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停电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有些事情总是注定了结局。

比如,刘鸣山的贪婪。

“锋利猫爪”的锋利是毋庸置疑的,还没打几下,刘鸣山一伙人手里的西瓜刀啊,砍刀啊,就都被抓成了碎片。

张易没下杀手,只是将他们打个半死,问了几个问题,就将他们放走了。

为什么没下杀手呢?

这个问题,张易自己也说不上来。

善良这个词跟张易绝对搭不上边的,前世,死在张易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这还只是亲手干掉的,间接弄死的更是不知凡几。

九阶巅峰符文师可不是孤家寡人,那代表着一个势力。

会放过刘鸣山,或许只是因为,在张易看来,刘鸣山做的事,还没有触碰到自己的底线吧。

跟前世里的那些恶人相比,刘鸣山连个小角色都算不上。

而且,血分身的第一任务是保护老妈,而不是跟人争斗,要是本尊在这里,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了。

至于刘鸣山会不会报复,张易觉得,那是肯定会的。

张易所展现出的武力值,并不足以吓退刘鸣山的贪婪,而“锋利猫爪”所展现出来的锋利,反而会让刘鸣山对得到猫爪更加迫切。

不过张易并不怕刘鸣山的报复。

张易已经搞清楚,刘鸣山为什么会找到老妈的小店了。

原来刘鸣山这伙人,正是早上在超市里搜集物资的那伙人中的一部分,而刘鸣山,正是早上拦住张易的那五人之一。

自从惦记上张易的武器,刘鸣山就上了心。

一直注意着张易的行踪,之后,便看到张易进了超市斜对面的一家店铺,只是张易老妈的小店,而且一直没出去。

刘鸣山便断定,张易是住在这里。

在完成了超市的物资搜集任务后,刘鸣山找了个借口,将忠于自己叔叔的六个人留了下来,等小队的其他人离开后,便来找张易的麻烦了。

张易一开始还以为,刘鸣山是凭借什么技术手段找到自己的呢,原来不过是靠仔细观察罢了。

这样张易就放心了。

等刘鸣山等人走后,张易就带着老妈和堂妹搬了家。

你不是要报复吗?

哥搬走了,看你怎么报复。

反正县里空房子多的是,想住哪就住哪,一天换一家住都没问题,这大概也算是末世里的一大福利了吧!

在丧尸占领的城市里,永远不用担心住房问题。

如果张易是孤家寡人的话,搬不搬家根本就无所谓,来找麻烦,行啊,打的过咱就打,打不过,咱就逃,逃不了,咱就死呗!

反正血分身迟早是要死的。

当血分身体内的兽血耗尽后,血分身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不过张易并不是孤家寡人,还要保护老妈和堂妹的安全,亲人的安全总是要放在第一位,所以张易不得不选择暂避锋芒。

末世降临,已经死了太多的人了。

张易不清楚,自己的亲人还有多少尚在人间,不过张易猜的到,已经逝去的绝对不在少数。

微薄的个人之力抗衡不了大势。

至少现在的张易做不到,即便是强如武帝云苍天,斗帝比洛克?卡文,十阶进化者塞勒斯,恐怕也无法扭转乾坤。

从末世降临到现在,人类中至少有七成,已经变成了丧尸或者彻底死去。

这个比例,在亲人中,也同样适用。

所以,还活着的每一个亲人的安全,每一个自己在乎的人的安全,在张易的眼中,都是无比的重要。

没有人希望自己孤单的活在世上。

孤单,是恐惧的源泉。

张易饶过刘鸣山,其实也跟老妈和张玉的安全有关。

放过刘鸣山,不过是迎来大一点的报复罢了,说到底,双方并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为了一对猫爪罢了。

不管怎么样,都有的谈。

可要是杀了刘鸣山,这仇可就结大了。

张易已经知道刘大海的存在,还有刘鸣山在刘大海心中的地位了,杀了刘鸣山也就是相当于是杀了刘大海的儿子。

刘大海已经经历过一次丧子之痛,要是再经历一次,刘大海一定会疯狂的。

而疯狂的人,往往做事不计后果。

张易最讨厌的就是疯狂的人,这种人做事不按常理出牌,为了目标可以不顾一切,只要可以伤敌八百,绝对不会吝啬自损一千,同归于尽往往是家常便饭。

要是杀了刘鸣山,刘大海绝对会跟张易不死不休。

张易倒是经得起折腾,可是秦淑珍和张玉经不起啊!

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妇人,一个是才十六岁的女生,这俩人的战斗力可都接近于零,一个不小心,张易就得抱憾终生了。

跟张易猜测的一模一样,刘鸣山果然不是安分的主。

刘鸣山所在的幸存者小队叫南风小队,拥有自己的驻地,就在司南路北端的一个居民区里。

刘鸣山回到驻地之后,立马找到了自己的叔叔刘大海,开始大倒苦水,将自己说的被张易欺负的无比的惨,希望叔叔给自己拨点人,让自己报仇。

刘大海可不是好糊弄的主。

末世里处处危机,一个不小心就会玩完。

侄子被人欺负,受了点伤,的确是一件让人恼火的事,不过,只是为了这点事,就大动干戈的找人麻烦,那是完全不划算的。

末世里,性命最重要,面子不值钱。

看到刘大海不见兔子不撒鹰,刘鸣山暗骂了一句,咬了咬牙,最终将张易手里有猫爪的事说了出来。

果不其然,听到张易手里有猫爪,刘大海立马重视了起来。

他们这支幸存者小队,在末世来临后就成立了,这些天也一直在不断壮大,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到了五百多人的规模。

并且队里大多数都是青壮年。

这并不是刻意的挑选,而是自然的选择。

在末世里,青壮年更容易抵御丧尸病毒的侵袭,也更有可能在丧尸的爪牙下活下来,变成丧尸的人和彻底死去的人,其实大多都是老幼病残。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组织的地方就有派系。

幸存者小队表面上看似铁板一块,其实暗地里却分成了多个派系。派系有很多,队长却只有一个。每一个派系当然都希望,自己的派系的首领能够当上队长。

所以,小队里从来都不缺乏明争暗斗。

刘大海正是自己所在派系的首领,同时,还是队里的副队长,无论是派系里的人,还是刘大海自己,都是希望自己能够当然队长的。

队长是小队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

成为队长,也许并不能够指挥的了所有的人,却能为所在派系,在资源分配上占据优势和先机。同时,队长个人还会有大量的福利。

因此,小队里对于队长的争夺,一直都是无比的激烈。

不过,想成为队长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首先,队长要有过人的领导才能,其次,队长必须为队里做出过巨大贡献,最后,队长还要有强横的个人武力。

刘大海的领导才能当然不差,不然也不会成为自己派系的首领。

至于巨大贡献,南风小队的驻地,就是刘大海带着人,一点一点开辟出来的,并且,刘大海在开辟驻地的同时,还为队里增加了大量的人手。

这份贡献之大,队里无人可比。

只是在个人武力上,刘大海就有点弱了。

现任队长洛长空可是一阶中期进化者,而且还有着猫爪做武器,在整个南风小队中,个人武力绝对是最顶尖的。

甚至有人认为,洛长空只要不死,队长之位便无人可夺。

刘大海很倒霉也很幸运。

末世来临的时候,刘大海一家三口都在家里,这时,刘大海的妻子突然变成了丧尸,并且扑向了两人的儿子。

刘大海想要去救儿子,可是却挪不动脚步,意识也在逐渐丧失。

这是人变成丧尸的前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刘大海也将变成丧尸。

当时,刘大海没有想别的,就是一心想要去救自己的儿子,这种迫切增强了刘大海的求生意识,让刘大海战胜了丧尸病毒,成为了一名进化者。

只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刘大海最终还是没能救下自己的儿子,当他成为了进化者后,儿子已经被变成丧尸的妻子给咬断了脖颈,死的不能再死了。

失去才知道珍惜,曾经拥有才会觉得可贵,亲生儿子离世,刘大海才会对刘鸣山那么在意。

末世里,刘大海一直在不断奋斗。

刘大海是进化者,并且就在昨天,成功达到了一阶中期。

出色的领导才能,最大的贡献,再加上同样的修为,如果不是因为洛长空手里有猫爪,恐怕此时此刻,南风小队的队长就是他刘大海了。

只是无奈造化弄人。

没有强大的武器,跟洛长空交手,纯粹是自讨苦吃。

不过三五回合,武器防具便会被猫爪撕成碎片,随后,便会被打败,这样的实力,根本难以服众,当队长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能够得到张易身上的猫爪,那岂不是当队长有望了。

想到这里,刘大海不禁喜上心头,向侄子问清了张易所在之后,便立马召集人手,亲自去找张易。

只是,当刘大海赶到小店的时候,小店已是人去店空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地府兼职后,假千金成警局团宠

地府兼职后,假千金成警局团宠

桑叶蓁蓁
江栀年一觉醒来,竟从末世回到了原世界,又成了爹不疼娘不爱,人人欺凌的假千金!真千金陷害???家里人按头道歉???可笑。她在末世闯荡了二十年,动动嘴皮就让养父母气吐血,一扬手就能打死真千金。还好跟来的兼职系统紧急上线:江栀年被赶出家门后,系统立刻给她了个地府兼职,收鬼就能暴富。原生家庭不幸?那她就带飞全家!残疾阴郁的二哥竟是腿上有怨鬼?她包医学奇迹,二哥转身化身大长腿高级医生,帅死!植物人大哥常年不
都市 连载 30万字
欠你的爱姗姗来迟

欠你的爱姗姗来迟

三羊开泰
H市因为一条新闻炸了锅,当年未婚先孕声名狼藉的伊大小姐,竟然成功嫁入郁家。这场婚姻非但没有祝福,反而各种流言四起,幸灾乐祸者居多,只因为郁二少虽是豪门大少,却得抑郁症,据说不能见人。可当郁二少锐气冷傲出现在人前,依旧没有祝福,她反倒成了众矢之的,无数女人诅咒她有名无实。结果是郁二少捧着牛奶,眼里饱含宠溺,“乖,最近失眠,喝杯奶在睡!”宛岑揉着额头,“牛奶没用,只是没休息好过几天就好了。”郁二少得令
都市 完结 82万字
小雌性太娇软,嫁兽夫生崽崽

小雌性太娇软,嫁兽夫生崽崽

温醇
林桑意因为参加“厨神之星”国际比赛,被人推入海中,意外穿越到全是美男的兽人大陆!兽世美男遍布,个个野蛮霸道,凶狠好斗,雌性稀少珍贵,但是却因为长期吃生肉,导致孱弱多病。林桑意刚穿越就被一只狂狮捡走,看着部落里面落后的生活方式。无奈踏上了靠厨艺改变一个部落的道路。只不过这只狮子怎么天天蹲在她脚边撒欢?还有冰冷狂妄的流浪兽人,白切黑的纯白色狐兽………
都市 连载 53万字
重回七零,凝脂美人惹上高冷硬汉

重回七零,凝脂美人惹上高冷硬汉

花溪满楼
知名歌星南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年代文成了同名恶毒女配!开局就是病母托孤,让她去首都投奔顾家。原主作天作地,为个知青摔死泥沟?南奚表示:这剧本小姐不演!火车上,美艳过人的她被流氓纠缠,情急之下扑进冷峻硬汉怀里喊“亲爱的”!男人星眸沉邃,气场迫人,轻松解围却对她“钓金龟婿”的豪言嗤之以鼻。殊不知,这朵带刺玫瑰,正是他奉命要接的“心机养妹”!住进顾家,南奚手握金手指:顶级歌喉惊艳众人,自研口红风靡大
都市 连载 27万字
穿越后我靠美食征服大反派

穿越后我靠美食征服大反派

维晟
我,陶夭夭,一个平平无奇的现代美食博主,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了古代。既来之则安之,我打算用我高超的厨艺征服这个世界。但是,谁能告诉我,这个世界的反派大佬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厨房里?「你做的菜,很好吃。」他看着我,嘴角微微上扬。我咽了咽口水,心想:完了,我好像把反派大佬给攻略了。
都市 连载 40万字
前妻痴情白月光,我找青梅她急了

前妻痴情白月光,我找青梅她急了

铜锣湾把头
沈墨尘与苏家大小姐苏晚晚是契约婚姻,就当他准备把五年契约婚姻变成一辈子的时候,却发现苏晚晚与回国的白月光腻歪在一起,就连女儿也不认他这个爸爸了,沈墨尘一怒之下,选择净身出户……
都市 连载 8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