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可是,等他靠近要把唐琳的身体踢开,再好好瞧瞧唐琳的死相的时候,唐琳突然眼睛一睁,接着,她迅速起身,掏出别在身上的手枪,枪眼贴住常久的心口处,一点也不犹豫,扳机一扣――

倏然,“嘭”的一声,在山林附近响起,惊走了一林子的鸟兽。

常久双目错愕,布满血丝,他慢慢地低下头,往自己的心口处看,鲜血正染染从他身体里面流出来,接着,他被剧痛袭击着脑门,无数的晕眩感来袭,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可是,他不明白,不明白为何她会没事。“为、为什么”

唐琳站起来,她身上一点血迹也没有,而原本被匕首刺入的地方,连匕首都不见了。

“你看,我的匕首牛吧”唐琳把手中只有匕首柄的匕首亮出来,再当着常久的面,她按了按匕首的一个机关,马上,锋利的那一半从匕首柄里面弹出来。“对付你这种人渣,就的用特殊点的方法,乖乖到阎罗殿报到去吧!”

常久终于顶不住,眼前一黑,倒地身亡了。

“爹――”平儿跑过来。

老秃驴跑过去,一把抱住了跑过来的儿子,然后抱着儿子过去把他的妻子扶起来,一家三口以泪洗面抱成了一团。

唐琳看着眼前这一幕感人的画面,只是微微地笑着。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

唐琳拉着平儿的手,走在回城的路上,身后跟着老秃驴夫妇俩。由于这条道有些偏僻,鲜少有马车经过,他们只得步行回城,若是好运气,估计能遇上空马车。

平儿对唐琳开枪打死常久的那一幕一路念念不忘,“小唐姐姐,你好厉害,为什么响一下声音那个坏蛋就死了”

唐琳夸大其词道:“因为姐姐是神仙啊,一个声音就能干掉那个大坏蛋了!”

平儿还想问其他的问题,却被娘亲给拉住了,“好平儿,乖,别打扰小唐姐姐了,小唐姐姐她很累的!”

平儿听娘亲的话,不再询问唐琳,“娘,平儿知道了!”

老秃驴上前两步,与唐琳并肩行走,走了一会才准备好吐露所有的事情,“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她病得不轻,这些年所攒的钱,都为我母亲治病用了。由于家里已揭不开锅,母亲又需要银子治病,所以就去了必胜赌坊,打算碰碰运气!可一路赌下来,逢赌必输,最后打算一把扭转乾坤,所以压了我的手……”

唐琳把他下面的话说完,“所以,就这样被刚刚那个必胜赌坊的护卫给强迫还债”

老秃驴惭愧地点点头,“对!”

唐琳有点想不通,“你妻儿是被山虎寨的人抓到山寨里的,而刚刚那个被我打死的人,是必胜赌坊的护卫头子,他怎么知道你妻儿在山虎寨”

老秃驴解释道:“负责人,你有所不知,山虎寨寨主叫常虎,而刚刚那个则叫常久,他们是亲兄弟!”

“噢”唐琳拖了个长音,算是理解过来了,“我在必胜赌坊外打伤了常久,估计常虎是要为常久报仇,才到君蝶轩闹事!”

走了一会,唐琳问道:“秃驴叔,房契是你拿给常虎的吗”

老秃驴惭愧道:“是的!负责人,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做,但是他们抓了我妻儿,我不得已才这样……”

唐琳摆摆手,“无碍,不用道歉,换做是我,我也会为了救妻儿而这样做的。只是我有一点不明,常虎兄弟俩想要我的命,可以直接利用你把我引到山寨里,为何对方还要房契呢他们难道不怕得罪势力比他们强的东家吗”

关于这点,老秃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怎么想的,反正他们就是要我偷走君蝶轩的房契才放了我妻儿!”

唐琳说:“这事儿就算这样过去了,好好生活吧!”

这时,一辆马车经过。

唐琳走到路道中间,把马车拦住。

那个年轻帅气的车夫马上“吁”了声,在差点靠近唐琳的身体时,马车才终于停了下来。

由于马车停得很突然,马车内那位戴着斗篷蒙着面巾的女人,她的身子轻微地向前倾了倾,等马车稳定后,她柔声询问车夫:“九子,怎么了”

“诗姐,你先放心着,外面就交给我了!”被称为九子的车夫对马车内的女人说完,然后望向唐琳,冷问:“姑娘,你想干什么”

唐琳友善一笑,走到马车边,礼貌道:“你好,请别生气,我并没有恶意。是这样的,这夜也快黑了,估计没办法回城里,我和我的三位远房亲戚能否顺路搭一下你们的马车呢”

九子看上去并非蛮横之人,反而让人觉得是个很讲道理的人,他对唐琳说:“你稍等一下!”说完,他转过头,隔着马车帘子,轻声询问马车内的女人,“诗姐,有四个人想顺路坐咱们的马车回城,您看……”

女人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都是什么人”

九子回道:“一个十岁小男孩,一对四旬夫妇,以及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

马车内,女人看看眼前的位置,半会才出声:“告诉他们,坐车可以,但只能上来三人,多一位就容不下了!”说完,她抚了抚自己平坦的腹部。

她必需要处处为胎儿着想。

“知道了!”九子转回头,对唐琳说:“顺路送你们一程可以,但马车承载不了四人的重量,很抱歉,你们只能上来三个!”

老秃驴刚要出声,结果被唐琳打住,“什么也别说,你们三个上去!”

老秃驴急道:“负责人,这可不行,你帮了我们一天了,怎么可以让你一个人自己走路回去呢,再说了,一会夜色就黑下来了,你更难回城里!”

“别磨磨蹭蹭了,上去!”说着,唐琳拉过平儿,把平儿抱上了马车,再对老秃驴说:“别耽误了人家车主的行程,快点上车!”

老秃驴拗不过唐琳,只好和妻子陆续上了马车,一一掀开半帘子进了马车内坐下。

一家三口坐下后,老秃驴朝马车内的女人不好意思道:“姑娘,打扰了!”

“不用客气!”女人轻描淡写道,声音慵懒,又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九子开始赶马车。

女人撩起帘子,想看看外面的天色,可没想到却看到了唐琳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而此刻,正巧唐琳也正在看着她!傍晚的风轻轻一吹,女人的斗篷被吹开,蒙着白色面巾的脸上,那双凤眸映入了唐琳的眼中,似曾相识的感觉,令唐琳歪了歪脑袋,想更清楚地看看女人那双眼睛。

可就在这时,女人似乎很害怕接触唐琳的目光一样,手一松,马上帘子被她放了下来,就这样避开了唐琳。

马车缓缓从身边走过。

唐琳盯着远去的马车,半天没反应回来,等马车消失后,神色倏然一怔,回到了现实,她有些闷骚地自言自语道:“我好似看到了自己的眼睛,产生错觉了”

一会,唐琳望望周围,除了一览无余的林海,没有一个破房子,又是日落时分,看来要抹黑徒步回城里了。

入夜。

君蝶轩。

凤蝶舞在门口东张西望,神色焦急。这时,傅玉书从酒楼里出来,见她脸色有些急躁,便问:“凤姑娘,何事令你如此着急的”

凤蝶舞说:“小唐和秃驴叔出去半天了,到现在还不见回来,我担心他们!”

“小唐负责人不是一般人,她应该不会有事的!”回想下午时,唐琳不费吹灰之力就令常虎动弹不得,傅玉书觉得唐琳是个不简单的女子。

“但愿吧!”嘴上虽这么说,但凤蝶舞一直在担忧着唐琳和老秃驴。

这时,一辆马车停在了对面的风月楼门口。

老秃驴一家三口自马车里走了下来。

看到那一幕,傅玉书的眸光微微一紧,眼底打着问号。

看到老秃驴,凤蝶舞高兴得挥挥手,“秃驴叔!”

闻声,老秃驴望过来,终于回到君蝶轩了,他感觉特温馨,牵着儿子带着妻子,然后向酒楼走了过来!

“蝶舞姑娘,”老秃驴走到凤蝶舞跟前,面带微笑唤了声。

凤蝶舞弯腰下去,抚了抚平儿的脸蛋,打从心眼里喜欢着这个粉嫩的小男孩,“好可爱的小弟弟,秃驴叔,他是谁呢”

老秃驴说:“我儿子!”马上对儿子说:“快,叫蝶舞姐姐!”

平儿朝凤蝶舞用他稚嫩的声音唤了声,“蝶舞姐姐!”

凤蝶舞被唤得心花怒放,又抚了抚平儿的脸蛋,“真是个乖孩子!”弯起腰后,她望望老秃驴身后,又望望那辆马车,看不到唐琳的身影,问道:“秃驴叔,小唐呢”

老秃驴惭愧道:“负责人救了我们一家三口,在回来的路上,我们顺路坐了别人的马车回来,由于坐不了四个人,小唐负责人甘愿自己徒步回城,唉,我对不起她!”

“既然她没事就好,”凤蝶舞牵过平儿的手,对老秃驴夫妇俩说:“都回酒楼里休息会吧,晚饭你们也还没有吃呢!”

凤蝶舞和老秃驴一家三口进了酒楼,傅玉书并未进去,他望向对面的风月楼,望向风月楼门口的那辆马车。

就在这时,马车才缓缓走下来一个人。

九子扶着戴着斗篷的女人下了车,然后二人进了风月楼。

傅玉书收回自己平静的目光,转身走入了酒楼。

唐琳回到西江月客栈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正值晚市最热闹的时候。她进了客栈,吩咐小二准备热水和晚饭,然后就上了楼。

路过御圣君的房门口时,唐琳停下了脚步。她把脸贴在房门上,想听听里面有没有动静,若是有动静,那他一定回来了。

可是,听了好一会,一点儿声音她也没听到,只能带着满心的失望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掌了一盏灯,然后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往隔壁房的窗户看了看,这似乎快成了她的习惯了。她真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在什么地方。

此刻,御圣君正在皇宫御书房里给新一届的科考出试题,他在御书房已经从早上呆到了晚上的现在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山河后庭花

山河后庭花

瑶珖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万户千门成野草,只缘一曲后庭花”。一曲后庭花,承载多少亡国之恨、历史兴衰。从南北朝大分裂末期的陈朝到隋朝大一统却盛极而衰的山河乱世,以陈朝长宁公主陈姮与隋炀帝杨广的山河虐恋为主线,全面还原在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一统的历史背景之下的陈隋兴衰到唐朝初年的历史社会万象,更全面客观真实地还原隋炀帝杨广这位颇具争议的千古一帝和大业江山。在南与北的山河交错之中,有最铁血柔情
都市 连载 91万字
江湖失心记

江湖失心记

枯枝发嫩芽
杜仲,江湖人称心狠手辣黑婆婆,但其实她青春美貌一心想回家种田;孙遇,江湖人称青年才俊遇公子,但其实他一路顺遂也不知道想要啥。江湖还传言,黑婆婆把遇公子给祸害了,大家痛心疾首。殊不知,杜仲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孙遇一开始是很憋屈的。只是这江湖,混着混着就失了心。
都市 连载 55万字
柳条胡同之我永远都叫张天赐

柳条胡同之我永远都叫张天赐

白半袖
(本文世界是大小姐夫所创,,尊重原创,,,故事时间线与原着有些差异,勿怪勿怪,,思路清晰者勿入,,只接收小噶么们,,)他们都说我叫高天赐,,认为我应该为自己的姓高所骄傲,但是老子永远记得,,,我姓张,我叫张天赐,,我爸张老三,,我最喜欢的地方,一直都是那个平凡但不缺故事的柳条胡同,
都市 完结 109万字
种田,我让全家成卷王

种田,我让全家成卷王

粉仙
王青曼,农学博主,一生致力于研究出高产好吃的粮食,二十九岁这年却因为疲劳过度,倒在了岗位上,一睁眼,她所认知的世界就发生了变化。她竟然穿进了一本名为的小说中,成为女主早死的姐姐,这是她高中时看的小说,因为同名,再有过目不忘本领,王青曼对这本小说印象十分深刻,全文对这个姐姐甚至只有一句话介绍,意外落水身亡,只此一句,比炮灰还炮灰,姐姐的死亡就是为了让妹妹与男生产生联系,毕竟性格清冷的男主是因为看到因
都市 连载 93万字
一起走过那些年

一起走过那些年

北域狂生
我的前桌是校花,有一天我教训了骚扰她的小混混……后来,她和我在旮旯里……【仅以此书,纪念我们永远不曾逝去的热血青春!】
都市 连载 11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