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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块头的体质虽然算不得顶尖,但总比这个废柴体质强多了”

“得想办法把这个大个子留在身边,等本尊恢复一定的实力,就可以强行解除血契,到时候占用这个大个子的肉身,本尊就可以早日恢复了。”

尊老和萧遥的对话,都是在脑海中进行的,大壮自然是听不到,而尊老的心思,萧遥自然也是不知道的。

“你的体质比较特殊,本尊还没想好。”

尊老随意应付了一句,就不再出声。

大壮听到萧遥的声音,放下石头激动的转过了身:

“萧遥,你回来了,你都一年多没来看我了”

萧遥看到大壮转过身后,笑容却凝固在脸上:

“大壮,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大壮原本憨厚的一张大脸上,现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你跟别人打架了不能呀就你这体格和力气,别说在西黑沟了,就是周边几个村子都算上,也不可能有人是你的对手呀从来不是只有别人挨揍的份吗”

要说大壮这战斗力那可真不是吹的,别看大壮长的憨,一般人真还欺负不了他。

大壮那远超常人的饭量也不是白来的,在大壮只有十五六岁的时候,村子里的成年人论力气大多就已经不是对手了。

不过大壮一般不跟别人动手,就算有调皮的小孩子丢他石头,也只是默默的躲开,但有一种情况,大壮是会跟别人玩儿命的,那就是——有人抢他吃的。

“大壮,你这不是去丐帮抢吃的了吧,你把丐帮给挑了”

大壮憨笑了两声,挠了挠头。

“我没去抢吃的,我是不小心摔的,我皮厚,过两天就好了。”

萧遥自然是不会相信这种鬼话的,自打小时候大壮只要一说谎,肯定会先挠头。

所以看着这标志性的动作,萧遥百分百确定大壮没说实话。

不过能把大壮打成这样,估计没有五六个以上的成年壮汉,应该是做不到的,看来大壮是不想连累自己。

大壮虽然看起来憨,但并不是真的傻。

“大壮,我还不知道你,你还把不把我当朋友了,赶紧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是打不过人家,也不会去找着挨揍不是赶紧的”

大壮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萧遥。

原来动手的并不是附近的村民,而是县城里的一个公子哥。

就在昨天,这个公子哥带着七八个混混找到大壮,说要花一千块买下大壮脖子上戴的红珠子。

这颗红珠子是大壮被捡回来的时候,身上除了衣服以外唯一的物品了。

从小到大,大壮都把这颗珠子戴在脖子上,从没有摘下来过,没想到昨天却给自己惹祸上身,大壮自然是不卖的,这并不是多少钱的事。

而那个公子哥一看大壮不识抬举,就让手下的混混上来强抢,可他们明显低估了大壮的战斗力,虽然大壮也被打的鼻青脸肿,但仗着皮糙肉厚,身体也壮实,受的都是一些皮外伤。

但那七八个混混可是一个断了胳膊一个折了腿,就这样大壮保住了红珠子。

那个公子哥一看几个混混都受了伤,放下今天还会再来的狠话就离开了。

......

兴县最大的ktv——银色年华。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人,正坐在vip888的包厢沙发上,这人可是县城里的一霸,人称虎爷,在兴县绝对是横着走的一号人物.

此时虎爷对面正站着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

“庆儿,西黑沟的事你就别管了,让阿豹带人过去就行了”

这位虎爷对面的公子哥,正是他的独子余庆,从小仗着虎爷的名声在兴县横行霸道。

虎爷就这么一根独苗,虎爷的老婆在多年前虎爷还是个小混混的时候就没了。

有一次虎爷被人追杀的时候,虎爷的老婆受虎爷连累挨了一刀,流血过多, 没能救回来,而当时余庆才一岁多。

虎爷也算是个重情义的,从此以后没有再娶,怀着对妻子的愧疚,对余庆一向比较纵容。

余庆初中没上完就在县城里瞎混,还好此时虎爷已经在兴县站稳了脚跟,倒也没出过什么事。

昨天虎爷本是准备派手下的头号打手阿豹去西黑沟找大壮的,正巧余庆就在身边,得知这事非要带着自己新收的几个小弟过去摆平,还不让阿豹跟着。

虎爷想着只是个村里的普通人,也就没当回事,只是让余庆拿钱把东西买回来就算完事。

谁知道东西没带回来,新收的小弟还个个身上带伤,要不是虎爷当天带着阿豹去了市里办事,当时就带人杀到西黑沟了,这一耽误就到了第二天。

“爹,我也没想到那个傻大个还挺能打的,而且根本不卖咱们的面子,我今天多带几个人,都带上家伙,我还不信了,一个傻大个还反了天了。”

余庆昨天并没有亲自上手,所以也就没有受伤,但横行霸道惯了,哪里吃过这种亏,场子是必须要找回来的。

虎爷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德性,就算现在不让去,回头也得偷偷的跟过去,干脆也就不拦着了。

“阿豹,你多带几个兄弟,跟庆儿走一趟,教教那个傻大个做人!”

“虎爷,您就放心吧,我跟着过去,保证替少爷出这口恶气。”

虎爷身后走出一个精壮的青年,年纪大概有二十五六岁,身上也不知道是什么图案的纹身,一直延伸到脖子上,看起来有些狰狞,显然不是个善茬。

此时的萧遥,大脑正在飞速运转着,该怎么帮好兄弟度过眼前的难关呢

本来有了系统老大爷,自己应该走上人生巅峰的,就眼前这点事算个屁呀!动动小手指就能叫对方跪下来叫爸爸。

可这系统老大爷不仅总是掉线儿,到现在也没有赋予自己任何神奇的能力,这还真让萧遥犯了愁。

“大壮,那个公子哥要抢的,就是你从小时候就一直戴在脖子上的那颗红玻璃球”

萧遥看向大壮,心里还是有些不解,那颗红珠子他是见过的,一直也没有看出来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非要说跟一般的玻璃珠子比有什么不同,可能就是大壮这颗颜色有些特别,血红血红的,拿在手中的时候,会觉得神清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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