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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路晨曦把脚上的凉拖鞋换下,脚上套了双白色隐形船袜,挑了一双有三公分跟的厚底小白鞋。

把装有飞刀的黑色小包系在大腿上,头发随手扎了一个马尾。

准备完毕,他背上一早就收拾好的黑色双肩包。关门,去叫霍辰骁。

当她锁好门,准备去叫隔壁房间的霍辰骁时,霍辰骁恰好从房间走出来了,他抬眸就看见身减龄装扮的路晨曦,真像这个刚入校的大学生,青春靓丽,让人心动。

她左手戴了一块白色的腕表,右手戴了一个银色的镯子。镯子像条盘旋的小蛇,露出一个精致的蛇头,今天的面路晨曦的装扮看着像个不谙世事的少女,让人想保护,想收之腹下。

她浅笑着看了一眼男人,说了声“走吧!"

两人肩并肩并排着往山下走,霍辰骁时不时侧目打量着身边的人。

她今天束了个高高的马尾,简单的修饰了一下眉形,嘴唇的颜色没有变化,应该是简单的涂了一层唇釉。看着像清晨娇汁欲滴的水红色玫瑰,让人想品尝。

皮肤白里透红,脸颊贴接近眼尾的位置贴了几颗亮闪闪的钻。咦!他心里嘀咕今天完全看不到她脸上的那道疤。

于是,他怀疑地眼神看着她不解地问“晨曦,你的疤消掉了。”

“啊,”路晨曦的思绪在神游,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顿了几秒,豁然领悟:“之前有朋友研制了一款去痕霜拿了几支给我试用。没想到效果挺好的。”

她指了指上次受伤缝针的手臂,“这手上的疤,估计再抹上一个星期,也消了。” 顿了顿,接着说“脸上的疤是消了一些,但陈年旧疤,没有那么快消掉,我今天用散钻遮住了。”

她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还好刚才反应快,不然露馅了,其实她脸上根本就没有。这张完美令人动魄的脸招男人惦记,女人女疾妒,还不如……

省事!一道疤阻挡男人的追求,免去了女人的嫉妒,还能看清世人的嘴脸,收获一个爱自己的人,真值!

“你有朋友做生物科技的。”霍辰骁一脸狐疑地问。

路晨曦一脸茫然地望了他一眼,问:“有什么问题吗?”

霍辰骁本想找她打听那个神秘的科研组织,可是仔细想,路晨曦未必认识,何必多此一举。

霍辰骁思索了一会,眸底带着深沉,“没有什么问题。只是随便问问。”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不知不觉地已经走到了山脚。莫雨已经开了一辆大众迈腾在山脚候着了。

路晨曦和霍辰骁上了车,莫雨便驱车前往小镇。

这会时间还早,不到九点,今天的太阳没有出来,天色有些阴沉,有下雨的迹象。

路晨曦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树木,还有稻绿油油的田野。这个城市到一片祥和,不知集市上会是怎样一幅景象。

一刻钟,莫雨把车开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停下来,“路小姐,我们到了,车就不开进去了,里面比较拥挤。”

路晨曦晗首应了声“好”,便给和霍辰骁双双下了车。

这是集市的外围,有些清冷,越往集市的中心区域走,人也变得多了起来,摊位就摆在马路的两旁。

有卖野菜的,也有卖自家种的菜的菜农,也有卖野生蘑菇,也有卖自家果国摘采的的瓜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还有卖自家散养的家禽。

路晨曦指着一个大爷摊位上的土鸡,一本正经地对霍辰骁说:“辰骁哥,中午给你烧一道小鸡炖蘑菇怎样?”

霍辰骁瞥了带着一脸坏笑的路晨曦,“好啊,你做我肯定吃。”

那个梗是过不去了吗(霍辰骁之前要吃肉。)

“那我挑一只鲜活的,等一会做给你吃。”说着,路晨曦弯腰准备去挑土鸡。

以往她外婆还在世的时候,她最喜欢跟她外婆去郊区的集市买菜。

那儿的早市,能挑到菜农自家种的应季菜,能买到农村散养的鸡、鸭。

那些地方买回家的菜确实比超市里的菜要好吃些。长大后她偶尔也会去这种早市上买菜,这些集市上买的应季水果确实比那些里冷藏车运过来的水果口感要好许多。

霍辰骁看她俯身伸手准备去抓竹笼里的鸡,一把拉住她,往旁边退了几步。

那些鸡身上散发难闻的气味,他都受不了,他不相信有洁癖的路晨曦能忍受。

路晨曦被他这么一拉,她有些不乐意:“辰骁哥,这集市上卖的鸡,有许多都是散养的,比养殖场卖的那些吃着要好吃些。挑几只给你炖汤喝,这土鸡可是很滋补的。”

她说得刹有其事,让霍辰骁实然有种错觉,眼前这个路晨曦是不是被农家小娘子附体了。

让霍辰骁一时有点懵了,弄不清是路晨曦是想整蛊他,还是真的想买几只土鸡给他补身体,但他都不会让她碰那些家禽。

他知道她有洁癖,就算是真的只买给他,他也不想她心里膈应。

看着有些生气的霍辰骁,她只好悻悻作罢。回头,她吩咐莫雨去把那大爷的土鸡都买了,找个地方宰杀了,把鸡处理干净。把用冰袋打包空运回梅园。

上次受伤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回来。回梅园用土鸡炖海参,或土鸡炖天麻加红枣,他不喝,她喝。身体是自己的,好生养着。

看着霍辰骁那带着嫌弃的眼神,她不再提这荐。她转头对身后的莫雨交待了几声。便拉着霍辰骁的手继续往前走。

霍辰骁可能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她估计他可能不习惯。她得照顾他的情绪。

他们一路走来,收到不少关注的目光,估计这会她和震反骁二人的装扮与集市上的人的穿着不一样,显得他俩与众不同。

帅哥美女站在一起,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而他俩说的是普通话,让好奇心重的人,免不了多看他俩几眼。

她不太喜欢别人关注的目光,感觉像动物园里被人观赏的动物。“哎”她叹了一声,看来她考虑欠周到,人家千里迢迢跑到来找她,她给人领到这种混杂的环境中来。

她一脸歉意地对霍辰骁说:“辰骁哥,抱歉!把你领到这儿来。”

霍辰骁其实也没有多抗拒来乡下的集市。他知道路晨曦从小就有洁癣,她从外面回去她是会先冲凉换身衣服再去卧室或者是书房。

如果从外面回来累了,她绝对只会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一会,不会去卧室,她嫌在外呆过直接去卧室,把卧室弄脏了!

记得有一次他和路晨曦在霍宅玩了半天,路晨曦呵欠连天。他提议让她去他的房间睡一会。可小姑娘坚持说她没有冲凉换睡衣,是绝不去卧室休息。

最后拗不过她。霍辰骁把她领到客厅的沙发休息了一会。

其实今早他从小厨房出来,看见她从浴室里出来。他就知道她肯定受不了身上沾染的那股油烟味。他不想她为了给他做一道菜,身上沾一股子路晨曦不喜欢的鸡骚味。

她的那份心意他知道了就行。知晓她待他真诚。

霍辰骁漆黑的眼眸,望着她说:“晨曦,我不是嫌弃,我只是担心弄脏你的手。和你去那儿我都是开心的。”

哎!又被霍辰骁借机撩了一把。她快沦陷了。

她扭头不好意思冲他莞尔一笑,不语。原来是她会错意了。

她走到一个杨梅摊前停下了脚步,她操着一口生拗的本地腔调问,“杨梅咋卖?”

那位摊主是个四十来岁的大姐,人看着憨厚老实。

大姐回答她:“6块一斤,多买可以少一些。”

看到杨梅,她又想起了她的外婆,那是位慈祥又手巧地老人。

每到杨梅成熟的季节,外婆会酿杨梅果酒,用杨梅做酸酸甜甜地冰镇杨梅汁,还会泡杨梅酒。

为此,梅园的西南角还种了两棵杨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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