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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州城的秋意是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来的。九月初三的清晨,大同卫的快马冲破晨雾,在城楼下扬起半尺高的烟尘,骑士翻身下马时,甲胄上的霜花簌簌落在青石板上,化成小小的水痕。 “凌校尉!杨大人有令!”骑士的声音带着长途奔袭的沙哑,从怀中掏出的密信还带着体温,“鞑靼小王子撕毁和议,率五千骑突袭阳和口,大同卫的游兵已经接战,让您即刻带应州民壮驰援!” 凌云接过密信时,指尖触到信纸边缘的火漆——是兵部的“急”字印,红得像凝固的血。他抬头看向城楼的了望塔,王二狗正举着望远镜往西北方向望,少年的喊声顺着风飘下来:“凌哥!天边有狼烟!至少三股!” 议事房里,李嵩已经铺开了阳和口的布防图。老学士的手指在地图上重重一点:“阳和口是大同卫的左翼屏障,一旦失守,鞑靼人就能直插应州腹地。只是……”他眉头紧锁,“咱们的民壮虽经操练,终究是庄稼人,对上五千精锐骑兵,怕是……” “不是还有我吗”凌云的目光落在墙角的空投箱上,箱子里的狙击弹还剩最后三十发,单兵火箭筒的弹头泛着冷光——这是他最后的重火力,本想留到最关键的时刻。 “还有这个。”王二狗抱着个麻袋闯进来,里面的铁器碰撞声清脆刺耳。倒在地上的是十几把改造过的短铳,枪管被铁匠铺的老师傅加长,枪托裹着防滑的牛皮,“张师傅连夜赶制的,用‘三眼’教的火药残渣混了硝石,射程能到一百五十步!” 凌云拿起一把短铳,掂量着重量。枪管的焊接处还带着新铁的光泽,显然是赶工的痕迹。他忽然想起穿越那天,战术电脑弹出的任务提示:“保护目标区域平民,直至时空锚点稳定”。当时他以为这只是系统生成的虚拟任务,此刻握着沉甸甸的短铳,才明白所谓的“目标区域”,早已成了他必须用性命守护的家园。 “点兵!”凌云将短铳别在腰间,“让民壮们带上锄头、镰刀,能当武器的都带上。赵老栓,你带二十人守应州城,加固城墙,防止鞑靼人袭扰后路。” “俺也想跟你去!”赵老栓急得脸通红,手里的猎弓攥得发白,“俺儿子就是死在阳和口的,俺要去报仇!” “守好应州,就是最大的报仇。”凌云拍了拍老汉的肩膀,“城里的妇孺孩子,都指望你呢。” 点兵的号角声在应州城回荡时,朝阳正好跃出贺兰山的山脊。三百名民壮列成整齐的队伍,站在城楼下的空地上,手里的武器五花八门:有王二狗那样的改造短铳,有李嵩让人熔铸的长柄斧,更多的人扛着削尖的木棍,木棍顶端还缠着浸油的麻布——这是凌云教的火攻战术。 “都听着!”凌云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咱们不是去送死,是去保家卫国!阳和口的另一边,就是咱们的田、咱们的家、咱们的爹娘孩子!”他拔出张师傅打的短刀,刀身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怕死的,现在可以回去!” 没有人动。民壮们的脸上虽有惧色,握着武器的手却更紧了。前排的汉子里,有卖胡饼的老张头,有修鞋的刘跛子,还有几个上个月刚从鞑靼人手里被解救的牧民,他们的羊皮袄上还沾着战场的硝烟味。 “好!”凌云将短刀归鞘,“王二狗带五十人,装备短铳,随我正面接敌。李大人带二百人,从侧翼的狼窝沟绕过去,用火箭筒轰他们的辎重队——鞑靼人的战马最怕火,烧了他们的草料,看他们还怎么冲锋!” 队伍出发时,城楼上突然抛下无数个布包,落在民壮们的怀里。是城里的妇人们连夜做的干粮,里面裹着肉干、炒面,还有些用油纸包好的伤药。张屠户家的丫头趴在垛口上,使劲往凌云手里塞了个布偶,是用碎布缝的小老虎,针脚歪歪扭扭,却看得人心头发暖。 “凌哥哥,带着它,能辟邪!” 凌云将布偶揣进怀里,调转马头。马蹄踏过青石板的声音,民壮们的脚步声,远处隐约传来的狼烟味,在晨光里交织成一股奇异的力量,推着这支临时拼凑的队伍,朝着阳和口的方向前进。 阳和口的战场比想象中更惨烈。大同卫的游兵已经溃散,尸身和战马的残骸铺满了山口,鞑靼人的骑兵正举着弯刀欢呼,狼头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像块浸透了血的破布。 “就是现在!”凌云勒住马,狙击枪架在块突出的岩石上,瞄准镜里,鞑靼的百夫长正举着马鞭指向前方——那里是溃散的明军残兵。 枪响时,王二狗的短铳队同时开火。百夫长的马鞭在空中顿了顿,人从马背上栽下来的瞬间,短铳的铅弹像雨点般落在骑兵阵中,惊得战马人立而起。 “冲啊!”凌云拔出短刀,第一个冲下山坡。民壮们的呐喊声震耳欲聋,他们或许不懂什么战术,却知道跟着那个总能带来奇迹的“凌校尉”,就能守住身后的家。 鞑靼人的骑兵显然没把这群“农夫”放在眼里,挥舞着弯刀就冲了过来。但他们没料到,民壮们的长柄斧劈砍的是马腿,削尖的木棍专捅马腹——这些都是凌云根据冷兵器的特点教的招式,对付骑兵尤其有效。 混战中,凌云的狙击枪成了最可怕的武器。每一枪响起,必有一个鞑靼头领落马,或是旗手栽倒,或是吹号角的士兵捂着脸倒下。失去指挥的骑兵阵形渐渐混乱,冲锋的势头被硬生生遏制。 “左翼有动静!”王二狗的喊声带着兴奋,“李大人他们到了!” 凌云抬头望去,狼窝沟的方向燃起冲天火光,鞑靼人的辎重队被火箭筒击中,草料堆烧得噼啪作响,浓烟像条黑龙,直上云霄。战马闻到焦糊味,彻底失控,拖着骑手往回跑,将鞑靼的阵形搅得稀烂。 “就是现在!”凌云振臂高呼,“把他们赶出去!” 民壮们的士气彻底爆发,连修鞋的刘跛子都瘸着腿冲上去,用铁锤般的拳头砸向落马的鞑靼兵。张师傅打的短铳虽然射程有限,在近战中却威力惊人,铅弹轰在铠甲上,总能炸出片血花。 战斗持续到午后,阳和口的狼烟渐渐散去。鞑靼人的骑兵丢下数百具尸体,仓皇向西逃窜,狼头旗倒在地上,被民壮们用脚踩得稀烂。凌云靠在岩石上喘着气,狙击枪的枪管烫得能煎鸡蛋,怀里的布偶被血浸透,却依旧牢牢攥在手里。 王二狗拖着个受伤的鞑靼兵过来,少年的脸上沾着烟灰,眼睛却亮得惊人:“凌哥!这小子说,鞑靼小王子之所以突然撕毁和议,是因为‘三眼’教的残余教徒在挑拨,说咱们应州城有‘圣物’,能保佑打胜仗!” 凌云的目光落在阳和口的方向,那里的血腥味混着硝烟味,在秋风里慢慢散开。他知道,“三眼”教的阴影还没散去,鞑靼人的野心也不会熄灭,这场仗,或许还有很长。 但他看着身边欢呼的民壮,看着远处正在清理战场的身影,突然觉得无比踏实。空投箱里的弹药总会用完,现代的黑科技也终有失效的一天,但这些握着锄头镰刀也敢冲锋的人,这些为了家园不惜性命的人,才是应州城最坚固的防线。 夕阳西下时,队伍开始返程。民壮们扛着缴获的弯刀,唱着不知名的歌谣,歌声里带着疲惫,却透着说不出的昂扬。凌云走在队伍最后,手里把玩着那个沾血的布偶,布偶的老虎头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像在点头。 远处的应州城已经亮起灯火,星星点点,像撒在黑夜里的珍珠。他知道,只要那片灯火还在,他就会一直走下去,用手中的刀,用心中的火,守护这片土地上的每一缕炊烟。 这,就是他在时空的洪流中,找到的最坚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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