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停电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有些事情总是注定了结局。

比如,刘鸣山的贪婪。

“锋利猫爪”的锋利是毋庸置疑的,还没打几下,刘鸣山一伙人手里的西瓜刀啊,砍刀啊,就都被抓成了碎片。

张易没下杀手,只是将他们打个半死,问了几个问题,就将他们放走了。

为什么没下杀手呢?

这个问题,张易自己也说不上来。

善良这个词跟张易绝对搭不上边的,前世,死在张易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这还只是亲手干掉的,间接弄死的更是不知凡几。

九阶巅峰符文师可不是孤家寡人,那代表着一个势力。

会放过刘鸣山,或许只是因为,在张易看来,刘鸣山做的事,还没有触碰到自己的底线吧。

跟前世里的那些恶人相比,刘鸣山连个小角色都算不上。

而且,血分身的第一任务是保护老妈,而不是跟人争斗,要是本尊在这里,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了。

至于刘鸣山会不会报复,张易觉得,那是肯定会的。

张易所展现出的武力值,并不足以吓退刘鸣山的贪婪,而“锋利猫爪”所展现出来的锋利,反而会让刘鸣山对得到猫爪更加迫切。

不过张易并不怕刘鸣山的报复。

张易已经搞清楚,刘鸣山为什么会找到老妈的小店了。

原来刘鸣山这伙人,正是早上在超市里搜集物资的那伙人中的一部分,而刘鸣山,正是早上拦住张易的那五人之一。

自从惦记上张易的武器,刘鸣山就上了心。

一直注意着张易的行踪,之后,便看到张易进了超市斜对面的一家店铺,只是张易老妈的小店,而且一直没出去。

刘鸣山便断定,张易是住在这里。

在完成了超市的物资搜集任务后,刘鸣山找了个借口,将忠于自己叔叔的六个人留了下来,等小队的其他人离开后,便来找张易的麻烦了。

张易一开始还以为,刘鸣山是凭借什么技术手段找到自己的呢,原来不过是靠仔细观察罢了。

这样张易就放心了。

等刘鸣山等人走后,张易就带着老妈和堂妹搬了家。

你不是要报复吗?

哥搬走了,看你怎么报复。

反正县里空房子多的是,想住哪就住哪,一天换一家住都没问题,这大概也算是末世里的一大福利了吧!

在丧尸占领的城市里,永远不用担心住房问题。

如果张易是孤家寡人的话,搬不搬家根本就无所谓,来找麻烦,行啊,打的过咱就打,打不过,咱就逃,逃不了,咱就死呗!

反正血分身迟早是要死的。

当血分身体内的兽血耗尽后,血分身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不过张易并不是孤家寡人,还要保护老妈和堂妹的安全,亲人的安全总是要放在第一位,所以张易不得不选择暂避锋芒。

末世降临,已经死了太多的人了。

张易不清楚,自己的亲人还有多少尚在人间,不过张易猜的到,已经逝去的绝对不在少数。

微薄的个人之力抗衡不了大势。

至少现在的张易做不到,即便是强如武帝云苍天,斗帝比洛克?卡文,十阶进化者塞勒斯,恐怕也无法扭转乾坤。

从末世降临到现在,人类中至少有七成,已经变成了丧尸或者彻底死去。

这个比例,在亲人中,也同样适用。

所以,还活着的每一个亲人的安全,每一个自己在乎的人的安全,在张易的眼中,都是无比的重要。

没有人希望自己孤单的活在世上。

孤单,是恐惧的源泉。

张易饶过刘鸣山,其实也跟老妈和张玉的安全有关。

放过刘鸣山,不过是迎来大一点的报复罢了,说到底,双方并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为了一对猫爪罢了。

不管怎么样,都有的谈。

可要是杀了刘鸣山,这仇可就结大了。

张易已经知道刘大海的存在,还有刘鸣山在刘大海心中的地位了,杀了刘鸣山也就是相当于是杀了刘大海的儿子。

刘大海已经经历过一次丧子之痛,要是再经历一次,刘大海一定会疯狂的。

而疯狂的人,往往做事不计后果。

张易最讨厌的就是疯狂的人,这种人做事不按常理出牌,为了目标可以不顾一切,只要可以伤敌八百,绝对不会吝啬自损一千,同归于尽往往是家常便饭。

要是杀了刘鸣山,刘大海绝对会跟张易不死不休。

张易倒是经得起折腾,可是秦淑珍和张玉经不起啊!

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妇人,一个是才十六岁的女生,这俩人的战斗力可都接近于零,一个不小心,张易就得抱憾终生了。

跟张易猜测的一模一样,刘鸣山果然不是安分的主。

刘鸣山所在的幸存者小队叫南风小队,拥有自己的驻地,就在司南路北端的一个居民区里。

刘鸣山回到驻地之后,立马找到了自己的叔叔刘大海,开始大倒苦水,将自己说的被张易欺负的无比的惨,希望叔叔给自己拨点人,让自己报仇。

刘大海可不是好糊弄的主。

末世里处处危机,一个不小心就会玩完。

侄子被人欺负,受了点伤,的确是一件让人恼火的事,不过,只是为了这点事,就大动干戈的找人麻烦,那是完全不划算的。

末世里,性命最重要,面子不值钱。

看到刘大海不见兔子不撒鹰,刘鸣山暗骂了一句,咬了咬牙,最终将张易手里有猫爪的事说了出来。

果不其然,听到张易手里有猫爪,刘大海立马重视了起来。

他们这支幸存者小队,在末世来临后就成立了,这些天也一直在不断壮大,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到了五百多人的规模。

并且队里大多数都是青壮年。

这并不是刻意的挑选,而是自然的选择。

在末世里,青壮年更容易抵御丧尸病毒的侵袭,也更有可能在丧尸的爪牙下活下来,变成丧尸的人和彻底死去的人,其实大多都是老幼病残。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组织的地方就有派系。

幸存者小队表面上看似铁板一块,其实暗地里却分成了多个派系。派系有很多,队长却只有一个。每一个派系当然都希望,自己的派系的首领能够当上队长。

所以,小队里从来都不缺乏明争暗斗。

刘大海正是自己所在派系的首领,同时,还是队里的副队长,无论是派系里的人,还是刘大海自己,都是希望自己能够当然队长的。

队长是小队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

成为队长,也许并不能够指挥的了所有的人,却能为所在派系,在资源分配上占据优势和先机。同时,队长个人还会有大量的福利。

因此,小队里对于队长的争夺,一直都是无比的激烈。

不过,想成为队长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首先,队长要有过人的领导才能,其次,队长必须为队里做出过巨大贡献,最后,队长还要有强横的个人武力。

刘大海的领导才能当然不差,不然也不会成为自己派系的首领。

至于巨大贡献,南风小队的驻地,就是刘大海带着人,一点一点开辟出来的,并且,刘大海在开辟驻地的同时,还为队里增加了大量的人手。

这份贡献之大,队里无人可比。

只是在个人武力上,刘大海就有点弱了。

现任队长洛长空可是一阶中期进化者,而且还有着猫爪做武器,在整个南风小队中,个人武力绝对是最顶尖的。

甚至有人认为,洛长空只要不死,队长之位便无人可夺。

刘大海很倒霉也很幸运。

末世来临的时候,刘大海一家三口都在家里,这时,刘大海的妻子突然变成了丧尸,并且扑向了两人的儿子。

刘大海想要去救儿子,可是却挪不动脚步,意识也在逐渐丧失。

这是人变成丧尸的前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刘大海也将变成丧尸。

当时,刘大海没有想别的,就是一心想要去救自己的儿子,这种迫切增强了刘大海的求生意识,让刘大海战胜了丧尸病毒,成为了一名进化者。

只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刘大海最终还是没能救下自己的儿子,当他成为了进化者后,儿子已经被变成丧尸的妻子给咬断了脖颈,死的不能再死了。

失去才知道珍惜,曾经拥有才会觉得可贵,亲生儿子离世,刘大海才会对刘鸣山那么在意。

末世里,刘大海一直在不断奋斗。

刘大海是进化者,并且就在昨天,成功达到了一阶中期。

出色的领导才能,最大的贡献,再加上同样的修为,如果不是因为洛长空手里有猫爪,恐怕此时此刻,南风小队的队长就是他刘大海了。

只是无奈造化弄人。

没有强大的武器,跟洛长空交手,纯粹是自讨苦吃。

不过三五回合,武器防具便会被猫爪撕成碎片,随后,便会被打败,这样的实力,根本难以服众,当队长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能够得到张易身上的猫爪,那岂不是当队长有望了。

想到这里,刘大海不禁喜上心头,向侄子问清了张易所在之后,便立马召集人手,亲自去找张易。

只是,当刘大海赶到小店的时候,小店已是人去店空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嫁给宫远徵后,我叛变了

嫁给宫远徵后,我叛变了

冬日青松
苏小婉穿越到电视剧云之羽中,成了无锋的一枚棋子。受命假扮新娘苏家大小姐进入宫门。“你的任务目标是宫远徵,任务有两个...”苏小婉一脸懵逼。我是穿越者,还拥有系统,你们控制我的半月之蝇都是假的,我凭什么任你们摆布?我——苏小婉决定了,带领另两位无缝棋子叛变了。”云为衫,你想不想为云雀报仇?”“上官浅你想不想要自由?”“想,就与我合作吧!”我的任务目标是宫远徵对吧?这个我倒是没有什么意义,疯批奶狗我还
都市 连载 46万字
王妃又又又炸了

王妃又又又炸了

华梓苏
末世铁血女汉子凤非烟,魂穿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时空中,而且宿主还是一个痴儿。母不详,父不爱,嫁个相公拿脚踹。你是侯爷怎么了?姑奶奶也是公主!你是战神怎么了?姑奶奶霸气侧漏的时候自己都怕,你信不信?既然娶了你姑奶奶,姑奶奶也对你认了真,你敢花心一个试试?看别的女人?呵呵,滚过来!对姑奶奶不好?呵呵,滚过来!白莲花也敢上门?呵呵,滚过来!滚过来让姑奶奶我踹死你!
都市 完结 115万字
我穿成了黑莲花女神

我穿成了黑莲花女神

一对Y
【积极小可爱x非常规傲娇霸总】郑灵在末世身死,穿进了曾看过的一本坑爹霸道总裁文里,成为了文里的炮灰女配。没等她雄起,脚踩白莲花女主,拳打沙雕男主,小说里的反派大总裁就从天而降,罩住了她。-初见-霸总: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纯洁的,我完全是因为欣赏你的可爱所以帮了你,希望你理解我们之间纯洁无瑕的友谊。-后来-霸总:我们之间的友谊从不纯洁,我喜欢你。办公为什么不去书房?霸总:如果要到书房,我何必从公司回来,
都市 连载 59万字
丑妻逆袭,年代厂长老公瞧好了

丑妻逆袭,年代厂长老公瞧好了

樱花树下的幻梦者
21世纪高级白领参加公司庆功宴,醒来后却离谱魂穿在一个满脸脓包红疹的丑女人身上。原主刁钻泼辣,得知心上人结婚,不知死活跑去大闹婚礼,结果气急攻心,加上喝太多白酒,当场一命呜呼。穿来的秦月澜懵圈之际,失手将被原主气到发疯的丈夫打晕在地,看着地上鲜血横流的原主丈夫,秦月澜不得不接受现实。利用21世纪中药美容技术护肤,第一天:没啥用。一周后:好像起作用了。一个月…两个月…“你这是换了个头吗?”爱美之心人
都市 连载 30万字
疯批丫头的糙汉老公非人类

疯批丫头的糙汉老公非人类

乐心乐
颜控美人VS非人类痴情糙汉。她享誉金融圈的天才。鬼医十三针传人。黑客暗网称霸一方的大佬。谁承想,千挑万选的破瓜之日,竟意外穿到1975年。成了死了娘,没钱,被后妈喂激素,被继姐欺负的黑胖,可怜丑丫头。他,某区兵王,向来没有完不成的任务的他,却被小丫头救了N次。他以为,小丫头夺了他的初吻(人工呼吸),看光全身(包扎伤口),两人便是一对。却不想人家小丫头还未将他放在心上。
都市 连载 102万字
满门忠烈!重生嫡女杀疯金銮殿

满门忠烈!重生嫡女杀疯金銮殿

苏小宝
江楚臣是黎国最年轻的国公大人,军中战神,冷心冷情,毒舌腹黑,精于算计。他算计全天下,却唯独对他夫人情真意切。“我家夫人胆小,谁吓着她,江某定亲自上门拜访。”“我家夫人温柔贤惠,无人能及。”……柳含星重生时,范家死的死,残的残,堂弟还被扣上了通敌叛国的罪名。她处心积虑,步步为营,披荆斩棘只为还家里一个清白。本以为是龋龋独行的艰难险阻,却不想死对头非要同她携手同行。“阿含你莫怕,有为夫在。”
都市 连载 5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