的千夫所指。

温向平可不想尝试。

苏玉秀拦了几次也没拦住,也只能任他去了。

在把整个房间地上摞了大半的红色书通通读完之后,温向平心里总算大致有了纲要和想法。

他准备设计一个主要人物为线索,贯穿整本小说的始终,再以围绕主人公发生的、或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事件经历来以小见大。

这一点,已经有不少作家在其各自的作品中尝试过了,写的也大多都是著名的十大战役及发生在当地的战争,而且绝大多数都以写实为主,艺术加工也都比较浅显。

也不知是不是和这十年的文化断层有关。

但不管怎么说,温向平已经找好了故事的切入点。

至于这个线索人物,温向平索性就将他定成了男主角――一个满腔爱国热血的青年。

但光有爱国之心还不够,其自身也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和卓越的作战天赋。

既然如此,男主角便不仅要在国内军事教育最先进的黄埔军校读书,还当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送去国外深造。

只是在那个时代,接受过良好教育甚至是西方教育的,家中必然富庶,如此当男主角从学校毕业,立志从戎报国时,首选当是装备精良,武器先进,规模庞大的中山党。

既然这样,就应该再设置一个契机,一个让男主进入红党的契机,从此摘下青天白日旗,戴上镰刀和锤头交叉的袖章。

而若要男主起初对红党的抵触情绪最小甚至全无,那不如再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让男主在黄埔军校读书时,有一个隐藏身份的红党同学,而这个同学不仅仅是同学,还应当是他的亲人挚友,同时还可以将人物设定成一心报国,不在乎身外之物和党派的纯正青年。

在经历几件风波后,男主下定决心留了下来,又凭着深谋远虑的眼光,强悍的作战本领及远超常人、与生俱来的领导天赋一路在红党的一个根据地内做到团长。

但在时下,个人英雄主义是要不得的,集体主义才是大潮流。温向平经过轮椅和《蜀山》以后,也不敢再随心所欲的写,总归要注意些时下的政治背景和人文背景。

那么,便要在男主的身边设立各有特色的鲜活人物,从而组成一个紧密的八路集体,再以辐射的方式涉及到整片地区的所有八路军和百姓。

以普天一角的事件呼应整个华夏大地的红党领导着这样一批又一批的爱国者驱逐鞑虏,光复华夏,建立新中国,如此应当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那么故事发生的时间要从何时开始呢…

笔尖抵在一行字下,温向平的眼中突然划过一道光。

温向平这边写的是酣畅淋漓,华夏出版社这边却是忙的大汗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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