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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可心一脸惊叹地听着慕容少华就跟个恋爱专家似的说着情侣之间的所谓什么‘热恋期’、‘冷静期’还有什么‘厌烦期’,看向慕容少华的眼中,满满地都是求知欲:“那个什么……多什么的物质,它产生作用的期限是多久”

慕容少华:……

这丫头,难道她不是应该担心这东西产生作用的时间太短,恨不得像林宇飞说的那样一辈子都存在吗这一脸莫名期待的表情, 是要闹哪样

轻咳一声,慕容少华到底还是帮凌可心解惑了:“多巴胺!一般情况下,大概会持续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就会进入情侣厌烦期。在这种时候,如果对方的优点是自己无法放弃的,理智的人呢,就会克服自己去试着去接受对方的缺点, 或者是让对方为了自己而改变这个缺点。

“这两点无论能够做到哪一点, 恋情都还可以继续下去, 反之就会进入分手高发期。一般情况下,分手高发期会在过了热恋期大约半年左右的时间,时间差距不会太大的。”

“原来从热恋期到分手高发期,只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啊所以七哥你的意思是说,所谓的热恋,其实就是一时冲动”凌可心‘啧’了一声,“冲动果然是魔鬼啊。”

“别听你七哥瞎说,他就是想陷害我。”林宇飞抬手捏了捏凌可心的脸蛋,“早就跟你说过,什么舅哥小舅子之类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生物,特别是像你七哥这样有妹控的,是最最不应该存在的。”

凌可心‘噗哧’一笑,乐了。

慕容少华也笑了:“谁瞎说了我说的可都是有科学依据的。”

“我管你什么科学依据不存在的!”林宇飞冷哼一声,“你所谓的什么冷静期厌烦期分手高发期,在我跟可心之间,都是不存在的。”

慕容少华笑得玩味, 却并没有接林宇飞的话。

林宇飞又道:“因为你说的这些,只适用于‘以恋爱为目的’的男女陌生男女之间的相识,而我跟可心,我们的相识与感情无关,所以从一开始,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我们全都摆在了对方面前,更是在认识了两年多将近三年以后,在彼此了解对方以后才开始交往的。所以你说的这些,不适用于我们俩之间。”

林宇飞说着,笑着捏了捏凌可心的鼻尖:“而且,你别忘了,我可是被这丫头骗着做了两年多的男闺密的,她最不好最不能被人看到的一面,从来都没有在我面前掩饰过。”

因为不想让凌可心想起不开心的事情,所以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她最狼狈的一面,他也见过的。

林宇飞的手有些重,凌可心的鼻尖被捏得有些发疼,她抬手揉了揉自己的鼻子,凶巴巴地冲他吼道:“胡说八道,我哪有什么不好的一面我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优点压根就没有缺点好不好”

林宇飞失笑,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蛋:“好好好,你是最好最优秀最棒的行了吧”

凌可心怒:“你把‘行了吧’那三个字去掉行不行啊行不行啊”

“行,那必须行。你就是最棒最完美的。”林宇飞笑应,看她又想说什么,便又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佯怒,“不许妄自菲薄,我说你最好的那就绝对是最好的,不接受反驳。”

“我才不会反驳勒,我本来就是最棒哒。”凌可心圆满了,跟个二傻子似的乐呵呵地笑了,到底还是有些不太好意思,便转移话题一般地冲着慕容少华眨了眨眼:“七哥,你这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我才不信你没谈过恋爱。”

“真没有谈过。不过心理学中有一个分支,叫做恋爱心理学,我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慕容少华也没舍得揭穿她的小心思,笑应着,然后摊了摊手,“再说了,我虽然没吃过猪肉,可是见过的猪跑却并不少。”

“哦哟~~只是看到猪跑就知道猪肉怎么吃七哥你可真是棒棒哒。”凌可心笑眯眯,“真同情将来会成为我七嫂的那个女孩子,肯定会被你吃得死死的。”

“小丫头,你七嫂这会还不知在哪呢,你这胳膊肘就开始往外拐了”慕容少华失笑,“还有,你为什么不说因为我懂得恋爱心理学,所以在喜欢上一个人之后,会很自觉地避开很多对爱情不利的深坑,尽可能地延长保鲜度呢”

“咦你这么说的话,好像也挺有道理。”凌可心眨了眨眼,“这么看来,我未来七嫂的幸福指数还是蛮高的勒。”

林宇飞抬手捏住了她的下巴:“咦我怎么听着你这意思,是在内涵我让你觉得不幸福”

凌可心阴阳怪气地回道:“哪敢啊有人亲口对我说过的,我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他才不会那么饥不择食地看上我。现在好容易愿意施舍我一点好脸了,我做梦都快要乐醒了,哪还敢内涵什么呀三少哦”

我去!

都多久的事儿了这是,这小祖宗咋还记得这么清楚呢

不过林宇飞求生欲多强烈呀,自然是赶紧认怂求饶了:“我那不是开玩笑的嘛。”

凌可心哼哼两声:“我可没听出来。”

林宇飞很认真地想了想:“那就是我那时候眼瞎心瞎,才会连带着嘴也瞎,净说些惹媳妇儿不开心的玩笑话瞎胡说。”

凌可心只是想怼他几句,自然是见好就收了,只是依旧装作不开心的样子冷哼了一声。

慕容少华喷地一笑,啧啧而叹:“看来我倒是要跟大哥说一声,不用担心你们结婚以后可心会受气了。”

林宇飞深以为然:“那你必须跟少彦哥好好说一下,在我们家,绝对是媳妇儿说了算的,她让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她让我打狗,我绝对不敢撵鸡;她让我上刀山,我绝不敢下火海。对了,这句话,你必须要一字不改地给少彦哥带到。”

凌可心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转:“我好像记得有个歌手,姓王的,叫王晨什么的,啊对了,唱《走得好远》的那个,林宇飞你知道吗”

林宇飞想了想,有些不太确定:“是叫王晨光吗”

“对对对,就是他。”凌可心连连点头,“他还有一首歌,叫做《娘子》的,你知道吗”

林宇飞再想了想,然后摇头:“没听过,怎么了”

“这首歌比较小众,你没听过也正常。”凌可心状似无意,“你回头可以学一下,每天唱给我听,我就信了你的话。”

音乐声突然响起,却是慕容少华早在凌可心说《走得好远》这个歌名的时候,已是用手机把歌手资料搜了出来,再听她说起《娘子》,便直接播放了出来。

“娘子我爱你,

你说去东我绝不往西,

你爱的包包和化妆品,

相公我都愿意做你的提款机,

娘子我爱你,

你说去东我绝不往西,

如果你愿意我想我可以,

让你的幸福比那花儿还甜蜜,

朋友说我没出息,

见到你就没力气,

他们不知道你的美丽,

让我幸福的不用呼吸,

朋友说的只听百分之一,

对你却爱的死心塌地,

我没有那么的帅气,

拥有你是我的好运气……”

三人一起听完这首歌,慕容少华笑得几乎岔气:“好酸的歌,好酸的词,飞哥,学会了吗可心刚才可是说了,让你每天都要唱给她听的哦。”

林宇飞一脸正色,若有所思:“这个王晨光,倒是有意思,一首歌倒是唱出了我所有的心思。不过他有句话还是说错了。他说‘我没有那么的帅气’,这句话应该是说他自己的,而不是说我的,应该改成‘我虽然特别的帅气’,这才是说我的。”

凌可心没好气地轻‘呸’一声:“臭不要脸。”

“摊上这么个爱挑刺的媳妇儿,要脸就没媳妇了啊。”林宇飞叹了口气,突然若有所思,“媳妇,我知道你为什么爱挑刺了,因为你爱吃鱼啊。”

慕容少华噗哧一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林宇飞又很是疑惑地看着凌可心:“也不对呀,你吃鱼,从来都是我帮你挑刺的,你自己就没挑过啊。”

凌可心白了他一眼:“我认识你才几年没认识你之前我吃鱼都是自己挑刺儿的好吗”

林宇飞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有道理!二十五年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了的。不过没关系,我最少还有五十年的时间帮你改掉喜欢挑刺的习惯。”

凌可心就看他:“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以后换你喜欢挑刺”

林宇飞一窒,然后很方便地伸手一指看戏看得乐呵呵的慕容少华:“我挑他的刺就好。”

慕容少华:……

这可真是,枪从天降!

凌可心想着,如果慕容少华过来只是因为‘加宝添福’那件事的话倒还罢了,可是现在看慕容少华明显没有想到告辞的样子,所以应该是跟林宇飞有事情要说的吧

之所以还在这里闲聊,应该是不太好意思直接开口让自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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