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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州城的朝阳把城墙染成金红色时,凌云正蹲在护城河边擦拭狙击枪。枪管上的硝烟味被晨露洗淡,露出冷硬的金属光泽,最后一发5.8毫米子弹躺在手边的布上,弹壳的纹路在阳光下像圈细密的年轮。 “凌先生,杨大人让您去议事房,说宣府那边押来个要犯。”王二狗骑着匹枣红马从桥上跑过,少年穿着身新做的皮甲,是用鞑靼人的战利品改的,腰间还挂着那把马蹄铁箭头的弩,“说是从黑风寨抓的,认得‘三眼’的总坛主!” 凌云将子弹小心地塞进弹仓,枪身复归完整。他站起身时,河面上的冰碴正顺着水流漂远,岸边的泥土里冒出点点新绿——是牧民撒的草籽,经历了战火,反倒长得更旺了。 议事房里,杨一清正对着个五花大绑的汉子问话。那汉子穿着破烂的黑袍,脸上有道从眉骨划到下巴的疤痕,见了凌云,突然剧烈挣扎起来,铁链在地上拖出刺耳的响:“是你!毁了总坛主的大业!” “总坛主是谁”凌云拉过把椅子坐下,指尖在枪身上轻叩。 疤痕脸啐了口带血的唾沫:“你不配知道!等七月初七的‘双星会’,裂隙自会打开,到时候你们都得变成齑粉!” 杨一清的拐杖在地上顿了顿:“胡扯!紫微四枢的石头都毁了,还开什么裂隙” “石头毁了,还有人!”疤痕脸突然狂笑起来,“总坛主早就算到了,用活人献祭,以血为引,照样能打开天门!你们应州城的青岩下,就埋着‘血祭’的阵眼!” 凌云的目光落在窗外的钟楼方向。青岩上的铁板已经被掀开,露出下面刻着星图的岩石,民壮们正往上面铺新的夯土,准备种上耐旱的沙棘——这是杨一清的主意,用生机压制阴邪之气。 “七月初七还有多久”他问。 “四十天!”疤痕脸的声音带着疯狂,“到时候,黑风寨的余党会从暗河潜进来,用应州百姓的血……” 杨一清猛地一拍桌子,茶杯里的水溅了出来:“押下去!关进地牢!” 卫兵将疤痕脸拖走时,他还在嘶吼:“你们都活不过七月初七——” “他说的‘双星会’,是指牛郎织女星相会。”杨一清看着凌云,眉头拧成个疙瘩,“按星图,那天的子时,紫微四枢的能量会达到顶峰,若是真用活人献祭……” “青岩下的阵眼在哪”凌云打断他。 老学士从怀里掏出张泛黄的纸,是从疤痕脸身上搜的:“这是黑风寨的布防图,背面画着应州的暗河走向,说钟楼的地基下有个密室,藏着‘血祭’的法器。” 凌云将图纸铺开,指尖沿着暗河的线条移动。图纸上的墨迹新旧交叠,显然被人修改过多次,最新的批注用朱砂写着“桑干河上游筑坝,水淹阵眼”——是疤痕脸自己的笔迹,倒像是在提醒什么。 “不对劲。”凌云的指尖停在密室的位置,“这里离青岩的‘天玑’位还有三丈远,水淹不到。”他抬头看向窗外,“而且,他故意把‘双星会’的日子说出来,像是在等我们动手。” 王二狗突然闯进来,手里举着个从疤痕脸身上搜出的铜符:“凌先生,这东西在太阳底下会发光!” 铜符呈三眼图腾的形状,表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此刻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红光,照在墙上,竟投射出个残缺的星图,正好缺了应州的“天玑”位。 “是引星符。”凌云捏住铜符的边缘,符面的温度比体温高些,“他在给同伙报信,我们的位置,还有……”他看向图纸上的暗河,“我们的计划。” 杨一清的脸色变了:“你的意思是,他故意说要水淹阵眼,让暗河的人有防备” “不止,”凌云将铜符揣进怀里,“他想让我们动青岩下的密室,那里怕是有诈。” 接下来的几日,应州城表面平静,暗地里却布下了天罗地网。李嵩带人在暗河的入口处装了铁栅栏,栅栏上缠着浸过桐油的麻绳,一遇火星就燃;王二狗则带着牧民的孩子,装作在河边放羊,实则盯着任何可疑的动静;凌云自己则守在钟楼,手里的狙击枪始终对着青岩的方向。 第七日的夜里,铜符突然发烫。凌云摸出符一看,红光投射的星图上,“天玑”位的缺口处多出个亮点,正缓缓移动——是暗河的方向! “来了。”他对着耳机低语,同时将最后一发子弹推上膛。 钟楼的地基下传来细微的声响,是有人在用工具凿石头。凌云举起枪,瞄准镜里,青岩旁的新土突然隆起,一只戴着黑袍手套的手探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是“血祭”用的法器! 就在那只手即将触碰到青岩时,凌云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夜空里格外清晰,那只手猛地缩回土里,紧接着是暗河方向传来的惨叫。李嵩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鹰隼,抓住三个!都穿黑袍,带着匕首!” 凌云没有放松,瞄准镜依旧锁定着青岩。他知道,这只是试探,真正的“血祭”还在后面。 天亮时,民壮们从暗河里拖出三具尸体,黑袍下的皮肤都刻着星图,与青岩上的刻痕一模一样。杨一清看着尸体,突然叹了口气:“这些人本是宣府的农户,被‘三眼’蛊惑,说献祭后能成仙……” 凌云将铜符扔进火盆。符面的红光在火焰中挣扎了片刻,最终化为灰烬,像从未存在过。他走到青岩旁,蹲下身拨开新土,土里的沙棘种子已经发了芽,嫩白的根须缠着块黑袍的碎片,正一点点将其分解。 “杨大人,”他回头道,“七月初七不用守了。” “为何” “‘血祭’要的是活人,可这些种子,这些新芽,是新生。”凌云指着那些嫩芽,“生机比死气强,希望比执念重。” 杨一清愣了愣,随即笑了,拐杖在地上敲出轻快的节奏:“好小子,比老夫看得透彻。” 接下来的日子,应州城忙着春耕。李嵩把喷火器改成了播种机,用桐油桶的铁皮做了个漏斗,撒起种子来又快又匀;王二狗学会了打铁,正跟着铁匠铺的老师傅,将黑袍人的匕首改造成农具;杨一清则写了封信给朝廷,说应州大捷,鞑靼臣服,请求减免赋税,让百姓休养生息。 凌云依旧守在钟楼,只是手里的狙击枪换成了锄头。他把青岩周围的土地翻了遍,种上了从牧民那里换来的土豆种子——这东西耐旱,产量又高,很适合北疆的土地。 四月底的一天,他正在给土豆苗浇水,王二狗举着封信跑过来,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凌先生!京城的回信!皇上赏了您‘镇北校尉’的官职,还说……还说要派工匠来,帮咱们修钟楼!” 凌云接过信,信纸的边缘有些磨损,是驿站传递时磨的。他看着“镇北校尉”四个字,突然想起穿越前的军衔,也是校尉,只是一个在现代,一个在古代。 “这官职我不要。”他将信还给杨一清,“我守着这钟楼,守着这些土豆苗,就够了。” 老学士没有勉强,只是把信折好,放进怀里:“也好,这北疆的风,比京城的官场干净。” 夕阳西下时,凌云坐在青岩上,看着王二狗和孩子们在河边放风筝。风筝是用黑袍的布料做的,画着只展翅的雄鹰,在风中飞得很高,线轴握在孩子们手里,笑声像串银铃。 他摸出狙击枪,将最后一发子弹从弹仓里退出来。弹壳在掌心转了圈,最终被他埋进土豆苗旁的土里。或许明年春天,这里会开出朵不一样的花,或许不会,但都没关系。 重要的是,应州城的炊烟还在升起,孩子们的笑声还在风中回荡,他手中的锄头,正为这片饱经战火的土地,种下新的希望。 这,就是他在时空的裂隙中,找到的最坚实的立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