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下初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许思毕业后去了申城的一家杂志社。那家杂志社在学术圈的名气很大,经常会发表一些具有轰动性的文章,然而杂志社的规模却很小,在老城区的一个弄堂的尽头。

许思住在单位不远的另外一条弄堂里。没有私人厕所,每天清晨和深夜都能看到穿着睡衣的男女提着痰盂去不远处的公厕。早上五点,城市还没醒,弄堂已经如一个浅睡的老人,窸窸窣窣开始了动静。

许思总是被零零散散的杂音吵醒,缓缓睁眼,旧梦混沌,如这一室的苦闷。

那扇临街的窗户一直都是闭着的,即便如此,街道上各种味道依然不可完全阻挡:弄堂口小摊上的葱油饼,楼下面食店馒头包子的水汽,邻里炒菜的油烟都会钻进来,令嗅觉无所遁形。她对白矖诉苦,白矖安慰她:这就是红尘的味道。

许思想,红尘若如斯,那早该看破红尘,早登极乐。

许思总是迅速起床,穿衣,化妆,拎包冲出巷口,逃出红尘的苦苦挽留,然后找一家连锁的早餐店坐下。

在f大的时候,她经常和白矖宾礼去大学城附近的小吃街,那个地方消费人群是学生,东西总是便宜且大份,她最爱吃那家四川夫妻做的豆花饭,豆花鲜嫩,酱料香辣,配一碗苞谷饭,既能满足食欲,又不至于担心发胖。

毕业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去吃那家的豆花饭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连锁店的早餐代表的是干净,迅速和实惠。统一的装修,统一的食物,统一的匆忙的陌生人,统一的制服,和统一的流畅的空气。偌大的早餐店,没有那么强烈的红尘的味道。

许思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也不喜欢现在的房子,也同样不喜欢现在的工作。她的上司是一个寡言的中年人,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穿着一成不变的西装裤和格子衫,每天早上从半旧的公文包里拿出印着杂志社名字的保温杯,坐在办公椅上可以整天一动不动。

许思透过雕花的窗格,看着对面埋首纸堆的上司,他被一叠又一叠的资料和书籍埋葬,只剩半颗参差白发的头颅,风和阳光透过陈旧细密的纱窗挤进来,被分割成一块块细小的光格,不必细看都能看到光线中飞舞的尘埃。许思常常发呆,之后恍然起身。会有轻微的晕眩,眼前一成不变的景象仿佛图像处理的羽化功能,眼前的景象和上司的脸都在定格,模糊,消失。

我们无法去深究人生的意义,因为那毫无用处。太多的人在红尘中忙碌,喘息,谋生。或者积极或麻木,或许拼搏一生换来一场功成名就,或许穷尽一生最终只是捕风捉影。

我们第一次谈论理想,大多都是是在小学的作文课上,八九十岁的年纪,写《我们的理想》。

我长大了要当科学家,我要当宇航员,我要做发明家,我要当大明星。彼时未曾明白自己身在红尘,不知人间疾苦,理想总是饱和充盈,掷地有声,仿佛伸手可及。

在f大停电的那个晚上,她和白矖还有宾礼在湖边点着蜡烛聊天,说起了未来,说起了理想。宾礼说他想争取留校任教,得一个安稳的人生;白矖想要解开未解之谜,追求那些未知的答案。

轮到许思,那个时候烛光摇曳,辉映着青春的脸。

许思说,我不知道。

那个时候他们二十出头,是一流大学的研究生,风华正茂前途无限。然而在那个夜晚,许思却感觉自己回到了南嘉镇,回到那一年四季都存在的雾气中,那场雾从她出生之前就存在,之后也会一直存在,永远没有消散的一天,她站在那里,看不到过去,未来也无可展望。

参加工作的第二年,许思从那家杂志社离职,去了申城文物馆工作。文物馆位于申城市中心,与老城区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许思不得不再次搬家。

新家位于一个新的社区,七楼,临河。她受够了老房子的陈旧和喧闹。无论如何,她都想要一扇能够打开的窗户。搬家的第一个夜晚,许思在心里说,至少,第二天吵醒她的会是鸟鸣,而不是红尘的味道。

她依旧五点醒来,因为新家距离上班地点需要搭一个小时的地铁。吵醒她的也不是鸟鸣,而是闹钟。新家有厨房,有客厅,墙壁是新粉刷的,日光灯上没有陈年的灰,也听不到楼下邻居交谈。她不必在隆冬裹着外套去厕所,如果自己愿意,只要上班,她可以一周把自己困在这四四方方的钢筋水泥里。

她高估了自己的胆量,极静的深夜经常令她睡意全无,她经常在客厅的沙发上醒来,盖着薄毯,电视机开整夜。她不愿承认自己这么快就开始怀念老城区的喧嚣,那种红尘的声音令人心生烦恼,而烦恼却又让人忘却恐惧和孤独。

她无法说服自己打电话给远在异国的白矖,尽管莫斯科现在正值傍晚。她也无法打给宾礼,她无法让自己成为连自己都会唾弃的矫情前女友。

她和宾礼是在二年级下半年确定的关系,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初恋开始的有点晚,可是不是有那句话吗只有相逢恨晚的爱情,没有相逢恨晚的时间。在年轻的时候开始一段爱情,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没有利益冲突,喜欢也不需要其他的因素考量。两个人一起上课,吃饭,逛街,看电影,泡图书馆......再没有比这个更纯粹的感情了。

他们的第一次接吻是在冬天,元旦跨年,申城下了薄薄的雪,她穿着带毛球的靴子和带着毛球的毛线帽,白矖说,可爱的像个小雪人。人群都涌去了市中心的广场,大学中反而清清静静,宾礼和她在林荫道上走着,他给她买了糖雪球,她一个一个的吃着,嘴里是冰凉凉的甜。

雪早就停了,前方的路上无人走过,依旧是一片茫茫的白,背后一串脚印只属于他们。风雪未曾落满他们的发,却恍惚觉得已经可以白头。

快到十二点,远处传来跨年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同时,上空有烟花升起,一朵朵绽放在夜空中,他们没看到月亮,亦无暇顾及烟花,四目接触,她紧张的低头假装梳理长发,宾礼笑起来,然后抚住她光滑的脸。

亲吻便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她记得他的唇,柔软干燥。她还能记起那个时候宾礼的格子大衣,他戴着她亲手织的围巾,身上有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后来的后来,她也选过围巾当做节日的礼物,无一例外都是昂贵的品牌,庄重而精美的装在包装盒里送出去,她再也没有亲手织过围巾,也再也没有过这样一个让她心跳紊乱几乎窒息的吻。

半年后,她与宾礼还有白矖跟随宾教授一起去了西安。这是她第一次去西安,六月的西安炎热干燥,他们住在碑林附近,白天要去碑林学习参观,只有晚上才有时间跑去着名的回民街去逛一逛,回民街熙熙攘攘,人群拥挤,宾礼给她和白矖都买了石榴汁,他小心翼翼护着她往前走,白矖远远的把他们甩在后头。

等到他们顺着人流找到白矖的时候,白矖从一个梳着粗辫子的女人那里买了两只梅花糕递给他们。

这是回民街最好吃的梅花糕,从这个女人奶奶那一辈就开始做,一直到这一代。白矖叹了一口气,她第一次来西安的时候吃的梅花糕还是奶奶的味道,等到现在却连摊子都是故意做旧的,回民街人来人往,谁又会真的留意到一只梅花糕变了口味呢。

白矖留恋红尘,所以她会记得一只梅花糕的味道,并且怀念它。许思并不,她吃了那么多的连锁店的早餐,对于她来说,营养经济就好,如果同时营养经济不发胖,那就简直是好上加好了。可惜好吃的大多是垃圾食品,营养的大多不好吃,不发胖的就更难以下咽了,人生在世总是不如意的居多。

许思同样不喜欢西安,西安冬天有雾霾,夏天又干热,水果又不多。白矖笑话她,幸亏宾礼不在长安,否则这个长安某,宾礼是当定了。宾礼笑着说,那我只能当申城某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被婶子卖给傻子后,她吃野菜我吃

被婶子卖给傻子后,她吃野菜我吃

瑞琪宝儿
崔家村出了名的扫把星崔雨露要出嫁了,婶子打着为她好的名义在收了隔壁村韩家八两银子后,便将她许给一个傻子冲喜。谁知道出嫁当天被雷劈进水里,意外救下一条大锦鲤,从此开启神奇开挂人生。进门之后好事不断,闯进门的兔子,竟是怀崽崽的,上山采蘑菇竟然采到松茸,卖山货路上随手救下一中毒男子,竟然是赫赫有名的战神王爷;捡了个小乞丐弟弟身份同样不简单,竟是番邦小太子,空间灵泉水在手,傻子夫君竟然智商逆天,一路开挂考
都市 连载 67万字
魂归净土

魂归净土

慧星昊尚
笨笨的小坏蛋,痴痴的俏佳人,姐,这事我真的不会啊……,一段欲罢不能的感情,一份纠缠不清的孽缘,蒙尘的灵魂如何救赎,且看这对痴男怨女的情爱之路……
都市 连载 39万字
重生军婚:霍爷,请低调

重生军婚:霍爷,请低调

叶姒姒
【甜文】重生前,苏然视他为洪水猛兽,为了另一个男人,被闺蜜欺骗,伤害家人,害死舅舅,最后惨死牢中。一朝重生,她擦亮双眼,远离贱女,救回舅舅,保护家人。却意外发现某男的‘真实’面目。“霍霆,我脚疼…”她撒娇。男人看了她一眼,让她爬上了他坚挺的脊背……“霍霆,我肚子疼…”她生理期,他毅然从万里远赶回。“霍霆,想你了~”远在战场的男人,捏着滚烫的话机,在心里狠狠发誓,这个女人,他要定了!她撩他,岂知,霍
都市 连载 169万字
绝美总裁的贴身狂医

绝美总裁的贴身狂医

丶穷诡
顶级特工失忆,悄然回到故乡;各国巨头首脑,一夜之间沸腾!他是可以一人攻破一个国家最高防御的利刃!他是医仙王诩的唯一传人,他是医好我不治之症的人!他还是我女儿的意中人……给我找!不论付出任何代价,一定要找到他!
都市 连载 87万字
捡的穷老公竟是豪门世家

捡的穷老公竟是豪门世家

首可摘星陈
沈晴出差回来发现男朋友出轨了自己的好闺蜜。她带着痛恨开车离开。心不在焉的她开车差点撞上刚刚被京都首富晏家断绝关系的晏北。两人就此结下了缘。两人都在父母的逼迫下领了证。没有感情的两个人就开始了婚后的生活……沈晴:“晏北,我发现你说什么事能成,那事指定能成,你嘴是不是开过光。”晏北:“你说对了!”直到有一天。沈晴发现电视上采访的人物很像自己的穷掉渣老公。“你是晏少爷?”“没错晏夫人!就是我!”
都市 完结 242万字
陈年鬼事

陈年鬼事

忆珂梦惜
世道混乱,人心不古。恶鬼猖獗,瘟疫横行,劳苦大众,深陷在水深火热中。是谁在作恶?难道那些躲藏在暗处的鬼魁们?还是人类在走向自我毁灭的捷径?钟奎一个..
都市 完结 18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