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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邦回想了一会儿,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名字——亚力士!
地狱七君主,终于按捺不住了。
思考间,一辆马车闯入阿尔邦的城堡外的街道上。阿尔邦向铁艺大门外望去,他看到一个穿着亚麻布马甲的车夫,而且他似乎还认识这个车夫。
但很快阿尔邦便强迫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怎么会认得一个车夫
出于礼貌,阿尔邦还是走出了后花园。
车夫朝阿尔邦这边瞥了一眼,然后替坐在马车中的人拉开车门。
马车中的人缓缓走下马车。他戴着金色假发,踏着一双锃亮的棕色皮靴,还披裹着一身从头到脚都覆盖上的深蓝色披风。
阿尔邦不经意地打量了一下那人,道:“查尔斯伯爵”
“阿尔邦,早上好。”查尔斯说。
“你来找我做什么”阿尔邦问。
查尔斯扯了扯披风,故作神秘道:“昨晚你去了凡尔赛宫,对么”
阿尔邦心头一震,但还是十分冷静地说:“没错,我昨晚去凡尔赛宫喝了杯香槟。”
查尔斯不屑地哼了一声,道:“可我并没有在舞会中见到你。”
阿尔邦的脸色一下变得严肃起来。他与查尔斯对视了片刻,二人的眼眸中除了冷峻外,没有流露出任何其它的神情。
“可能我在你去往接待室之前就已经离开了。”阿尔邦忽然神色淡然地说。
“噢,那应该是这样的。”查尔斯说。
阿尔邦释然地点点头,问道:“那么,你来我这里就仅仅是为了问这个”
查尔斯摇摇头,道:“你看过今天的报纸了么有人说昨晚在这附近出现了一个浑身是毛的怪物,很多人怀疑是狼人。所以国王叫我来调查一下。”
“真是够无聊的,那些危言耸听的家伙们只会弄出这些麻烦事来让我们处理。”阿尔邦说。
查尔斯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然后从马车中拿出一幅画,道:“这是昨晚大臣们叫宫里的画师连夜画出的接待室的墙壁。”
“为什么要画那种没有意义的东西”阿尔邦问。
查尔斯将手里的画作递给阿尔邦,道:“你看看这幅画上的墙壁与正常的墙壁有何不同”
阿尔邦瞥了一眼那幅画,他几乎一瞬间就发现了墙壁的异样。
墙壁上竟然有狼人的爪印!
阿尔邦很吃惊,他怀疑这是自己昨晚变成狼人时留下的。
“看出来了么”查尔斯俯下头问。
阿尔邦有些沉重地点点头。
查尔斯指着那爪印,道:“我们只能凭借这一点线索来寻找那个该死的狼人。”
阿尔邦埋下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查尔斯倒也并不在意阿尔邦的沉默,道:“好了,我要走了,晚上见。”
阿尔邦这才点点头,目送查尔斯离开了自己的城堡。
如果今晚被他发现,必死无疑!
阿尔邦一咬牙,走进城堡,吼道:“凯瑟琳,我要出去一趟了。”
“去哪里”
“不知道,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出去避一避。”
阿尔邦听到远处凯瑟琳哼了一声,道:“大概不久后就会有人来搜查这里,所以你最好去德古拉的城堡那里待几天。”
听到凯瑟琳轻轻“嗯”了一声,阿尔邦这才放心离开了城堡。
当晚阿尔邦找了一辆愿意载他的车夫,趁夜赶往沙特尔。
沙特尔是座十分静谧的城市,距离巴黎有很长一段距离。
当马车路过一座不起眼的小城时,一匹黑鬃马在街上跑死了,阿尔邦只得再给车夫一些钱让他买一匹新马。
四天过后,阿尔邦终于到了沙特尔,车夫朝他抱怨了一会儿便拿了钱离开了。
阿尔邦站在街道上,贪婪地呼吸着沙特尔清新的空气。
即使在白天,这座城市也是静悄悄的,就连街上行人的步伐都很轻。
阿尔邦想,我应该是这座城市的第一个狼人。
阿尔邦拿出一埃居,用拇指将它弹到半空中,然后用手背接住——露在外面的是国王头像。
一个路过的年轻人看到阿尔邦在抛银币,兴冲冲地走过去,道:“想来和我一起玩么”
阿尔邦淡然一笑,道:“怎么玩”
“很简单,猜头像或王冠,猜错的给猜中的一埃居。”年轻人说。
阿尔邦仍面带笑容地望着他,浅灰色的瞳孔射出一道精明锐利的光。这一定是一个纨绔子弟,不如让他吃点苦头。
“好的,”阿尔邦说,“那么,能让我看看你的埃居在哪里吗”
年轻人很干脆地拿出自己的钱袋,解开一个小口让阿尔邦向里面看。
“噢!它们几乎要闪瞎我的眼睛。”阿尔邦笑道。
年轻人觉得这个小玩笑很有趣,也附和着笑了起来。
“所以”年轻人停止了笑,“让我们开始吧!还有,在那之前你也要给我瞧瞧你的钱袋——我相信它一定比我的钱袋还要鼓。”
阿尔邦也停止了笑,对准年轻人的侧脸就是一记重拳。他看着不明缘由的年轻人,骂道:“你这狗娘养的,把你的臭钱给我!”
年轻人这才意识到阿尔邦是要抢劫他,拔腿就要跑。但阿尔邦怎么会给他逃跑的机会,伸出修长的手臂抓住年轻人的后衣领并向自己这边一拽,年轻人立刻被阿尔邦拽倒在地。
“把钱交出来,然后滚出我的视线。”阿尔邦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脸孔说。
年轻人被吓呆了,坐在地上望着阿尔邦,除了手在抖外几乎连心跳都要停止了。
这小子一定没见过任何大事件。
阿尔邦俯下身子,道:“快点,我可没耐心陪你玩。”
年轻人又被吓了一跳,用手拄着地面向后退了一步。
阿尔邦仍死死地盯着他,年轻人突然叫了一声,将钱袋撇到阿尔邦身后便落荒而逃。
阿尔邦哼了一声,转过身缓缓走向钱袋并捡起它,选了另一条路继续行走。
他现在需要一个引路人来告诉他如何抵达布尔日大教堂,那里有他需要的东西。
过了大约十分钟,阿尔邦仍一无所获,他现在有些后悔刚才抢劫了那个年轻人。
也许他会是我今天碰到的唯一一个还算随和的路人。
阿尔邦懊恼的蹲坐在街道旁,他望向不远处的一个岔口,拐入那里貌似会有一个旅馆——那些在旅馆中喝着廉价酒,打扮得像个乞丐一样的人反而会知道很多常人不知道的东西。
阿尔邦重新振作起来,小跑着穿过岔口,果然那里有一家小旅馆。
旅馆的牌匾已经被雨水腐蚀了一小部分,上面的字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但阿尔邦还是看懂了。
红果林旅馆,会有什么等着我呢
阿尔邦大步流星地走进旅馆,一头淡棕色的头发被他行走时带起的风向后翻了许多。
旅馆内部的陈设看上去比他的外部还要不堪,掉了漆的桌子与长凳上沾着许多油渍,旅馆一层的整个空间充斥着霉味与酒味。
旅馆老板趴在吧台上,手臂上的赘肉在吧台上摊开,阿尔邦想象着那上面如果爬上两条蛆虫又会是什么样子。
吧台和桌凳一样破旧,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廉价酒和老板自酿的酒。
老板看到闯进来的阿尔邦,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什么特殊表情,他似乎对这种“不速之客”习以为常。
阿尔邦同样只是瞥了那老板一眼,然后坐在一张还算不上特别破旧的长凳上,面前是一个身着铠甲的男人。
“你是一个士兵吗”阿尔邦问。
对面的人抬起头,用他那凌厉的目光瞥了阿尔邦一眼,没有回答他便继续埋头吃自己面前的那盘松露煎牛排。
那盘菜做得并不好,于是阿尔邦又道:“需要我再为你点一盘菜么”
对面的人摇摇头,道:“我是一名老兵,已经退役了。”
老兵先回答了阿尔邦的上一个问题,然后又道:“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可以走了。”
阿尔邦识趣地离开了那一桌,去到一个无人的桌旁要了一杯自酿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