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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正望着古城发呆,只见古城的正门处忽然沙尘飞扬,仔细一看,竟有一大批马贼策马奔腾而出,朝他们这边冲来,李浩赶忙喝令:“撤!”

一行人赶忙调头,驱赶骆驼逃命,马贼骑马,速度自然要比骆驼快,双方距离不断缩短,追逐了七八里后,已快要追上李浩他们。

李浩见马贼逼近,大叫一声:“骑射!”说完自己率先回身,抬起弩便是一箭,射翻一个马贼,陆云和其余的特种兵也纷纷回身射击,一波弩射竟干掉了将近二十个马贼,弩箭的威力当真非同小可。

马贼的带头人便是元金良,他见李浩他们一波弩射结束,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因为骑马射弩虽然比弓射准,但装箭速度慢,于是他大声呼喝:“快追!”

然而,马贼们刚催马而来,李浩他们的第二波弩射又来了,毕竟他们用的是连弩,无需装箭,只需上弦便可以,这些特种兵都经过特别严酷的力量训练,骑马上弦并不是难事。

第二波弩射又带走了二十多个马贼,差点还把元金良也射死,幸亏他戴着护心镜,不然早就被一箭贯胸了,元金良有点懵,他对弩还是有些了解的,然而李浩他们的弩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很快,李浩他们又进行了第三波弩射,这次马贼离得有点远,只射死了十几人,不过马贼们完全被压制住,没人敢追得太近,又追逐片刻,元金良忽然抬手高喝:“停!”

所有马贼全都停了下来,元金良面目阴沉地望着远遁而去的李浩等人,咬牙愤懑道:“算他们命大!咱们回去!”

“大哥不追了吗”罗三黑很不爽,明明就快追到了,为何要放弃。

只有元金良知道,他们追不上了,毕竟对方的弩太厉害了,而且敌人骑得是骆驼,而他们自己骑得是马,前十几里内马占优势,然而骆驼胜在耐力,等到他们的马全都乏了,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反击,到时候敌人进可弩攻,退可逃跑,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就算自己这边人再多也会被慢慢蚕食而亡,不如趁早撤退,吓跑他们就行了。

李浩逃了十几里,用望远镜回望了一下,发现马贼已然返回楼兰古城,于是他又下令折返,这次他在楼兰古城八里外的沙丘后边停下,在这里偷偷观察古城应该不会被发现。

李浩匍匐在沙丘上用望远镜观察了很久,日已偏西,这时三十个特种兵已经扎好了临时营帐,他从沙丘上下来,问金立:“金掌柜,你对马贼比较了解,依你看,这楼兰城中有多少马贼”

金立答道:“大人,马贼根据人数多少分为大、中、小、散四种规格,倘若是十人以下,称为散行马贼,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称为小型马贼团伙,五十人以上,两百五十人以下,称为中型马贼团,二百五十人以上,称为大型马贼团,很显然,楼兰城中的是大型马贼团,刚才追击我们的便已近三百人了。”

李浩皱眉道:“我是问你他们有多少人,刚才的三百人我也看到了。”

金立不慌不忙道:“大人,再大的马贼团一般都不会超过五百人。”

“哦”李浩不解地望着他,“这是为何”

金立解释道:“马贼团伙虽然是人越多越强,但人多了,吃饭的嘴也就多了,沙漠之中金银易取,水粮难弄,一个马贼团若是超过五百人,吃喝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

“这话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李浩点头沉吟,“人虽然能创造价值,但是也消耗粮食,同时,马贼虽是无本买卖,但钱财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人越多,分钱的人也便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金立给李浩点了个赞。

“既然知道了敌方兵力,那就好办了。”李浩说完走向主账,边走边道,“刺刀队警戒,飞鹰队,起沙盘!”

飞鹰特战队的十个人立刻拿出了一块块碎木板,到主帐中拼装起来,很快便组成了一个方形的大木盘,陆云和金掌柜的兄弟们看得一阵懵逼,不知道李浩要干什么。

接着便只见飞鹰特战队的人用铁锅舀来黄沙倒入木盘中,每人一锅,正好十锅。

李浩站在沙盘前闭目回想了片刻,缓缓睁眼:“接下来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说着手持一块木板开始拨弄黄沙,速度非常快,让人眼花缭乱,宛如画画。

很快,众人的眼神开始变得惊讶,渐渐又从惊讶变成震惊,因为沙盘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楼兰古城,李浩还在继续,他在制造楼兰古城周围的地形。

又过了十几分钟,李浩大呼一声:“大功告成!”

只见沙盘之中的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立刻呈现在众人眼前,陆云的眼珠子都快惊掉下来了,瞠目结舌了许久,他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赞道:“简直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

“别拍马屁。”李浩淡淡说了句,吩咐飞鹰队长,“接下来咱们商量正事,让刺刀队长进来!”

飞鹰队长进去将刺刀特种队的队长叫了进来。

李浩开始讲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儿郎们,证明你们价值的时候到了,眼前的沙盘中呈现的便是马贼巢穴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我决定今晚夜袭楼兰古城,现在,咱们制定一下战术……”

待他们制定好战术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李浩让所有人吃饱喝足,陆云留下保护四个女眷,他带着其他人换上深色衣服后趁着夜色出发,前往楼兰古城。

望着李浩带着众人消失在夜色之中,秦素终于忍不住,鼻子酸涩,落下晶莹泪珠。

三十多人偷袭四五百马贼巢穴,简直是九死一生,李浩毅然决然地去做了,没有一丝的犹豫,为的只是那个被他称之为胖迪的女人,秦素多么希望被困在楼兰城里的是自己,因为这样,即便是被马贼杀了,她也知道李浩对自己的爱是如此轰轰烈烈,如此义无反顾,可惜这一切都与自己无缘。

秦素也害怕,害怕李浩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想到这么可怕的结果,她浑身都止不住开始颤抖,很快,她心中已有决断,倘若李浩当真惨死马贼刀下,她也绝不偷生。

离楼兰古城还有五里远的时候,李浩他们分成了四股,李浩带着金立等人绕向东边,刺刀特战队绕向西边,猎豹特战队绕向北边,至于飞鹰特战队,则原地不动,骑着骆驼原地等待。

李浩他们到达古城东边墙外,沿着破败的城墙向前走了片刻,忽然听到上方有人声,他们立刻紧贴墙角站立,城墙之上两个脚步声交错走过,渐行渐远。

他们在此又等了一会儿,脚步声又回来,再次交错走过,等他们走远后,李浩看了看手表,轻声道:“上墙,我们只有一分钟时间。”他们在制定战术的时候,李浩跟所有人普及了一下分钟和秒的概念,毕竟古代计时方法不太准确,特种行动可是分秒必争的,时间方面不容出错。

李浩说着便甩出绳钩,稳稳地钩在了城墙上,然后缘绳而上,城墙不高,他很快便翻上了城墙,上城墙的同时,无声弩已经握在了手里。

无声弩并不是真的没有声音,而是声音很小,因为一般的弩射击后都会有弓弦声,无声弩的弓弦是特殊材料,这材料十分珍稀,珍稀到即便用十万两黄金,李浩都不肯卖,因为这材料就是他的弹弓皮绳。

李浩身为一个专业的弹弓手,他的弹弓绳是找商家私人订制的,质量肯定没话说,然而这次穿越他也就带了十三根备用弹弓绳过来,做这个无声弩就用掉了四根,以大唐现在的技术,是不可能生产出这种高弹力弹弓绳的,所以这玩意是用一根就少一根的绝版货。

用弹弓绳做弩弦的话,射击之后不会有任何弓弦响声,这才是无声弩的关键所在。

城墙上有两个巡岗马贼,这两个马贼都未打火把,因为打火把的话不仅起不到多大的照明作用,反而还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李浩无声弩上弦后便掏出望远镜看了看,通过夜视功能发现左边的那个巡岗马贼离自己比较近,抬弩瞄准,“噗”地一声闷响,声音很低,就像吐口吐沫的声音,一根细小的箭矢已经射穿了那巡岗马贼的头颅,他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而亡。

这马贼倒地的时候发出了声响,另一边的马贼听到声音顿时叫了声:“赵四!”

“嗯”李浩压沉了嗓音回了声,同时快速上弦。

“刚才什么声音”剩下的马贼并未发现同伴已死,大步朝这边走来。

此刻金立正顺着绳钩攀爬,已经快上城墙,听到马贼的脚步声靠近,赶忙停下,紧张得心都快跳出嘴了。

连弩上弦虽然快,但最快也要三到四秒,为了争取这一两秒的时间,李浩不得再次压沉嗓音回答:“没什么。”

“你声音怎么了”那马贼似乎听出声音不对了。

“没什么。”李浩上弦结束,抬起弩一扣扳机,又是一声闷响,弩箭洞穿了这个马贼的喉咙,带走了他身体内的生机。

李浩终于吁了一口气,然后来到城墙边,对下方金立道:“好了,上来。”

金立等人陆续登上城墙,李浩低声道:“秦渭,于忠平,你们二人换上这两个马贼的衣服,在此扮作巡逻马贼,若是发现下方大乱,你们再下去支援。”

“是。”二人沉声回答,各自寻找一个马贼的尸体开始换衣服。

李浩带着其他人用绳钩滑下城墙,顺利进入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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