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散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菀蓉天性善良,自幼聪明,长得美貌俊俏,超凡脱俗,天生一双灵巧的双手,勤劳能干。

婉蓉自从会走路,便开始帮助妈妈采桑,喂蚕。她的养蚕技能无师自通,她能准确地知道蚕宝宝什么时期吃的少,什么时期吃的多;什么时期眠,什么时期结茧。她养的蚕宝宝从来不生病,而且吐丝最多,结茧最大。

邑里的养蚕女人们都向菀蓉学习养蚕的技术,菀蓉是知无不不言,把自己的养蚕知识倾囊相授,从此邑里百姓家里养的蚕宝宝再也不生病了,而且蚕茧的产量也大大提高。

养茧女人们把菀蓉当成了蚕宝宝的守护神,有不明白的事都去问菀蓉,按照菀蓉的话去做,没有不灵验的。

天虫下凡间投生成养茧姑娘后。一天,天马来到天虫园里找天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天虫的影子了。不知道天虫去了哪里,天虫园里冷冷清清。于是他便四处寻找天虫。从天南找到地北,又从东洋大海找到西边大荒。他急得不吃不喝,马不停蹄。从日出找到日落,又从日落找到日出,口中不住地发出悲鸣之声。两只眼睛里滚动着泪珠。

十几天过去了,天虫消失的消息传到了天帝的耳朵里,于是天帝便命令巡天大神查看天虫到哪里去了,巡天大神经过一番查找之后,查到了原来天虫是到凡间的蜀国去投生成了养蚕女。在那里指导百姓们养蚕。于是回禀了天帝。

天帝很生气。说道:“天虫的职司,就是在天虫园里吐丝。怎么能不辞而别,擅离职守,私自下凡呢?凡间的事情自然有‘有司’主理,你小小的天虫,发什么慈悲之心。天上的神仙如果都这样,那不是乱套了吗?天上还有天规没有?速派天上的金雕下去,把她叼到深山野谷之中,让她吃点苦头,以示惩戒。去吧”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菀蓉已经十八岁了,出落成了一个天仙似的大姑娘了。

一天,菀蓉跟女伴们一起上山去采桑叶,采桑女们,一边唱着山歌,一边采着桑叶。灵巧的双手不知不觉就采满了身背的箩筐。

正在菀蓉采摘满了一箩筐桑叶,正准备背回去喂蚕宝宝的时候,天空中突然飞下来了一只凶恶的金雕。一直扑向菀蓉。两只象铁钳一样的利爪,抓住菀蓉的后背,提到了空中,向着远处的高山峡谷飞了过去。

女伴们有的吓哭了,有的吓呆了,半天才缓过神来,跑回到村里去告诉菀蓉的父母。

金雕将菀蓉抓到了一座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从半空中丢下来。菀蓉又从山坡上滚到了深谷中。被摔得痛昏过去了。

天马知道了天虫下凡投生的消息。他马不停蹄一直向蜀国地界寻找过来。走村过邑,这一天走到了菀蓉的家乡,听人们讲述着养蚕姑娘菀蓉被凶恶金雕叼走失踪的事,人们都难过着,叹息着。

只听得菀蓉的父母哭着说道:“有哪位勇士能救回我的女儿,我就将女儿许配与他为妻,决不食言。”

天马听到这话,吓了一跳,真怕有人先于自己救回菀蓉,那将是自己最大的不幸。无论如何自己一定要率先把菀蓉找回来。

天马向远处的深山野谷奔去,他不放过每一座高山,不放过每一处峡谷,天马仍然是不吃、不喝、不睡,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疲倦,从天亮找到天黑。

终于,天马在一处无人知晓的深谷的谷底,找到了奄奄一息的菀蓉,菀蓉被摔得遍体鳞伤,命悬一线。

天马来到了菀蓉的身边,用口吻去她伤口上的血迹,又去含来山泉水,喂给她喝,然后卧在了她的身边,用口咬住了她的衣服,把她放到了自己的背上。小心翼翼地驮着她,翻山越岭,穿密林,淌深涧,走了三天三夜,把菀蓉驮回了家。

菀蓉的父母见有一匹神马把菀蓉驮回家,非常惊奇。

这时那天马天口说话了。天马说道:“菀蓉被恶金雕叼到了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之中,摔得很有重,命在旦夕。我把她从山谷中救起,走了三天三夜。我也不行了,我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就要死了。我死之后,你们把我的皮剥下来,给菀蓉披在身上。这样能保住菀蓉的一条命。千万不要忘记。

说完这话,天马就倒了下去,累死了。

菀蓉的父亲遵照天马死前的嘱咐,把天马的皮剥了下来,给菀蓉披在了身上,将天马的尸体埋葬了。

奄奄一息的菀蓉披上了天马的皮之后,奇迹真的发生了。只见她睁开了紧闭的双眼,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红润起来,奄奄一息的气息也变得平和了。这时,一家人才放下心来,平静地度过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一大早,家里人起来一看,菀蓉不见了,寻到了外面。一看,菀蓉爬到了院子里的桑树上,身上披着一张马皮,正在吃桑树叶呢。

一家人都围在了桑树下,看菀蓉吃桑叶。邑中之人听说了这样的奇事,也到桑树下面围着观看。

菀蓉则旁若无人地在桑树上大吃桑叶。渐渐地,菀蓉的身躯竟然变成了一只蚕宝宝,只是比一般的蚕宝宝大了许多,浑身雪白,长着一颗马头。身披一张马皮,大口大口地吃着桑叶。

那大蚕经过‘四眠五齡’之后,便开始吐丝,三天三夜之后作成了一只大茧,挂在桑树上。

又过了半个月,一天清晨,一只美丽的蚕蛾姑娘破茧而出。她扇动着美丽洁白的翅膀,向天上翩翩飞去。越飞越高,渐渐地看不见了踪影。邑中许多人都目睹了菀蓉升仙的这一幕。

又隔了两天,第三天辰时的时候,只听得天上传来了音乐之声,一匹神骏的白色天马,背上侧坐着一个美丽的仙女。从云端上走下来,到了菀蓉家的院子上空,停了下来,菀蓉的父母和家人、邻居,还有邑里的许多人,都出来观看。

那仙女对菀蓉的父母说道:“我本是天上的天虫,因为可怜百姓们光着背梁,也可怜姑娘们没有好衣裳穿,于是使用分身术,派了许多天虫宝宝来到人间,让它们吐丝结茧,供给人们织成丝绸穿戴。可是天虫宝宝们不服水土,百姓们饲养得又不得法,使天虫宝宝经常感染疾病和瘟疫。

我因为牵挂这些天虫宝宝,也可怜这些养蚕女人,所以私自来到凡间投生,做了一个养蚕姑娘,给二老当了一回女儿。向养蚕女人们传授了养蚕的技术。

如今我在人间的使命已经完成,现在我又回到了天上。天帝念我心系天下百姓的养蚕事业,便命我做了蚕神。从今天以后,每个村里,每个邑里,都可以在村头上建一座庙宇,在庙宇里供上我的塑像。不管谁家里养的蚕有了什么疾病,只要到庙宇里告诉我一声,我就能感知到,我就会帮助你们。保佑你家养的蚕宝宝平安健壮,多吐丝,结大茧。”

“我还要感谢父母一十八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我在天上会祝福你们的。”

蚕神天虫说完了这些话,就乘着天马回到天上去了。地上的人们都望空下拜。婉蓉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很伤心,但是知道女儿成了天上的神仙,又很自豪。

百姓们回去之后便集资建庙宇,并且在庙宇****上了蚕神的塑像。

庙宇中的蚕神都被塑成了菀蓉最后和百姓见面时的模样:一个美丽的仙女,身上披着一张马皮,仙女的身边站着一匹白马。

还有的庙里则塑成了一个仙女身上披着马皮斗篷双脚并拢侧坐在白马的背上。

百姓们都把蚕神称作马头娘娘,或者称作马明菩萨,也有称她为马明王的。将这庙宇称作马头娘娘庙。

这个故事首先在梁州流传,后来逐渐流传到了南方各地。凡是有养蚕人家的村邑,都在村头建有马头娘娘庙。庙里都供奉着马头娘娘的塑像,香火不断。

看完了这一切,马头娘娘又拉住三人的手说了一声:“起”,于是又回到了昨天夜宿的马头娘娘庙中。

大禹正要道谢。再看马头娘娘依旧端坐在供桌上。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大禹还在回味马头娘娘的故事。天虫的形象久久徘徊在大禹的心中,深深地感动着大禹。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许愿店的镇店神兽是猫猫

许愿店的镇店神兽是猫猫

银发纸片人的饲养员
笨蛋非酋女主x占有欲强欧皇男主穿越到危险的星际时代,觉醒了异能,结果只能抽卡??就不能靠实力吗?林溪月低声咒骂却没有办法改变这个就是她金手指的事实。不过在异界拥有了一家自己的店铺,也是幸运的吧。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没事撸撸猫,听听客人们的喜怒哀乐,感受世间百态,也挺好的。既然都这样了,那只能努力过好每一天的生活,反正自己是辅助系。不过谁能给我说一下,为什么镇店神兽突然变成了人,还阻止我看男菩萨们?!
都市 连载 138万字
山里糙汉:家有娇妻爱种田

山里糙汉:家有娇妻爱种田

起风时裹紧外套
简介:沈彤瑶穿了,穿到了一个没爹没娘还被人欺负的小可怜身上。婚约被爱财如命的表妹一家设计调换,讨不到理论反被羞辱的原主悲愤之下投湖自尽,而穿过来的沈彤瑶迫不得已嫁给了一个瘸子。面对婆婆的刁难,残废的丈夫,还有一个小拖油瓶,沈彤瑶丝毫不慌,右手银针救死扶伤,左手一挥大把的金钱飞来。日子逐渐红火,谁知残废的丈夫摇身一变,成为了逼退敌军,镇守八方的威武大将军,男人将她搂在怀里:我护你一辈子。
都市 连载 107万字
吾生所幸皆是你

吾生所幸皆是你

黎豆儿
给大家安利一本超级好看的书,《反穿之不小心成了影帝》,******林清瑶被安排了相亲!对象还是一个比自己大八岁的总裁!好吧,看在挺帅的份上,勉强答应了。却不知,人前冷酷无情大灰狼,人后是会撒娇的小奶狗!自此之后,掉入了某位总裁的狼窝里!“你怕我?”“没......没有呀。”“那你干嘛躲着我?”“额.....好吧,我怕你。”“不许你怕我!听到了吗?”他霸道,他守护,他宠爱。然后我,慢慢沦陷……
都市 连载 57万字
西游:乐子人只撩不负责

西游:乐子人只撩不负责

爱吃白菜牡蛎汤的何异
按照惯例,应该写几句话勾引一下读者的阅读兴趣。但没办法,我这本书节奏不太快……先避一下雷,这本书没有明显CP线,你们可以自己嗑,还有就是接受不了不洁和渣女的请退,而且我绝不标榜大女主文哈,前期未发育起来的时候,肯定还是要点保护和助力的。至于为什么要写,大约是想要看,三大反骨仔一起打上灵山(就是因为我自个儿想看,所以才写的,希望各位宝宝们赏脸观看女主是穿越为唐僧的心魔,她的金手指是命线,可以蚕食功德
都市 完结 36万字
震惊!我和小舅子居然是一个宿舍

震惊!我和小舅子居然是一个宿舍

哭啼啼的猫
日常轻松+单女主+无系统+不重生+甜文忘乎提问,和小舅子一个宿舍怎么办,小舅子明显是一个姐控。怎么办,求解答这边建议楼主在宿舍上吊+1+1+10086王朋作为一个母胎solo20年的单身狗。在高中的时候,每天被别人暴击于是乎愤然决定,好好上学,远离这群见色忘义的舍友。在大一下学期认识了,学姐柳一一于是决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写小说,把甜蜜生活记录下来。.........王狗,你放开我姐,把你的脏手放
都市 连载 5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