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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上球场,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扎着彩色领带。这是我这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之一。
现场的9.4万名观众尖叫着,欢呼着,挥舞着小旗子,热切盼望着1994年世界杯决赛的上演。场地上有士兵、啦啦队、代表团,还有24支参赛队的国旗。球场一边,巴西队正在热身;这是1970年以来他们再次打入世界杯决赛——用我们的标准来看,24年的时间几乎相当于遥遥无期了。球场的另一边是意大利队。这就像是墨西哥世界杯决赛的重演,是两支世界最强队伍的大碰撞。
但我的激动与球队无关,而是因为这次比赛的举行场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玫瑰碗体育场。
“女士们先生们,”主持人说道,“我们荣幸地邀请到3届世界杯冠军得主、与此次比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球员来到现场;而与他同时入场的是世界著名女歌手。下面有请:惠特妮·休斯顿、贝——利——!”
我与惠特妮携手笑着跑进球场,到达球场中央位置时,她将抱着的足球递给我,我用尽全身力气将它踢向看台。看台上沸腾了。
惠特妮唱歌的时候,我站在那里,仍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体育运动的顶级赛事,正在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举行。20年前,没有人会相信——足球会在美国流行起来。与之相比,人们更愿意相信火星人占领了地球。
那么,这件事是如何促成的呢?答案是——通过很多人的不懈努力。其中有:米克·贾格尔、亨利·基辛格、罗德·斯图尔特、亚美尼亚的兄弟俩,还有美国娱乐业大亨史蒂夫·罗斯(他对此有着独特的、一根筋的、特立独行的疯狂执着)。
当然,还有我。
是的,这又是一个疯狂的故事!
1971年年初,墨西哥球迷的欢呼声似乎还未停息,但我已经准备跟足球说再见了——这一次是永远离开。那时我才31岁,但父亲和马泽伊教授一直在提醒我足球生涯太长的坏处:可能会给我的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会占去大量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会失去很多人生的机会。换句话说,我该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说实话,我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但在踢了近15年足球之后,我的心感到疲惫了——尤其是因为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1970年世界杯结束后又过了6个星期,我的儿子出生了,家对我的吸引力又增大了许多。我很明白在巴西一个小男孩的成长是什么样子,我担心,如果我不常常在他身边,他会迷失了方向。还有,由于足球,由于我的名气,妻子露丝感觉既孤独又郁愤,她对记者说,在我外出参加比赛,而她待在桑托斯的时候,她觉得“就像是生活在笼子里一样”。
我与足球的离别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按照我的计划,我首先在国家队退役。国家队说要为我在里约和圣保罗举行两场告别赛,虽然我觉得这种方式太过招摇,但还是同意了。我在正式比赛上几乎不会紧张,哪怕是在世界杯决赛上也是如此。我在正式比赛中总是非常镇定,有时甚至会利用对方的紧张心理制造机会——比如在1970年世界杯上与捷克斯洛伐克比赛时,我从中线位置的吊射。但在告别赛上,我总是非常紧张。我不知道其中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在告别赛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我一个人身上,而比赛的激烈程度也不强,很难让我全身心地投入比赛。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在告别赛上就像是圣诞夜等待圣诞老人的小孩一样。更奇怪的是,尽管我还记得有过这样的比赛,但其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如果能找到留存到现在的报纸,上面的报道就证明了那些比赛的确举行过。最后一场告别赛的对手是南斯拉夫队,里约的马拉卡纳球场里来了18万名观众,并且向全世界转播。据报道,为了收看这场比赛,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市甚至取消了原定的斗牛比赛。马拉卡纳球场里,球迷们点燃了烟火,挥动着白手帕。比赛结束后,我最后一次脱下巴西队的10号球衣,绕场环游,身后跟着一群代表着巴西足球新希望的年轻球员。看台上的观众高喊着“fica!fica!”——“留下!留下吧!”
球迷的热情令我受宠若惊,也造成了一些猜测。因为1966年我曾“退役”过一次,随后又改变了主意,所以这一次球迷们都觉得我又是在作秀。这件事全怪我!事实上,的确有各种各样的挽留,希望我能继续踢1974年的西德世界杯。到处都有球迷问我这个问题。很多年里,不论是接受采访还是在公共场合,总会有人这样问我。有个律师甚至向巴西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宣誓证词说,因为我受国家体育总会管辖,可以通过法律强制让我为巴西队踢球!还好他的提议未获批准。时任国际足联主席的是巴西人若昂·阿维兰热,他一直劝我回心转意;在距1974年世界杯还有几个月时,他给我写了一封公开信: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鼓舞人心的答复,”他在信中如此写道,“让我们的国民为之欢呼雀跃,就像春风拂过绿地一样;这片绿地是由巴西国民对足球的热爱所浇灌,而你正是这项运动的全民偶像。”
哇哦,这个要求真的令人无法拒绝。扎加洛——我的朋友、1970年世界杯时的国家队主教练——也劝我再好好考虑一下,说我是巴西攻击线上不可或缺的一员。而给我更大压力的是:巴西军事独裁政府的新领袖——埃内斯托·盖泽尔总统公开宣称他想让我重回国家队。在我仍未拿定主意时,他的女儿竟然亲自到我桑托斯的家里拜访。“你参加1974年世界杯,对巴西意义重大,对我父亲意义重大,”她说道,“对我们国家也有好处。”
面对以上种种要求,我真的受宠若惊,但我的决定并未动摇:不,谢谢。我选择退役是有原因的,既有个人的原因,又有政治的原因。我很幸运能参加4届世界杯,而最后一届是我感觉最好的。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共为国家队打入77个进球——这项纪录至今在国家队里无人能破。我真的想结束了。我很荣幸能够代表国家队踢球,也愿意继续代表巴西,但不是作为国家队的球员。
从国家队退役之后,我与桑托斯俱乐部的合同还有2年才到期。上世纪60年代桑托斯俱乐部的辉煌已经不再,我的很多老朋友——佩佩、吉尔马·桑托斯等人——都已经退役。而球队的主教练似乎一天一换。俱乐部还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们解雇了我的好友兼顾问:马泽伊教授。1972年某家报纸说我们是“一支曾经很吸引人的好球队”。这句话也许有些难听,却是很在理。1973年我们甚至以2:3输给了一支英国的三流球队——普利茅斯队。与此同时,桑托斯俱乐部似乎是要在我离开前榨干所有好处。距离我合同到期还有18个月的时候,俱乐部组织我们到南美、加勒比地区、北美、欧洲、亚洲和澳大利亚参加各种比赛。我猜,也许廷巴克图是我们唯一没有去过的地方了。我这一生中从未如此奔波,而在儿子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是我最不愿看到的。到那时为止,我已经为桑托斯俱乐部踢过1000多场比赛,这种不间断的奔波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是时候离开了。
话虽如此,桑托斯俱乐部的告别赛跟国家队的告别赛一样令我感动。我最感动的是最后一场比赛,我们的对手是科林蒂安斯,又被称作“timao”——“大球会”。每次跟科林蒂安斯比赛我都像是上满了发条一样——在跟他们的49场比赛中,我一共打进了49个进球,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进球率了。平常跟他们比赛时,我的心思总是百分百放在进球和庆祝胜利上,但在那一天,当我踏上圣保罗的球场准备踢最后一场球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现场的球迷打出了写有我名字的横幅,并为我欢呼,好像我是他们的队员一样。当天的比赛甚至创下了科林蒂安斯俱乐部的售票纪录。这令我想到,虽然球迷爱着他们的主队,但他们最爱的还是足球这项运动。这种热爱就是球迷和球员之间的纽带,不论后者是为什么俱乐部,是为哪个国家效力。
我为桑托斯俱乐部踢的最后一场球,对手是桑托斯州的庞特普雷塔俱乐部。我心里很不好受——说实话,压力是主要原因——为了最后这次谢幕演出,我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但我觉得连迈步都很困难,比赛开始后感觉才好了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全场的观众道别。比赛开始后20分钟,我当时位于球场中央,这时桑托斯俱乐部的队友传给我一个半高球。
这次,我并未有像往常一样胸部停球将球卸在脚下,而是用手把球接住了——在足球场上,用手接球是绝对错误的。观众们都倒吸了一口气。别的球员都盯着我,目瞪口呆。
这就是我的道别方式——就这样吧,伙计们。结束了。
我拿着球跑到球场一角,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我跪了下来,展开双臂,仿佛是要去拥抱什么。我想感谢在场的观众,感谢所有支持我的人,感谢我的巴西同胞们,当然,还要感谢上帝。还有几周我就34岁了,我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第二天《纽约时报》刊文说:“贝利,巴西的传奇前锋,举世公认的世界最佳球员,开始慢慢恢复埃德森·阿兰特斯·多·纳西门托的身份。从此,他就只是一位富有的巴西企业家,过着打猎钓鱼的悠闲生活,同时回归家庭,为人夫、为人父。”
嗯,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刚从桑托斯俱乐部退役的几周时间里,人们说起我就像是我已经去世了一样。朋友、前队友、记者等来到我在桑托斯的家中,告诉我别担心,他们还会不时过来看看我。每个人都问我是不是还好。我当然好!但人们还是不断这样问我,后来弄得我自己都有点搞不清了:我真的还好吗?
露丝和我很想去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于是就开始一起出门吃饭。这倒是件新鲜事,我们已经有10年时间没有一起到外面吃饭了(除了偶尔几次个别情况),因为害怕被热情的球迷打扰。每到一个新地方吃饭,总会遇到这种事。总有人走到我们桌前,想跟我聊聊1958年对阵法国时我打进的3个进球,说说加林查的事,讨论一下我的左脚厉害还是右脚厉害……我很乐意跟他们一起回顾这些往事,但这不是我们夫妻俩外出的目的。理所当然的,露丝就会变得有些生气。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保持了这个外出吃饭的习惯。顾客们也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第二次再去同一家餐馆时,他们最多只是跟我索要签名,第三次再去,他们也许就能远离我们,不打扰我们吃饭了。
我试着将时间一分为二,一部分用在家庭上,另一部分用在生意上。一天下午,我的生意伙伴埃德瓦开车接我去圣保罗。离开家的时候,女儿凯丽·克里斯蒂娜跑到我跟前问道:“爸爸,你又要出门了吗?”
我站在那里,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最后还是埃德瓦替我说:“嗯,是的。但是你知道的,凯丽,他已经不再踢球了,所以他有很多时间陪你啊。”
凯丽听罢,双手叉腰道:“唔,那我就看看是不是真的啦。”
她那时才7岁,但她了解她的父亲,也许比我更了解自己。
我尽全力将自己足球职业生涯之后的生活安排得好一点。其中就包括一件能令9岁时的我心惊的事:回学校上学。从小时候开始,我的家人、朋友和教练就总是说我缺少正规的学校教育。他们都说,有一天我会为此而吃亏——不论我是否能成为世界上闻名遐迩的运动员。巴鲁青年队的教练瓦尔德马·得·布利托对此尤其重视。“迪科,”他曾对我说道,“你生来就是踢足球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你的足球生涯将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结束,那时你就得返回学校!”
我还知道,全世界的孩子们都拿我当榜样,作为孩子们的偶像,我深感责任重大。那么,我该为他们树立一个什么形象呢?贝利辍学踢球?世界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我的成长历程,而我对此颇为尴尬,好像是令所有人都失望了一样。就在那时,瑞士的一家报纸也了解到我的过去,于是就在封面上画了一幅讽刺漫画,并配文道:“家长们很快就会自问——让男孩们上学还有什么用?”
快30岁时,我开始思考:有朝一日我不再踢球了,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接着我就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觉得人生的基石好像缺了一块。在全世界奔波比赛的那些年里,我曾遇见过很多杰出的人物:教皇、教授、政治家、医生……我尽力跟上他们的“节奏”,但有时候我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我的智力和直觉没有问题,我缺少的是正规教育,并且我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所以,我决定到桑托斯的一个大学去考一个体育专业的学位。这一步不算迈得太大,因为过去15年里我一直都在从事体育项目。但要拿到大学学位,我就得先去把中学的知识补一补。
于是,还在桑托斯踢球的时候,我就利用假期还有很多个比赛后的夜晚努力学习。这是个巨大的挑战——说实话,上世纪50年代刚刚进入职业队时,我连签名都写不对。马泽伊教授始终在帮我,辅导我的功课、给我鼓励,一直如此。
我克服了焦虑的心态,通过了考试,拿到了高中毕业证。我很自豪,但这还不是庆祝的时候;于是我又用了整整1年时间准备大学的入学考试,其中包括巴西历史、数学和身体测试。大家也许会想,最后这个科目对我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吧,可真到了考试的时候,我差点不及格!为什么?因为其中包括20多米的游泳测试。小时候我在巴鲁河旁只顾着钓鱼了,根本没学游泳。考试那天我差点淹死!
又经过3年的刻苦学习,我拿到了大学学位。我很高兴。我这么做不是为了那些视我为偶像的孩子,不是为了球迷,不是为了教练,而是为了自己。我使自己变得更好了。
唉,要是几年前我就懂数学那该多好。
踢完在桑托斯俱乐部的最后一场比赛后不久,我们就请了一些审计员对我的资产状况进行总体评估。多年以来,我一直非常谨慎,把踢球和广告代言挣来的钱进行投资,而不是把它们浪费在购买豪车和豪宅上面。我知道一个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可能会随时结束,我不想在退役之后为经济状况而担忧。我投资了一些当地的企业和地产,并尽量使投资多样化。现在我的足球生涯终于结束了,我终于有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意中去。所以,为什么不先了解一下自己资产的大概情况呢?
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情景:当会计师走进我的办公室时,他的额头上挂着汗珠,好像就要晕过去一样。我立刻感觉到事情不大对头,但还是保持放松,热情地迎接他。
“那么,”我笑着说,“我们一共有几百万美元呢?”
会计的脸变得更白了!我都快要给他叫医生了。
“情况很复杂。”他答道。
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没有几百万,我欠了几百万。虽然我把钱投在了很多地方,但我并没有怎么留意它们的去向——我让别人替我去打理了。有家公司把我坑了。这家公司名叫fiolax,是一个零件制造商,我很不明智地签了一个合同,为他们的银行贷款作担保——其实我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fiolax还不上银行的贷款,银行就从我这里要钱,外加因违规而导致的罚款。总之,这家公司一共欠了好几百万美元的账,而我就是那个填坑的人。
大家也许会问:埃德森,你怎么会这么愚蠢?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你怎么会在一个坑里摔倒两次?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了。10年前,也就是上世纪60年代中期,我突然发现自己背上了很重的外债。那时我委托一个“朋友”全权打理我的生意,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会好好照顾我的资产。就在我跟露丝结婚前几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他来找我要钱,我很奇怪,因为我给他的钱已经很多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询问和调查,结果就是发现我已经一文不名。
这两件事有很多共同点:我信任那些我认为是朋友的人,但他们看中的其实是我的钱和名气;我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足球上——只放在了足球上,对自己的资产太疏忽大意;事后有些人劝我申请破产,摆脱坏账;而两次我都决定承担这些债务。之所以这么做,部分原因是我想为球迷树立一个好榜样,部分原因是如果宣布破产的话,我会感觉很丢人。世界上没有人会相信贝利竟然会破产,他们会认为我是在欺诈。
时至今日,职业运动员一夜暴贫的故事已经屡见不鲜,但在当时,这种事是很难令人相信的。如果说我是第一个因代言产品而变成百万富翁的世界体育明星的话,那么我也是第一个变得一贫如洗的世界体育明星。那时既没有处理此类情况的“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也没有年长的智者能给我指点。没有人同情我,事实上,有些人对我的不幸遭遇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这种心态我根本无法理解。我的情况是特殊的,我要独自应对。
这种事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去找桑托斯俱乐部的董事会,跟他们借钱还债。他们同意了,但要求我签了一份不怎么“公平”的新合同。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几年之后,我终于把债还清了。随后,通过代言广告,我又一点点积累起财富。而现在,我再次掉进了坑里。
那么,我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呢?很明显,我在做生意方面并不在行。但是谢天谢地,我还有擅长的东西。
我第一次听说“纽约宇宙队”是在1970年,当时我在墨西哥城参加夺冠庆祝会,其间遇到了来自亚美尼亚的兄弟俩——艾特根兄弟。他们对我讲述了要在纽约组建一支足球队的想法。“我们是在全世界最棒的城市,我们要组建一支世界上最好的球队。”其中一人对我说道。这个点子不错,但我当时并没有太往心里去——这种疯狂的想法只是庆祝会上的醉话,没办法当真。
第二年宇宙队真的组建起来了,但注定要走向失败。宇宙队参加的是“北美足球联赛”,而这个联赛的目的同样是要在美国发展职业足球。宇宙队的管理层只有5个人,而球员踢一场比赛最多能拿到75美元薪水。他们的主场是在兰德尔岛——位于曼哈顿区和皇后区之间的一个狭长小岛——一个破旧的足球场,情况最好的时候,来看球的人也就5000个观众。而其球员都是兼职踢球,有建筑工、餐馆服务员,还有出租车司机……北美足球联赛还只是个半职业联盟,勉强达到糊口的程度,其前景并不乐观。
足球在美国的人气一直不高。美国人似乎觉得足球是“外国人才玩的东西”。我一直无法理解这种观点,因为这种情况在美国之外的任何地区都是不存在的。我在前文中曾经说过,足球是最平等的体育项目了,有个球,有块空地,随时就可以开踢。不论你身家多少,不论你名气大小,不论你能跑多快,不论你有多少朋友,随时随地都能踢足球。而与之相比,在美国人气较高的几大项目——橄榄球、棒球、高尔夫等等,都需要昂贵的装备,还往往需要有特殊设计的场地。这么说来,足球不应该被看作另类啊。
现在回头去看,我觉得美国足球的最大问题在于:他们的水平太差。美国人总想高人一等,而在棒球、篮球、拳击、冰球、橄榄球等体育项目上他们的确出类拔萃。打开电视或跑到现场,他们就能看到乔·纳玛什、汉克·阿伦、穆罕默德·阿里、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但在国内的足球比赛中,他们看到的都是些意大利人、哥伦比亚人、波兰人,既没有什么名气,又不算是世界顶级球员。所以美国的足球比赛很难引起大家的兴趣。当然,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喜欢足球的人少,喜欢踢球并且踢得好的人就少,于是喜欢足球的人就更少,如此以往。
美国职业足球联赛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正反映了这种恶性循环。时任cbs总裁的比尔·迈克菲尔曾说起过美国首个职业足球联赛失败的原因:“球场的看台上都是空荡荡的,很难激起人们的情绪。球员们大都是外国人,没什么名气,背景也不显赫。”因为比赛太过无趣,有些球迷甚至都不愿去了解足球的动人之处;就像地下乐队无法与巴赫、贝多芬相提并论一样。1972年美国的《体育画报》曾如此写道:“大多数美国观众看不出足球里某个精妙的传球、带球的妙处,然而他们会为某个失球而喝彩,就像欧洲人不懂棒球一样。”
虽然如此,美国足球还是值得一提的。虽然不怎么显眼,但历史上的美国足球并不是一无所成。在1950年世界杯上,乌拉圭在马拉卡纳球场击败巴西其实并不算是整届世界杯上最大的冷门;在巴西贝洛奥里藏特球场,在1万名观众面前,美国1:0踢赢了英格兰——现代足球的发源地。打进制胜一球的是乔伊·加特简斯,他出生于海地,当时在美国工作,而由于他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其实是假的)才得以加入国家队为美国踢球。这个结果太难以置信,所以,当《纽约时报》收到电报时,他们没敢第一时间发表在报纸上,唯恐那是个恶作剧。50年之后《纽约时报》再次刊文提到了那次比赛,说其“仍是足球史上最大的冷门”。
又过了40年,美国队才在世界杯上取得了类似的成就,但在此期间,还发生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在大学里,足球有了很多爱好者。另外,多亏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的社会变革,女性开始接受足球这个体育项目,这一点要比欧洲和南美国家强很多。还有,美国的一些著名的商人和媒体人也开始对足球产生巨大的兴趣。
其中之一就是史蒂夫·罗斯。史蒂夫当时是华纳传播公司的董事长,一辈子都以冒险和创新为乐。他的商业帝国包括:大西洋唱片公司,旗下有齐柏林飞艇乐队、crosby,stills&nash等乐队;好莱坞工作室,有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罗伯特·雷德福等著名导演;甚至还有一家名为“雅达利”的电视游戏公司。艾特根兄弟当时管理着大西洋唱片公司,而罗斯就是通过他们对足球产生了兴趣。不久之后,他就有了在美国推广足球的想法。
为什么?在那么多的“玩具”里,在手里有那么多名人、音乐、艺术资源的情况下,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足球?多年之后,史蒂夫向我解释了其中缘故。他说他之前对足球抱着大多数美国人一样的偏见:节奏太慢,“外国味儿”太浓,太难理解场上的情况。但在观看比赛之后,再加上身边有朋友为他答疑解惑,他开始意识到足球的妙处。他相信,美国足球只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就能兴盛起来。换句话说,他将足球看作一个产业——这是他身为一个优秀商人的天性,在足球身上,他看到的是需求和被低估的价值,于是他就铁了心要把足球搞好。
成立之初的几个赛季里,宇宙队的境况一直不好。他们频繁更换球场,却始终没有什么人气。史蒂夫从球队的所有者手里买下了宇宙队,接着,出于对足球的热情和雄心,他决定利用华纳传播公司的实力去打造球队——他不仅是要让宇宙队赢球,而且要将足球变成吸引国人眼球的“新”体育运动。
史蒂夫·罗斯和他的团队相信足球。他们知道足球这个体育项目本身具有莫大的魅力。他们认为,要想让足球变得流行起来,只需要提高比赛的水平就行了。而他们认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一个足球明星。然后,他们听说巴西有个家伙挺符合这个条件。
起初我对这个提议并不感兴趣。
说实话,我其实是觉得这个主意很荒谬。
宇宙队的总经理——英国体育专栏作家克莱夫·托伊——早在1971年就曾对我发出邀请。当时墨西哥世界杯刚刚结束,我还在桑托斯俱乐部踢球。有一次我们在牙买加参加比赛,克莱夫来到球队下榻的酒店,在游泳池边找到我,当时我正跟马泽伊教授并排坐在长椅上休息。
“我们想让你把足球带到美国来,”克莱夫说道,语带紧张,“我们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钱不是问题。”
接着克莱夫就大致说了说基本的条款。他一边说,马泽伊教授一边为我翻译。我承认,第一次见他时我并没有把他的话听到耳朵里,只是不想表现得太过无礼。大家要知道,在他之前,那10年里我接到过太多海外球队的邀请。有些是欧洲的顶级俱乐部,如ac米兰和皇家马德里,都曾向我提出丰厚的合同。我很高兴他们对我有意,但每次出现我要离开的传言,巴西的媒体就会不依不饶。
那时可不像现在一样,顶级的南美球员纷纷到欧洲踢球。大家也许不会相信,1970年世界杯,国家队的11名首发球员全都在巴西国内俱乐部效力。所以,有些评论员就说我是个“投机者”,甚至是国家的叛徒;这一点倒是跟军事独裁期间“要么喜欢,要么离开”的论调类似。而对此事大惊小怪的不仅是媒体,当时的巴西政府甚至宣布我是“国宝”,有人认为这样就能阻止我去国外效力了。
有趣的是,我此前从未考虑过到国外踢球。原因很简单,我舍不得母亲做的豆米饭。我想这就是巴西人对“恋家”这个词的解释方式吧。多少年来,不需要离开桑托斯,我就能为世界上最好的俱乐部——桑托斯俱乐部——效力,父母就住在我们近旁,妻子和孩子也都喜欢桑托斯的生活。这里气温常年都在27c左右,附近有一个美丽的海滩。而为巴西国家队和桑托斯俱乐部踢球给了我很多到国外比赛的机会,能跟欧洲等地方的强队一较高下。所以,我为什么要离开呢?